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愛情,經得起「談錢」
今天,在知乎上,有人邀請我回答一個問題:婚前老公麻麻首付按揭房產寫的老公名字,且老公還貸,現在裝修我父母出資20萬,應該怎麼保證自己的利益 - 婚姻法 - 知乎
這個問題真是interesting。 結婚,應該讓男女雙方組成新的家庭。 這個新家庭,獨立於雙方的雙方原生家庭。 但提問者心心念念的卻是「我的父母」「老公麻麻」。很顯然,雖然領取了結婚證書。但雙方依然把自己視為原生家庭的一部分。而沒有把兩人視為一個獨立的共同體。
也就是說,雙方在經濟上,缺乏互相的信任。如果沒有信任,那又談何託付?如果沒有託付,那又談何幸福?如果沒有幸福,那又談何愛情,談何婚姻?
我給的提問者的上策是,夫妻雙方好好談一談。談好了,就去公證處作一份「財產約定公證」。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 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規定,夫妻可以對自由約定家庭財產的歸屬。而公證,是中國最有法律效力的見證手段。 財產約定公證,是諸多豪門與明星的選擇,國內鮮有人問津。很多人一聽就搖頭:結婚還要簽協議,多尷尬啊。
協議不尷尬,尷尬的是人,很多人既要面子,又要里子,當面子和里子不可得兼,就產生了痛苦。在男女關係當中,大家都羞於談錢。大家都唯恐一談錢就被打成「綠茶婊」「綠茶渣」。尤其是女生,生怕一談錢,就被認為「太現實」。
可是,誰又能真正視金錢如糞土呢?多少人嘴上不提,心裡跟明鏡似地,算了一遍又一遍。自己算不清楚,還要跑到知乎上提問。
其實很多人的問題不是錢,也不是沒錢,而是「不敢談錢」。大家都說,談錢傷感情。哪怕是兩個不缺錢的人,依然頭痛談錢。其實談錢是一種絕佳的考驗,是對兩個人三觀匹配程度最佳的測試。很多經年的情侶在婚前告吹。 原因無他,校園的生活掩蓋了三觀不合,一談錢,統統都暴露出來了。
談錢傷感情?NO,是你們的感情也就這樣。
能大大方方談錢的,都不是一般人,能作財產約定公證的,更是鳳毛麟角。 我在公證處的時候,有幸見證了兩對佳人來辦理家庭財產協議公證。在他們的眼裡,我看到的不是算計,而是淡然。
兩個獨立靈魂,在深思熟慮後互相吸引,開誠布公地討論了今後的生活,並用最嚴肅的方式來見證。這是多麼令人神往的一件事情。
辦理家庭財產公證,雙方要有談錢的勇氣,協調的三觀和明達的智慧。能做到這三點,又怎麼能不幸福呢?
無論是婚姻中的夫妻,還是戀愛中的情侶,我都衷心希望所有的情侶都能好好地談一談錢。而不是在一起很久了,對各項開銷還是一筆糊塗賬,直到分手,才拿出發票翻舊賬。
沒有麵包的愛情,如同沒有地基的建築,不牢固,不靠譜。 不如在你覺得感情尚好的適合談一談錢,看看你們的愛情,是否能夠經得起「談錢」的考驗。
既想維持視金錢如糞土的清高形象,心裡又捨不得那銅臭之物,這太「貪」了。既然生活已經如此艱難,就讓我媽脫下虛偽的面具,痛痛快快地,大大方方地,談一談錢。
我給題主的建議是,跟老公好好談一談婚前和婚後的財產歸屬問題,真正讓兩人從心裡到經濟融為一體,建立一個獨立的小家庭.而不是各自站在大家庭的立場上,打各自的小盤算。
不然,你們結婚幹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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