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山西一少年網吧內遭6人圍毆4小時後身亡?
這是教育的失誤。1.學校的傳經授道之責任沒有盡到,也沒有及時發現並制止校園暴力的發生,應付主要責任;2.中學生作為祖國之希望,首先將學習放在第一位,其次故意打人致人死亡的行為是惡劣的,應負責任,不光是學校教育了,要勞教;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其打人學生的監護人未盡教育責任應付主要責任。
出了事,誰都不想管,但必須有人來管,社會媒體應該重視。當我還是個初中生的時候,認識幾個校園混混,經常有空找他們一起聊天。
因為沒有什麼矛盾,加上其中有一個經常找我抄答案,所以他們並不會找我麻煩。我那時候很喜歡挺他們聊我們那個小縣城的江湖事。我們那個縣早二十年有個長江中下游數一數二的黑社會幫派組織,然後被打掉了。但是那種混社會的氣氛蔓延了很久,到我那個時候那種純粹的混混不多了,大多都是高中生初中生喜歡混。我從那些混混的嘴裡聽過的故事有過XX中學十三太保,某個學生在教室里摸出一把砍刀砍掉同學的手。XX中學的幾個混混把自己老師打了一頓。幾個中學在哪裡的混戰,打了一地血之類。某個學校養了幾個散打冠軍當體育老師,就是為了防止學生打架,然後這幾個老師被幾個班的學生聯手偷偷揍了一次。還有什麼學校的某個人特別能打,但是性格特別好,不和本班學生打,但是遇到別班的衝突就把別人往死里打。總之有很多各種各樣的故事。講述故事的人,眉飛色舞,聽故事的我,津津有味。雖然我因為性格問題並不會真聽幾句這個就熱血沸騰去參加混混們的聚眾鬥毆。畢竟這些故事裡肯定有為了裝逼添油加醋的部分,但是應該不會缺乏聽了這種故事後熱血上頭想證明一下自己也是個合格能打的混混吧。說個題外話。一個男孩被幾個人打了之後幾小時才死。要說雷x一個身強力壯大男人,在半小時內被打死,我是不信的。
只說一點,拜託你們別再喊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了,別人可沒有對刑事責任年齡做出規定。《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想和你們說話,並向你們扔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七條之一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以上。
莫談國事,政治正確是我混知乎的立場。但我還是想說,國家在法律上的漏洞還不儘快補一補的話,法治二字真的談不上了。十二歲殺一人,二十二歲殺十人。
古代16歲都結婚生孩子了,現在雖然不讓這麼早結婚生孩子,可是懂的東西可不比古代少。
未成年固然要保護,那也是保護不被侵害,而不是保護未成年人侵害他人!而且現在小孩兒發育的都早,十四五歲長得都跟成年人一樣高了,記得也就前不久的一條新聞,幾個十多歲的初中生把自己的女老師給殘忍殺害的新聞,除了痛心,還能怎麼辦?我上中學的時候也特別叛逆,但還是有原則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而且做事要有尺度的。對待這幫沒數的死孩子,不是牛b嗎,就一句話,警察往死里削,人大碩士你們都能幹死,還怕幾個小毛孩 ! 鄙視 !
勢必也要懲罰那些見死不救的目擊者了。把網吧老闆抓起來。
希望這件事能被重視!為什麼我們的社會出了事只能通過微博知乎這些輿論才能得到重視?普通老百姓生活得太沒有安全感了,那些連網路都接觸不了的老百姓去哪伸冤?
剛看到這個新聞,看了中央衛視的採訪,也看了受害者母親聲淚俱下的哭訴,我不太懂這個社會是怎麼了,冷漠,自私,默不作聲,沒有一個人想到偷偷地說出真相,全是沉默,呵呵,現在使用法律來保護那些犯罪者了?要是那個孩子當時不是被打死,肯定又是一套說辭,施暴者接受教育,被害者不了了之。
如果我們假想,那個孩子沒有默默承受。而是選擇反抗,使用刀械反抗施暴者,事情又是什麼樣呢?不要一味教育孩子忍讓,因為你不知道對方是不是會得寸進尺,這個社會就是這樣。你不吃人,別人就會吃了你。這是個吃人的社會改名未成年罪犯保護法吧 未成年不應該是逃脫懲處的擋箭牌
社會黑暗,家長應該教育好自己孩子,老師的作用也遠小於家長。家長肯定老實,也沒和孩子多溝通,更別說提建設性的意見了。悲劇的釀成總是多方原因的。自己首先要自信強大起來。壞人永遠只會欺負軟柿子。
這六個人可能是餓了吧?
扯點兒別的,有一個很重要的中西方文化的差異是:西方人認為,對於一個人而言,首要的是他的自由意志(即:他知道他是誰,知道他在幹嘛);而中國文化則認為,對於一個人而言,最重要的是社會關係。
這一點兒,在對待罪犯法律中,體現在:西方人認為一個人只要他犯罪,他就必須負全責。而,中國人則認為,犯罪一般都是社會環境等因素的結果。
所以,就這個問題而言,我認為,12歲或者14歲之前不知道自己行為對別人的傷害是正常的。但是,初中以後都能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對其他人的傷害,就這一點兒而言,人對自己負責應該是從他自己的獨立開始。我看《未成年人渣保護法》什麼時候重新修訂。
小流氓小混混,不給點顏色看,還真以為自己是土皇帝了。
必須嚴打。當地治安很差啊。
從微博到微信到知乎 這個事情大家都很關注 都很憤慨 除了感嘆憤怒和無奈 我們能不能做些什麼?
算了 不說了 哎
我就是在案發那個縣長大的。
這個被毆打的新聞和 @李力 說的自然不算什麼,但是,這很大程度能說明當下青少年的教育問題,尤其是在我們那個地方以及中國很多鄉村的青少年教育問題。
首先就是所謂的學校,說實話,在那個地方,能出去讀書的絕對不在那邊上學,因為中學及以下很大部分老師的素質以及教學質量差的令人髮指。在當地鎮中學讀書的一般都是父母出去外地打工的孩子,這些孩子大部分中學完畢後就輟學打工,這樣的教育狀況,我就想問問青年的素質能高在哪裡。
其次就是父母,我們那邊的就業率低的可怕,基本鄉下都是老年人在家,壯年稍微有體力的都會出去打工,去北京的尤其多,不念書的,剛結婚的為了謀生都會去北京,主要職業是保姆。孩子只有老人管,而這些老人除了吃飯穿衣根本無法照看孩子們的學習,情感生活。
我們那裡流傳這樣一句話,寧可被打死也不去告狀。有權有勢的更容易犯罪,只要和所謂的縣官有個關係就能為所欲為,村長什麼的官都很厲害。老百姓就在這樣的環境中生存,當然不排除抓緊了貪腐什麼的這種情況會好點,但是也只是好點,因為窮鄉僻壤的離天朝略遠了點。老百姓告狀也沒地方告,不是什麼特別過分的,能忍就忍了。
我相信這不僅僅是我們那個地方的問題,而是很多地方的問題。想改變卻是極難的事情,悲哀!各方面都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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