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儒學辨義 論語 為政篇第二 24

原文: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

釋義:先生說:「不該祭祀的鬼神而祭之,就是諂媚。見到該做的事不去做,就是沒有勇氣。」

這是為政篇的最後一段,共提出了兩個問題,其一是祭祀的問題,其二是見義勇為的問題。關於哪些鬼神該祭哪些不該祭的問題,這是春秋那個時代的禮法,與現代無關,而且祭祀本身就是個形式,並沒有多大實際意義,因此就不作討論了。關鍵是見義勇為這件事,的確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

見義勇為一直以來是社會上廣泛討論的話題,其包含兩個方面:見義與不見,勇為與無勇。見義是勇為的前提,這裡的「義」是公正、正義、公益的意思,只有能見到義,才會有下面的勇為。

如果缺乏公正心、正義感和服務他人的意識,即便是眼睛看到了「義」事也會視而不見。比如看到行人過斑馬線,司機應該停車等行人通過後再啟動,尤其是遇到老人和小孩更應如此,這體現的是車輛對行人的禮讓,這就是義。然而有些司機面對步履蹣跚的老人,不但不停車等候,還不停地鳴笛催促,這就是對義的視而不見。

孔子說見義之後要勇為,不為,就是無勇。也就是說,如果你有幸遇見了公正、正義與公益的事,還是盡量鼓起勇氣做一做吧。有人說:「這種事哪能總碰到!」實際上,這樣的事涉及面還是很廣的,可以說每天都會遇到,並非都是跳水救人、勇斗歹徒那種。因此,見義勇為是每個人一定會面對的人生課題。比如秉公辦事、不偏不倚;獎勤罰懶、弘揚正氣;樂於助人、服務社會等等,這些都是見義勇為,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都是我們修行的道場。

還有件事很重要,就是與見義勇為相對應的:見不義、勇制止。不義之事,不光是自己不為,還得制止別人去做。比如我們經常會看到一些校園霸凌事件和虐待婦女兒童的事件。國人見到後會怎麼樣呢?可能很多時候都是事不關己、漠不關心,離得遠遠的。曾看過一些國外測試路人的節目,當見到有人欺負同學或者對女性有辱罵或騷擾行為的時候,很多陌生人會主動過來勸說並制止這種行為,甚至一個老大爺為安慰剛剛受欺負的小女孩兒,給她吹起了口琴,如此溫暖的舉動令人印象十分深刻。希望將來我們能在國內新聞中看到更多這樣的畫面,而不是一群人遠遠圍觀的景象。

韓國電影《熔爐》中那個挺身而出的老師,在生計與正義面前勇敢的選擇了保護遭受性虐的弱小學生,告發了施暴的校長和老師,他也因此失去了賴以為生的工作。其故事原型更是身患癌症仍堅持不懈的為幾個孩子爭取權利,最終經過長達七年的努力,推動韓國政府修改了關於性侵害的法律。這種「見不義、勇制止」正是我們國家非常需要的。

關於見義勇為最有爭議的一個問題,就是當別人發生危險的時候,到底是救還是不救呢?對於這個問題,主要有三種觀點:

一、救

見義不為,無勇也。因此當有人遇險時,應當義無反顧、捨生取義。這種觀點固然很勇敢,但也可以說是意氣用事、有勇無謀。我們有時會看到,為了救一個人搭上一群人的性命,結果想救的那個人也沒救成,實在是令人惋惜。

《拯救大兵瑞恩》就是一個典型案例,出發點很好,要為英雄之家留後,但是在營救過程中又犧牲了六名戰士,人家的命也是命,怎能厚此薄彼?

二、不救

救人的事應該由救生員、醫生、警察等專業人員來負責,不懂救援知識的人去救人就是添亂,不但救不了人還會幫倒忙,甚至還有可能被反咬一口。這種觀點超理性,但是感覺有點冷,並且還給人們的見死不救提供了好借口。

我們來看看一些發達國家為解決人們對見義勇為的顧慮是怎麼做的。美國和加拿大各州都有《見義勇為法》,通過法律來免除見義勇為者因為施救而造成損失的責任,人們不必為施救過程中因疏忽或不作為所造成的傷害承擔責任。當然這樣的法規也是經過了很多經驗教訓才總結出來的。我國在近日新出爐的民法總則草案中也增加了緊急救助免責條款,這可以說是我國法制建設的重大進步。

三、救與不救視情況而定

這個觀點是比較合理的,的確不能一概而論。怎麼個視情況而論呢?這就需要認真推敲了。一般情況下,救人的前提條件是盡量保證自己的生存。應該先考慮自己有沒有能力去救,但這要問的是自己的良心,明明會游泳偏說不會,那就是欺心。

在有能力保證自己生存的前提下,應該盡量去救。當然,如果認為自己有能力,但事實上還是無能為力,甚至犧牲了自己,那也得心甘情願的接受這個結果。因為那是你自己的決定,你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如果你認為確實沒有能力保證自己的生存,那就不用去救,你並沒有必須要犧牲自己去救助他人的責任。

但到底需要有多大把握才算是滿足「盡量保證自己的生存」這個前提條件呢?這個很難有固定標準,救人總是有風險的,只是風險大小不同而已,或者說在不同的情況下,自己的生存概率是不同的。不可能非要100%保證自己的生存才肯去救人吧?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情況下會有不同的選擇。不過我們可以先假定一個這樣的救助規則:

自己的生存概率在80%以上就應該去救人;生存概率在50%-80%之間可以去救,但對於自己所面臨的風險和結果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生存概率在20%-50%之間盡量不要直接去救援,可以採取打電話報警等措施來協助救援,除非你甘願冒這麼大的風險,甚至犧牲自己也在所不惜;生存概率在20%以下基本上就不要去救了,那樣做無異於自殺,很難得到利己利人的結果,即便真的能救出,也是屬於奇蹟範疇。一般情況下,捨己救人或者白白犧牲自己的做法是不必要的。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我們首先要尊重自己的生命。

當然,這種生存概率是難以評估的,完全在於自己的判斷,所以救與不救其實只能由自己的內心來選擇。

但是在極端情況下,比如在只有一個人能夠生存的情況下,那就不能以保證自己的生存作為前提條件了。比如在懸崖絕壁上,一根繩子拴著兩個人,但這根繩子只能承受一個人的重量,在這種危急情況下,保證了自己的生存,就意味著他人無法生存,或者兩個人誰都活不了。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所能做的,只有無私和無條件的愛,也就是捨己為人,把生的希望留給別人。

同理,如果繩子上拴的是一群人,只有其中一個犧牲了自己才能讓大家得到安全,那就必然要有一個人勇敢的站出來,捨生取義。這就是小我服從大我、舍小家為大家的道理。

說了半天救不救,其實怎麼救也是個很重要的問題,而且是很具體的技術性問題。幫助別人不能好心幫倒忙,更不能因為無知而讓自己陷於險境甚至喪失生命,因此這方面的科普教育就顯得尤為重要。

美國的大多數學校都會教授一些急救常識,比如溺水、被噎住、心臟驟停等情況的急救。一些學校和機構還專門開設「應對危機」的課程,幫助普通人了解應對危機的常識,以避免好心做錯事,或者因為幫助別人而自身難保。

在緊急情況下,一般美國人都懂得如何在現場伸出援手。比如遇到有人暈倒在路邊,首先要報警,要檢查暈倒的人是否還有呼吸,並進行必要的簡單急救。為了防止有車輛碾過,可以放置標牌讓來往車輛注意,守候在旁邊等待專業救援人員或者警察到來。

再者就是對見義勇為的獎勵政策也是需要落實到位的,而且榮譽與獎金同等重要。加拿大早在1972年就設立了「見義勇為獎」,該獎分為三種:一為「英勇十字勳章」,主要表彰在極度危險狀況下的傑出行為;二為「勇氣之星勳章」,主要表彰在重大危險狀況下的傑出行為;三為「勇敢勳章」,主要表彰在危險情況下做出的傑出行為。「見義勇為獎」每年由加拿大總督親自頒發,不僅加拿大人可以申請,符合獎項申請規定的外國人也可以申請。我國各省份基本上都已經制定了見義勇為獎勵政策,但獎勵金額和認定標準差別很大,無法一視同仁。最好也能借鑒一些國外的做法,給見義勇為者一個公平的待遇。

見義勇為的問題能寫一本書,這裡就點到為止。這個話題似乎有些沉重,但又是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遇到的,我只希望藉助孔子之言啟發大家去思考。任重道遠,與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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