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上海女人啊

在我看,上海女人都是婦人的身體和嬰孩的頭腦,直到七老八十。小孩,看到顏色鮮艷晃眼的東西不就努努嘴嘰嘰咯咯笑了嗎?都是貪心任性的,卻也是容易滿足的。

上海女人的整個身體,都散發著饞的味道。這種不經過大腦的誠實步驟,讓最開始的生活笨笨拙拙走起了貓步,後來漸漸搖曳生姿。本能地精彩著。

慾望

我問移居到悉尼的姨太要什麼,八十耄耋的老太,她要:「上海老裁縫做的正宗旗袍和桂花雲片糕。」; 搬到布里斯班的小阿姨,她在黃金海岸開賣旅遊衫的cafe,哪怕只是印著考拉袋鼠的T恤,她都要拿出畫家審美批貨改貨,最後刁鑽到服裝廠老闆對她展開追求。

小時候最深刻的記憶,就是我跟在我媽身後,和她在巨鹿路長樂路一家家外貿小店裡買衣服,在陝西北路的鞋店裡掃貨。購物真的是能感染的,每一次,我們進到一家門可羅雀的店,路人好像都會被我媽認真翻找的深情吸引,走進店裡,把小店擠得熱鬧相當。我媽說,買衣服,牌子不重要,料子重要,真絲要分重磅真絲,電力紡,雙縐……「silklike和真絲一樣,但是上海女人能一眼看穿。」

外婆七十歲開始老年痴呆,她唯一一次要我偷偷帶她出門,我們去了陝西南路。她買了一雙35碼的小皮鞋和一包大白兔奶糖。鞋是黑色的、低跟,鞋頭綴了軟軟的牛皮蝴蝶結。直到她去世,鞋底一點灰都沒沾。昨天我逛淮海路的鞋店,好幾家,相似款式的小皮鞋高高擺在櫥窗里。我想,十年過去了。

女作家裡,張愛玲是最懂這種矛盾的、天真的、近乎本能的饞的,亦舒是後來者,王安憶是無產階級的張愛玲,就少了這份情趣了。從小穿繼母的舊衣服的張,在被壓抑籠罩的童年裡,早早立定心誓:八歲,要梳愛司頭,十歲,要穿高跟鞋,十六歲要吃粽子湯糰,吃一切難於消化的東西。第一筆稿費,她拿去買了最好最風靡的丹祺口紅,錢只夠買一支小號的。「我母親怪我不把那張鈔票留著做個紀念,可是我不像她那麼富於情感。對於我,錢就是錢,可以買到各種我所要的東西。」

上劇作課的時候,教授說:「所有精彩的故事,都是從一個有慾望的人物開始的。」,那個我們最愛看的關於四個女人的熱鬧故事,不就叫《慾望都市》嗎?本該富裕的暢銷女作家,把所有的稿費都丟進了紐約小公寓里的那間衣帽間。哪怕被搶劫,Carrie爽快地給了錢包之後,央求著歹徒把「上周剛買的manalo blahnik」還給她。我們愛看Mr.big為她穿上水晶鞋,更愛她穿著高跟鞋努力攀登,偶爾摔倒,最後,還是笑著站起來。

塗脂抹粉,艷麗口紅,裙角翻飛的女人,在老式作品裡,總是被模糊成一個危險分子,卻又是迷人的。她們是毫不掩飾自己的性別特徵,狂烈地追求美的女人,總是永遠忠於自己的慾望。

太四平八穩,始終是不可愛的

張愛玲筆下的女人總是既懵懂又濃烈。《紅玫瑰與白玫瑰》中的王嬌蕊穿著濕辣辣的鮮綠色曳地長袍,吮吸著手指像個嬰兒,風風情情央振保替自己在麵包片上塌花生醬,因為熱量高,萬一自己心硬起來,塌得極薄;《十八春》里的曼璐,化著濃麗的舞台妝,在上海灘舞場八面生風,回家還是饞一口媽媽端上來的小籠,血紅的唇膏印在鮮嫩的小籠皮子上,她倒疑心起來:今天的小籠是生的?

說這樣女人忠於自己的慾望,有跡可循。在愛里,她們做盡蠢事,卻不覺後悔,愛是一把火,不要滅,救火和滅火,是同一個意思。嬌蕊後來為振保和寵自己之極的丈夫離婚,在街角和振保偶遇,也不奢求什麼;曼璐為了留住祝鴻才做盡非人的傻事。張愛玲本人的情事,你知道的,不比她自己寫過的曲折平坦。女作家的人物,都是她自己的反射。有過之而無不及。

在香港讀書時,她就用所得的獎學金自選衣料設計服裝,越怪越好;出版傳奇時,她到印刷所,所有的工人都看西洋鏡似的停了工。她總是把自己打扮成一個十八世紀少婦:穿檸檬黃的晚禮服,滿頭珠翠在家等朋友下午茶,或是拿太祖母的華麗被面,讓開服裝店的閨蜜炎櫻做成獨創的樣子。香港淪陷的時候,她和炎櫻手拉手逆著人流,到處去找冰激凌和嘴唇膏。

在末日跳舞,在潦倒時吟詩。極盡動人。

張愛玲穿衣,總是先把安排成一個傳奇人物,她說:「我既不是美人,又沒有什麼特點,不用這些來招搖,怎麼引得起別人的注意?」

在最壞時候,懂得吃,捨得穿,不會亂

這一派drama queen式的濃烈,像一支秘密香火一樣在上海女人間傳遞。就像我的另一個阿姨,真真,也是這樣非惹人彈眼落睛不可的人物。 傳統審美里,眾姐妹里她難以算是美的那個(沒關注我吧,阿姨。):小麥皮膚,細眼睛,高鼻樑。她尤愛設計浮誇的衣服,凹凸有致,總能穿得好看。九幾年上海衣服樣式少,外資公司雷蒙達算是其中最具設計感的翹楚,但是價格辣手。還在念書的真真阿姨實在是喜歡那裡的衣服,最後決定去那家店裡應聘。每個月的工錢剛進口袋,就送出去了——換成了一身雷蒙達。她不懈地裝潢自己的臉面以及頭腦,時刻充沛慾望。後來,在日本讀書時,她遇到了深愛她的billionaire,一個文質彬彬的英國佬。結婚七年,他每天還對她講一句蜜語:you are so beautiful.甜到倒牙。

還是那家雷蒙達,我媽也是她的擁躉。她的時尚公式是這樣的——出席一場一桌均價4800的晚宴,人均工資幾十,她花280,買一件雷蒙達的外套。衣櫃風生水起,錢財嘩嘩流過。直到有一天,爸爸周轉不靈了。(我媽看到這裡,驚,你怎麼開壞我)

沒有錢,還是能看Vogue和Project Runway的嘛,萬變不離其宗,學到精髓,就知道「服裝是一種語言,體現的就是思潮。」,強調recycle的時候自然主義就流行,就開始流行穿棉麻。女權強盛的時候,中性風開始興盛……「就這麼點事情嘛。」,我媽每次都搶在評委Marc Jacobs前判決哪個服裝設計師要出局了。一開始會有錯,後來總是全對。且,從小,我媽就讓我在衣服堆里,看到了政治對女人其實也是件工具而已——國外反傾銷,出口貨一船一船退回來,標價幾十刀幾百刀的衣服,幾十一百隨便賣賣了。自此,她就有了個名號「能把店買消失的女人」——總是用最狠最毒的眼光,買到最好的衣服。每次和她出門吃飯,一起的阿姨總是不敢問她衣服的價格,「是不是好貴?」。

「三十塊。」,我媽說。

人生總有壞時候——甚至會是大多數時候。太平盛世,一切稜角和風險被削得太平,不足以看到人性的犄角,所以,那段紙醉金迷的上海孤島時期,以及之後的政治風潮中閃光的事迹,才讓原本平常的驕矜優渥,都逐漸流露出本來的樣子:不疾不徐的昂貴、堅定的不丟的慾望。

這種天性的饞,不只是對貴牌的追逐,也是能在糟亂時刻把生活妥帖安放好。張愛玲孤身在紐約公寓去世,穿著衣領磨損的暗紅色旗袍。她的遺物中最多的,是假髮和口紅,假髮用來抵擋歲月,口紅則是永遠的慾望的象徵——我不向灰暗的日子妥協。

那些對漂亮衣物的饞,粗淺地看,是對美的饞,放大了看,其實是對滾燙生活的饞。這種饞,是永安百貨的郭四小姐,就算被抄家打壓,和孩子被迫住進漏風漏雨的6平米亭子間,每天下午還要雷打不動地拿飯盒蒸聖彼得堡風味的蛋糕,用搪瓷缸子自製下午茶;是《雲水謠》的上海援藏護士王金娣,在大家都抱怨無米無餐,她把上一天的剩飯做泡飯腌上小菜滋滋味味又是一頓。這種饞的熱望,不分貴賤,刻骨銘心,滲在柴米油鹽針針線線。

黃偉文寫給張愛玲一首《小團圓》,遙寄追思,他用鬼馬筆寫盡這樣的女人們的一生:在最壞時候懂得吃,捨得穿,不會亂。

最後的最後,我想到我陪我的混血表姐Romy去逛科技館的服裝批發市場,她長著一張外國人的深凹眉眼,操著一口流利的上海話,滿手閃亮的鐲子,拎起一件弔帶花紋裙,說:「老歡喜額,老闆好便宜點伐啦。」

這樣的女人們啊,是可愛的,蓬勃的,美麗的,嗲得來伐得了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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