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罪的一點思考
罪,是一個非常普通的字眼。我有幸聽過一回唐崇榮牧師講解羅馬書。他提到,「罪行」與「罪性」是不一樣的,我們靠著耶穌基督要處理的是罪性。「罪性」可以說是單數的,而「罪行」可以說是複數的。但是,唐崇榮牧師並沒有分析,罪性是什麼,只是說要怎麼除掉罪性。
罪行或許非常容易理解。即使在基督教之外,罪行也很容易被理解。那些觸犯法律的行為,都可以被稱為罪行。而保羅也提到非常多的罪行,我就舉加拉太書的例子。(加拉太書 5:19-21)
5:19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盪、 20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 21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從19節後半,到20節前半,保羅列舉了非常多的罪行。這些都是罪行,是種種不道德的行為。簡單稱之為「這些罪」好了。那麼,罪性,我們可以稱之為「這個罪」。此外,也會把「這個罪」稱之為「原罪」。
那什麼是「罪性」?或者說,「這個罪」,「原罪」,是指什麼?如果追溯到最早的時候,就是亞當夏娃偷吃禁果的時候。罪就產生了。
那麼,罪是什麼?或者說,原罪是什麼?
若要問這個問題,那麼先思考,亞當夏娃為什麼想要偷吃禁果?他們為什麼會這麼做?當然,這個問題的答案,都只是猜測罷了。但是,這有助於我們對「罪」有新的思考和理解。
創世紀3:6 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做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夏娃,看見這顆樹的果子好做食物。可是夏娃缺食物嗎?完全不缺,園中有太多可以吃的果子。為什麼偏想要吃禁果?沒嘗過味道嘛,想嘗嘗鮮啊。這就是人的好奇心,一種為滿足自己好奇心而產生的慾望。此外,這個果子長得好看,有悅人的眼目。這是為了滿足眼目的情慾。並且呢,這果子是夏娃所喜愛的,喜愛的總是想得到,管它好不好,這是一種貪慾。最後一點,夏娃覺得這果子吃了之後能使人有智慧。可是作為最早被上帝創造的人類,還想要讓自己變得更加聰明點,這個也太貪了吧?是想要進一步和上帝一樣嗎?因為,那個時候沒別人了。
難怪奧古斯丁會說,人的所有罪惡都是來自貪慾。
可為什麼會有貪慾?若是用今天的一些語言來重新理解,其實就是「以自我為中心」。人,就是一種作為「以自我為中心」而存在的動物。作為「以自己為中心」而存在的人,自然想要自己所貪慾的各個方面,不管是好是壞的所有需求。
但夏娃想要摘禁果吃的時候,夏娃把自己放在了最前面,而把上帝拋棄在一邊。這種「自我中心」,無意中把自己包裹起來,無意中產生了人與上帝之間的距離。從那個時候開始,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就已經破裂了。
原罪是什麼,很多人只會說,這是從亞當和夏娃來的,有人說這是不順服,有人說是貪慾。但是,似乎都沒有很好的用一個較統一的字眼來理解,「這個罪」是什麼。
那麼,我來用一句話來重新理解,「原罪到底是什麼」。
就是,「以自我為中心,將上帝拋置一旁,將他人擱置在外」,而這,就是罪性
這種罪性,讓人開始不順服上帝,例如夏娃偷吃禁果;這種罪性,讓人開始自高自大,無比驕傲;這種罪性,讓人對金錢、對權力、對虛榮,產生極大的慾望;這種罪性,破壞了人與上帝的關係,也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而到了今天,「以自我為中心」,仍然是最大的罪。可是,「以自我為中心」,其本身不是一種不良的道德行為,因為這若不表現出來,就無法看到各種各樣的罪行。而因著這樣的罪性,才表現出簡直是「多姿多彩」的罪行。很多時候,我們說我們有罪的時候,指的更多的是,我們所表現出來的各種罪行,而非罪性。
所以,平常我們所說的罪,都是指一系列不道德的行為。這並沒有說出罪的本質。
但是,大多時候,基督徒喜歡用一些「道德行為的標準」來作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的區別判斷。總有很多基督徒說,「你看,基督徒就是不會犯這些罪的;你看,那些不信的人啊,老是犯各種各樣的罪。」當然,或許你真的可以看到你身邊所發生的這種區別。但事實上這不能作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的一種區別。犯罪的基督徒也多了去了,而那些行為道德很好的非基督徒也多了去了。基督徒不能老是標榜自己道德有多好,因為再怎麼好,你還是會犯罪。因為,作為人,永遠都是罪人,這毫無辦法的,永遠都會時不時地「以自我為中心」。做得再好,還是會有這樣的傾向。只是很多時候,我們意識不到。
而此外,是不是罪,往往被一個標準來衡量。那就是,「不道德的行為」的後果嚴重性。後果越是嚴重,那麼自然認為罪越大,後果不嚴重,甚至沒什麼後果,一般也認為是沒什麼罪的。而事實上,「罪」本身是沒有大小區分的,而只是因為後果的嚴重性程度,來區分了「罪」的大小。但是,人人都有罪性,這是事實。因為罪本身沒有大小之分,很多時候,我們也不要太去責怪他人,更不要站在一個道德制高點去批判他人。因為,大家都一樣,本質上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動物。
有些人常說,嬰兒、小孩都是沒罪的,基督教為什麼要說小孩子有罪呢?事實上,小孩子也是有「罪性」的,你打下他(她)試試,看看會不會哭,一出生都是被打哭的。那稍微大一點就還手。但是因為小孩子身體的緣故,使他(她)們無法做出有後果性的罪行。所以,很多人覺得小孩子是無辜的,是沒罪的。但是,小孩子所表現出來的,已經是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表現了。但是話說又回來,如果拿小孩和大人比,那麼小孩子確確實實比大人要純真很多,天真無邪很多,這點是無法否認的。
既然人是個罪人,那麼,靠著耶穌基督,來面對自己這樣一個罪人,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罪人。因為,耶穌基督是最無私,最舍己的,而十字架就是其特性的最大彰顯。
在宗教改革500年之際,讓我引用馬丁·路德的一句名言,「既是罪人,又是義人。」在基督里,亦是如此,我們沒辦法脫離自己罪人的身份,但是我們靠著耶穌基督來面對自己這樣一個罪人的身份,也因此而能成為一個義人。
人人都是有罪的。盡量原諒他人,善待他人。正如聖經所教導的,「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得前書4:8)善待他人,原諒他人,就是一種很大的愛了。
願你我都能成為善待自己和他人的人。
祝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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