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思維與身體——一
近來網路哲學圈對相關問題多有討論,摘2015年6月拙文《哲學札記》三節,以供評閱,歡迎指正。拙文不長,所涉較廣。雖非論文,但也規範,維特根斯坦、阿多諾和齊澤克都有相似代表作。曾發於哲思學意公號,和用以回答此問:思維和語言的關係是什麼? - 千手關叔的回答 - 知乎
一
沒有語言,就沒有思維,沒有認識嗎?不論從人類歷史,還是從個人成長看,語言都不是思維和認識的前提。拉康所謂不是我在說,而是「語言在說」,錯誤——不論是掌握語言,還是被語言掌握,先要有掌握或被掌握的能力。沒有記憶、聯想和能指等思維因素,只憑語法(句法是語法的一種,和詞法構成語法),一個詞如何自動地必然指向或引出另一個詞?
理解1+1=2,最初必需思維,但有語言嗎?若把數字、計算符號,也視為語言,這仍須思維在先,先有理解這個算式的能力。而我碰到一個東西,雖然並不知道碰到了什麼,但我知道我碰到東西了,這就有認識了,這需要語言嗎?這是身體的感性直觀。
身體,是最初的象徵性(語言是一種象徵性,象徵性不一定是語言:我畫了一個東西,只有我能看懂,這是象徵性的,但不是語言),是元語言——我和他者,以此互相理解,而又有所不可理解。《存在與虛無》和《知覺現象學》,最先在哲學中專門探討「身體」,並作為自己哲學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他們超越海德格爾、維特根斯坦、拉康之處。
拉康認為,人成為主體,成為一個「正常人」,過程必然是:嬰兒渴望像胎兒那樣和母親融為一體的慾望,因父親的法則(倫理,或者說權力)阻卻,而被壓抑,最終無法滿足,產生了不可消除的「剩餘」——小他者(the other,其實就是objective a,翻譯為「對象a」);於是不得不接受父親的規則,學會語言,進入象徵界(the Symbolic)。
問題是:嬰兒首先得分辨誰是母親,誰是父親,進而理解那些法則,就像理解語言一樣。嬰兒如何做到呢?只有通過身體。
身體,有先驗性,但和康德的「範疇」、維特根斯坦的「語法」不同(當然,二者的先驗屬性根本上是不同的,前者是主體與生俱來的內在普遍性,後者是社會生活的產物,源於「語言遊戲」),不是既定的先驗屬性,而是先驗結構:使用範疇或語法時,要清楚地認識到其如何應用,其出現在對象中——比如,我看到杯子,從杯子的輪廓,看出它的量是「一」;從杯子的形態,看出它的質是「杯子」。但是,使用身體時,身體是中介,意識對身體在兩方面是無意識的——
(一)我在看書,不需要在腦中出現我在用眼睛看書的情形,也不需要看到我在用眼睛看書,我就能看書;如果我去那樣想,那樣看,我就不能看書了。何況後者是不可能,所謂「眼睛不能自己看見它自己。」即使別人告訴我,或者錄像告訴我,我在用眼睛看書,但那裡的「眼睛」,是他人眼中的眼睛,是他們的對象,不是我用來看書時,作為感官的眼睛。我伸手拿杯子也一樣,只需看到杯子,就伸手去拿,這種能力嬰兒已有。如果要先找到手,然後看著手伸出,經過和杯子間的距離,拿到杯子,這應該是《知覺現象學》中那位被研究最多的病人。
(二)我專心看書,身體其他部位、感覺,似乎都消失了。即使我心不在焉地看書,也不可能時刻感覺到我身體每一個部位,每一個細胞,從而確信它們存在,我擁有它們,否則肯定比腦殘還嚴重。
所以,身體和意識不是認識關係,而是存在關係,不能用認識通達身體。正如我兩年前就說過的:「凡是被感知的,都不是我的。」
這種先驗結構,是有知覺的肉體。這不能還原為純粹意識:只有對象,才能被還原,但對象和意識之間有不可消除的距離,對象才得以顯現;而且,意識不能任意支配身體,反而總是受身體制約。這也不能還原為純粹無意識:還原,是人在用意識去還原,對象沒有完全脫離意識的影響;而且,這麼還原下去,身體的各部位,活體和屍體,甚至人和其他生物,在化學成分或物理形態上,有多少區別?一切都可以還原為同一本質,但這只是抽象上的同一。
這種先驗結構,並不決定某種存在者必然成為身體,而是一種必然存在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因實踐變成現實性,才形成身體:比如,以日常生活的眼光看,手就是手。可在嬰兒看來,手和物品的區別不是那麼明顯,於是嬰兒時常吃手、玩手;在盲人看來,手能摸懂盲文,替代了他的眼睛;在金庸小說中的歐陽鋒看來,手能倒立著走,替代了他的腳;在某些寂寞的人看來,手能滿足性慾,替代了他人。這說明什麼?生物學意義上的「手」,因為使用,有時是手,有時不是手。這難以接受嗎?顯得不科學?可生物學早已證明,手不是從來就有的、一成不變的東西,而是靈長類動物進化的產物。這能接受嗎?科學嗎?
回扣前文。嬰兒正是通過身體,發現了和自己有相同結構的存在者,尤其從「臉」,分辨出父母。臉,是身體最特殊的象徵性,由此很容易理解一個人,也很容易誤解一個人(吳宇森導演的《變臉》表現得很好,齊澤克專門寫了影評)。而嬰兒的父母,要讓嬰兒理解語言,接受規則,必須通過嬰兒的身體,才能讓其理解——比如,父母認可嬰兒的表現,就喂嬰兒吃東西,或者愛撫嬰兒;若父母反對嬰兒的表現,就暫時不理嬰兒,甚至打嬰兒。這也表明,人是從切身的東西,從實踐,去了解世界,把自在存在(Self-Being,它包含現象界——就是科學和恩格斯所謂的「自然界」)中的可能性,轉變為現實性,出現在他面前;而不是像舊哲學和科學那樣,從某種恆常的、抽象的普遍性出發,預設好了一切。
而拉康認為,主體進入語言的象徵界後,無法回到胎兒在母體中那種「原樂」(弗洛伊德作為精神分析的鼻祖,當然也是這種觀點)。可他是怎麼知道的?難道他不在語言的象徵界中?原樂和拉康的真實界(the Real)一樣,把現象界(對拉康而言,是象徵界)的屬性,如「樂」,「真」,強加到脫離實踐的超驗領域,並認定是不可通達的,荒謬。從科學看來,胎兒在母體中也不是什麼原樂——胎兒在母體內就能活動,但受到母體空間的限制;如果胎兒沒什麼不滿,為何會踢母體?如果母體出現一些反常的狀態,胎兒踢得更猛烈。若是多胞胎,胎兒在母體內的鬥爭更是激烈:有的胎兒會去推、踢其他胎兒;有的胎兒因其他胎兒佔用母體資源,導致營養不足,甚至死亡,如雙胞胎輸血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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