縣長被「情敵」刺死為何呈現「滿屏殺」?
副縣長被刺死,兇手是情敵,導火線是女人。案情的狗血程度就像言情小說里的路數,一地雞毛,滿地喧囂。事件發生在重慶忠縣,殺人者已經落網,案情在開扒。在通往兒女私情的路上,自古都是一怒為紅顏。媒體的報道雖然輕描淡寫,不過案情的經過也算看的明白,「情敵」在一起交涉情人的歸屬權,談判失敗,釀成血案,具體細節只能自行腦補。
類似「情敵殺」生活中並不少見,只是有縣長的參與,局面就好像不一樣很多。圍觀者的心態也失去正常的判斷,只要是有肉食者混入的案情,就一定充滿狗血,不管誰對誰錯,「肉食者」總會被洪流淹沒。
是的,這一次依舊不例外,縣長被捅死,圍觀者卻能喊出「滿屏殺」的氣勢,著實讓人感到冷汗一身。死者為大的理論,從來都不適合肉食者,這種撕裂的局面越來越嚴重,何況一個「九品縣令」,自然圍觀者不放在眼裡。
然而,不論是從道德還是法律層面上看,離婚的縣長交個女朋友,並非什麼不妥的事情。反倒是,作為殺人者,已經有家庭,卻依舊外面尋情,有失妥當。這些作為案情中客觀存在的因素,並沒有讓「圍觀者」有太多憫人之心,只是看到報道的標題,就能胡亂腦補,自行篤定人設,結果往往是一團亂麻,吃瓜都能吃出毛血旺的感覺。
社交媒體上的跟帖,近乎都是沒有思考和腦補判斷的宣洩,誰是受害者,誰是施害者,早已變得不重要。只因案情中有縣長,就敢一錘定音,給出斷案結果。那些人世間的常識道理,瞬間失效,淪為真空。
有時候想想,糊塗習慣,真假便不分還是很有道理。太多事情需要跳出事件本身和人設本身才能看得明白,才能給出相對平衡的答案,一味的為了要真相而篤定真相,結果總是毀於糊塗的河流里。
對於縣長和素人,在情人的爭奪和性資源的歸屬上,本應該相對平等,並且需要看「情人」的意願。然而,從二者的交涉過程中,很明顯只是把情人作為一種消遣的物品在互相制衡,結局失衡大動干戈,最終釀成悲劇。
從這一點上看,縣長很可能有以權壓人的行為,否則怎能觸怒一介素人,橫刀相向。一個「偉大的城邦」,就是一個好的共同體。我們現在生活的社會也就是一個共同體,對這個共同體來說,僅有繁榮是不夠的,它還需要正義、公平、平等這些東西,比如好人不能受委屈,壞人要受到懲罰。
這些是最基本的常識,人性需要保護,但善惡更需要制衡。法律需要無視特殊的個人及其地位和權力發揮作用,對人有尊重,有規則,幸福的獲得無需以犧牲他人為代價。古代也好,現代也罷,民眾的基本要求往往也就是這些,可是,總有人被引到陰溝里去,被迫勾兌荒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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