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樣看待「婚後遇真愛,出軌離婚找真愛」與「婚後夫妻不和,離婚尋求另一春」?

最近在知乎上發現了大家對這兩者的態度大不相同。

一部分人認為:找到真愛怎麼不離婚後再XX。

一部分人對兩者的態度差不多。都視為對於真愛的追尋。

你怎麼看?(除了找到真愛,還有性格不合,然後找了個性格合的)

我本身對於「出軌」一事非常不恥,我一直認為這兩者之間相差一個「道德」,相差一個「尊重」

1.性格不合是雙方的事情,出軌方與被出軌方性格合不來。同樣被出軌方與出軌方性格也合不來。但是一方選擇了出軌,另一方卻沒有。

2.為啥不離婚後再找小三?

我其實沒有想到會有很多人認為「先出軌,再離婚」是符合自己價值觀的,有一個問題,我看了一個小姑娘對於前者的認同,讓我不禁替他的母親感到心寒。而許多人的認同讓我覺得自己站到了世界的外邊。

提問只想知道大家怎麼看?更新一下認知。


首先,我覺得對異性動情是人之常情不可避免的,婚前婚後都有這個可能,有時候機緣巧合,碰到了一個十分契合的人,又有機會互相了解對方,那麼,很有可能內心當中會產生情愫,所謂精神出軌。

但是

婚姻是很現實的,意味著責任,互相付出,長期的照顧,所謂的真愛,難道不會慢慢的變成柴米油鹽的平淡生活?

如果可能,不要給自己和對方任何機會出軌,無論是精神還是肉體。否則會很痛苦。


被出軌方視角:

我有一個從小到大的閨蜜,我們興趣愛好相同

我很要強,她包容性很強。

我談了一個男朋友,第一時間告訴了她,還一起吃了個飯。

後來我結婚了,她做了我的伴娘。

再後來,我和曾經的男朋友現在的老公矛盾越來越多,

突然有一天我發現老公出軌,

最狗血的是對象竟然是我的閨蜜。

受到愛情友情的雙重打擊,

我傷心不已。

後來,我理了一下事件的發生過程:

我有一個男朋友—我們志同道合—我們戀愛了—我們結婚了—我們性格不合—老公出軌了—我們離婚了

我有一個閨蜜—我們志同道合—她更溫柔—她背叛了我—她和我老公在一起了

我想了一下老公怎麼想的:

我有個好的女朋友—她介紹閨蜜給我認識—她閨蜜人真不錯—我和女朋友結婚了—我突然發現我們性格不合— 她閨蜜也和我志同道合—她閨蜜真溫柔—我才發現她閨蜜更適合我—我們離婚了—志同道合又溫柔的閨蜜屬於我了。

我知道閨蜜一直覺得在追尋真愛的路上出軌也是可理解的,萬萬沒想到……

事情過去了,然而總有個問題還在我腦海里徘徊,他出軌後和我X過沒


出軌往往是因為情感需求在自身婚姻家庭中得不到滿足而導致的,容易被其他人物吸引。他應證的最大的問題也就是夫妻感情的破裂。

其實題主說的兩種情況都是可以被理解甚至大眾接受的,只是說在道德層面上,後者接受的譴責要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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