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專利糾紛蘋果大獲全勝,美國最高院成三星救命稻草
在與蘋果公司的專利對決上,三星連連失利,不久前曾被裁決向蘋果賠償5.48億美元,第二起關於滑動解鎖等軟體設計的專利案,又要賠1.2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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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在 2011 年起就開始圍剿三星,起訴其抄襲自家外觀設計和軟體設計,蘋果曾在 2014 年取得初步勝利,三星一方面反擊,聲稱蘋果侵犯了自己 3G 技術領域的專利,另一方面積極抗訴。經過一番掙扎,三星曾在今年 2 月成功扳贏,免於侵權賠償,不走運的是,案件峰迴路轉,聯邦上訴法院最終的處理結果是三星還是得向蘋果支付 1.19 億美元的專利賠償。
這次雙方爭論的焦點在三項體驗設計和功能上的專利,一個是手機鎖屏時的滑動解鎖,一個是單詞拼錯時自動更正,還一個是電話號碼自動識別,如果網頁中有電話號碼,無需複製粘貼,直接點擊就能打電話。
在地區法院,三星被認為侵犯了蘋果公司的專利權,需要向蘋果支付 987 萬美元的補償費。三星當然不幹,軟體設計和用戶體驗的事兒,怎麼能算侵權呢。
其中,滑動解鎖就值 300 萬美元。為此三星律師團翻遍幾乎所有電子產品的前例,終於發現兩個翻盤的秘籍。一個是 2005 年上市的 Neonode N1 手機,運行微軟操作系統,也是要用戶手指在屏幕劃一下來解鎖,只不過並不像蘋果手機那樣,屏幕中有個活動的滑塊。
三星找到了另一個翻盤武器是一段 1992 年由科學家 Catherine Plaisant 設計的人機交互設計,開關通過屏幕呈現,用戶可以點擊切換開關狀態,可以左右搬動開關,也可以左右滑動。
蘋果律師否認自家的設計和這兩個存在任何關聯,不過上訴法院否決的蘋果的主張。
以及文字自動更正功能,也是老早就有人想到了,雖然應用流程上不同,但實質是一樣的,這個點也輕鬆突破。
不像,在大半年之後,上訴法院又變卦了。聯邦上訴法院又稱巡迴法院,上次的審理結果是三名巡迴法官裁決的,現在又有另外 8 名巡迴法官集體反對之前的裁決,以 8-3 的絕對性優勢維持了地區法院的裁決,判決蘋果勝訴,三星在這幾項軟體設計上均存在侵權,需要支付 1.19 億美元賠償。
巡迴法官 Kimberly Moore 在判決中寫道,作出這些判決都是基於可靠的事實根據。法官們認為,蘋果公司的設計雖然有前人的影子,但是其解決問題的動機卻是首創的。比如創新通過滑動解鎖來解決口袋撥號的問題,三星無法證明自己滑動解鎖的設計動機也是原創,而非參考了蘋果。
這是三星與蘋果專利糾紛的第二起案件。第一個案子關於外觀專利,包括手機表面工藝,邊框圓角設計等,上訴法院曾判決三星向蘋果支付 5.48 億美元賠償,三星已經把這起案子上訴到最高院,並且得到受理,審理結果還未知,但這是美國最高院在 2000 年以來受理的第一起與專利相關的訴訟案。
對於這次軟體設計相關的裁決結果,三星依然很不服氣,在考慮把案子繼續推到最高院。但在此之前,三星在拿到結果後首先義憤填膺聲明了自己的態度。
三星認為,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之前的專利保護法案已經跟不上時代發展的需要,那些專利保護法案有數百年的歷史,原本都是為地毯圖案或者勺子的手柄設計的,然而如今的信息社會已然大變樣。就以手機為例,一部普通的智能手機就包含了超過 20 萬個專利,並且其中絕大多數專利都是內部技術性的,不影響到用戶的購買決策。古董的專利保護法已經限制了科技發展,蘋果公司仗著專利保護,扼殺科技創新。
三星還訴稱,蘋果通過某幾個獨有的專利,就撬動了擁有 20 萬專利的手機的利潤。其他廠商只因為某一個設計可能侵犯專利,其他二十多萬的專利就無法起到原有的價值。
三星公司表示,他們相信法院對蘋果公司的支持都是錯誤的,應該被推翻。對於如何在 21 世紀鼓勵競爭,在未來的數年時間裡,如何運用法律保護創新者的權益和消費者的利益,三星等著美國最高院給出的答案。
(題圖來源:Flickr,正文圖片來自網頁截圖以及專利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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