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不咎|儒學辨義 論語 八佾篇第三 21

原文: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後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戰慄。」子聞之,曰:「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

釋義:魯哀公問宰我關於社的事,宰我答道:「夏後氏用松樹。殷人用柏樹。周人用栗樹,據說,是為了使人民戰慄。」先生聽到後,說:「完成的事不說服,如意的事不勸諫,過往的事不追咎。」

宰我即宰予,字子我,是孔子的學生。社是古代祭祀土地神的地方,需要種樹作為土地神的象徵。魯哀公問宰予關於社的情況,宰予說,夏後氏(即夏朝人)種松樹,殷商人種柏樹,周朝人種栗樹。而且他補充了一句,說周朝種栗樹是為了使民戰慄。古代栗通慄,有顫抖之意。

使民戰慄就是使民恐懼,宰予說的也許是實情,周朝剛得天下之時,或許是想以恐懼來壓制商朝遺民的叛亂。是否果真如此,現今已無從考證,也無法得知宰予當時為何說這句話。不論怎樣,宰予應該是在向魯哀公陳述一件事實。

不過孔子聽到宰予的彙報後,說了三句耐人尋味的話——成事不說,遂事不諫,既往不咎。這三句話的意思是:已經完成的事就不要再說服了,順心如意的事就不用再勸諫了,過去的往事就不必再追咎了。孔子為什麼這麼說呢?大家眾說紛紜。我認為這三句話中只有最後一句才是重點,那就是「既往不咎」(咎為怪罪之意)。

這三句話表明了孔子對過往之事的態度,完成了的、順心如意的、過去了的都指的是過去時。事已經辦完了,自然就不需要再說服別人去做。事情已經順心如意了,當然就沒必要再規勸別人按照自己的意思做。重點是,為何對於往事就不要怪罪了呢?過去的事真的不需要追咎了嗎?

因宰予說道,周朝用栗樹是為了使人民戰慄,孔子才說的「既往不咎」。這麼說主要有兩層意思:首先說明孔子是反對周朝當初採取壓迫政策來加強統治的。孔子主張仁政,這種靠恐懼來壓迫民眾的做法,實在不是君子所為。第二層意思就是不要抓著過去的事不放,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怪罪又能怎樣呢?重要的是向前看,把眼光放長遠。

誠然,從過往之中發現問題、作為借鑒、加以改進是很有必要的。除此之外,我很贊同這個「既往不咎」,執著於過去的確是一種執迷,很多時候人們往往沉浸在對過去的責怪、抱怨、愧疚、憤怒、憂傷與悲痛之中,這都是不必要的。人們不用總是背負著過去的煩惱折磨自己。著眼未來,能讓人看清道路的方向,勇敢地走下去,而不是迷失在過去之中。但最重要的還是活在當下,把精力放在當下的這一刻,行動起來,才能改變你想改變的一切。這比起死抱著過去發脾氣不知道要強多少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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