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精想怪65——新年新計劃
「去年給自己定下的計劃都完成了么?」
我們經常會給自己定一些「延時計劃」,例如下周開始努力複習、下個月開始每天鍛煉身體、明年開始存錢買房等等。
其實定計劃並不是一件壞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給自己增加壓力和動力去完成事情。但是對於這種「延遲計劃」來說,除非真的是有「硬性條件」導致計劃必須延遲,例如「等出太陽了我就去曬被罩」這種,否則大部分延遲計劃基本都要以不了了之告終。
其實仔細想想,如果你不是因為一個硬性條件而定一個「延遲計劃」,那麼這個計劃肯定符合下面2個條件。
1-計劃的內容並不緊迫,否則既然沒有硬性條件的問題,為何不馬上開始?
2-計劃的回報不是立即的,需要持續一段時間乃至於很長時間。
這2個條件直接導致了1個結果——「這個計劃再推推也是可以的」。
任何計劃都有2個方面,一是沒完成計劃的懲罰,二是完成計劃後的獎勵,前者產生壓力,後者產生動力,二者共同推進了我們完成計劃的腳步。
而如果一個計劃既沒有壓力也沒有動力,那就只能靠「自覺」了,這就和靠情懷做產品一樣是極度「不靠譜」「不穩定」的,和我寫想精想怪一樣,說不定就拖更了,拖起更來連理由都不想找。
因此,這種「延遲計劃」最後能否真正做成,幾乎完全取決於「本人的認識是否深刻」,也就是認識到完成計划到底能給自己帶來什麼好處,認識到如果做不完會有什麼損失,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想通了」。
諸如戒煙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任何人戒煙的計劃的不緊迫且回報不即時的,沒人能給戒煙的人下個「最後通牒」說你多少天之內不戒掉就一定會得肺癌,也沒人能給戒煙的人畫個大餅說只要你戒煙立馬能走上人生巔峰。這就造成了戒煙全靠「自覺」的情形,最後到底能不能戒掉,要麼是靠外力強壓(如妻管嚴),要麼是自己頓悟後「想通了」。
因此我想勸勸那些喜歡定新年計劃的朋友,不要騙自己,要做事情就從「現在」開始,否則你的「延遲計劃」的開始節點可能會從「17年開始」,變成「春節之後」,變成「下個學期/下個季度」,變成「下個月」,最後就成了明年的新年「舊」計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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