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樣看待「婚後遇真愛,出軌離婚找真愛」與「婚後夫妻不和,離婚尋求另一春」?
02-01
最近在知乎上發現了大家對這兩者的態度大不相同。
一部分人認為:找到真愛怎麼不離婚後再XX。一部分人對兩者的態度差不多。都視為對於真愛的追尋。你怎麼看?(除了找到真愛,還有性格不合,然後找了個性格合的)
我本身對於「出軌」一事非常不恥,我一直認為這兩者之間相差一個「道德」,相差一個「尊重」1.性格不合是雙方的事情,出軌方與被出軌方性格合不來。同樣被出軌方與出軌方性格也合不來。但是一方選擇了出軌,另一方卻沒有。2.為啥不離婚後再找小三?我其實沒有想到會有很多人認為「先出軌,再離婚」是符合自己價值觀的,有一個問題,我看了一個小姑娘對於前者的認同,讓我不禁替他的母親感到心寒。而許多人的認同讓我覺得自己站到了世界的外邊。
提問只想知道大家怎麼看?更新一下認知。
首先,我覺得對異性動情是人之常情不可避免的,婚前婚後都有這個可能,有時候機緣巧合,碰到了一個十分契合的人,又有機會互相了解對方,那麼,很有可能內心當中會產生情愫,所謂精神出軌。
但是
婚姻是很現實的,意味著責任,互相付出,長期的照顧,所謂的真愛,難道不會慢慢的變成柴米油鹽的平淡生活?
如果可能,不要給自己和對方任何機會出軌,無論是精神還是肉體。否則會很痛苦。
被出軌方視角:我有一個從小到大的閨蜜,我們興趣愛好相同我很要強,她包容性很強。我談了一個男朋友,第一時間告訴了她,還一起吃了個飯。
後來我結婚了,她做了我的伴娘。
再後來,我和曾經的男朋友現在的老公矛盾越來越多,突然有一天我發現老公出軌,最狗血的是對象竟然是我的閨蜜。受到愛情友情的雙重打擊,
我傷心不已。後來,我理了一下事件的發生過程:我有一個男朋友—我們志同道合—我們戀愛了—我們結婚了—我們性格不合—老公出軌了—我們離婚了我有一個閨蜜—我們志同道合—她更溫柔—她背叛了我—她和我老公在一起了我想了一下老公怎麼想的:我有個好的女朋友—她介紹閨蜜給我認識—她閨蜜人真不錯—我和女朋友結婚了—我突然發現我們性格不合— 她閨蜜也和我志同道合—她閨蜜真溫柔—我才發現她閨蜜更適合我—我們離婚了—志同道合又溫柔的閨蜜屬於我了。我知道閨蜜一直覺得在追尋真愛的路上出軌也是可理解的,萬萬沒想到……事情過去了,然而總有個問題還在我腦海里徘徊,他出軌後和我X過沒出軌往往是因為情感需求在自身婚姻家庭中得不到滿足而導致的,容易被其他人物吸引。他應證的最大的問題也就是夫妻感情的破裂。其實題主說的兩種情況都是可以被理解甚至大眾接受的,只是說在道德層面上,後者接受的譴責要少一些。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