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行為模式:死貴死貴的環境保護
我在回答怎樣評價「常外土地被污染事件調查結果:校園環境安全」? 的時候提到,毒理計算是要按照毒性和接觸時間等參數來計算確定的。
接觸時間的參考依據,就是暴露行為模式研究。通過調查統計來得出不同地方、不同年齡層、不同生活方式的人的暴露概率,必需覆蓋面很廣才有意義。這是一項相當基礎性的工作,普通人和普通的科研院所都沒有這個實力來做,只有國家有實力。
那一陣還只有《中國人群環境暴露行為模式研究報告(成人卷) 》。我在京東上看到一個評論,不知道是不是在開玩笑:
內容少的可憐,分析方法和分析講的很少,就一堆表格放在那,為了成一本書,全用硬紙彩色印刷,感覺就是買了幾張印刷精美的紙張,很是無用,華而不實,言之無物,差評無疑。
這種書就是計算參考和資料書,核心價值也就在那幾個表格,不做計算的時候什麼用都沒有,做計算的時候只是公式裡面的一個參數。
9月30日的時候,環境保護部發布中國兒童環境暴露行為模式研究成果。現在我們終於有了《中國人群環境暴露行為模式研究報告(兒童卷) 》,以後對於常外事件這種問題,就有了更多的支撐。
環境暴露風險的另外一部分是毒性研究,這個東西同樣非常的貴,以至於發達國家也常常依賴化學公司自己進行測試並報告。常見的化學物質可能會有比較完備的資料,但碰到少見的物質,比如說反應中間產品,要做實驗就很貴了。比如《湯姆斯河》裡面提到對一種SAN三聚物做測試,要用四百隻大鼠或小鼠,用兩年的時間,耗資至少兩百萬美元,這樣才能得出一個計量-效應關係,如果稍微改變一點實驗條件,價格還會成倍的增長。
如果一個化工廠有很多種物質,這些測試將會是天文數字。大到受害者不可能負擔測試費用,工業界也無法負擔,全體納稅人都無法負擔。如果引起群體性訴訟,最終只能通過和解程序來協調,因為雙方在法庭上都難以拿出「足夠的」證據來。
最近知乎上有幾個大新聞,一個是紫金礦業要在我家鄉齊齊哈爾市建廠,會對環境造成多大的影響?怎麼才能阻止? 還有一個是為什麼領導們不願意解決內蒙古扎魯特旗阿日昆都愣蘇木的污染問題?後面這個我估計還有一兩天就能和諧了。前面那個我沒從正面答,平衡一下觀點還被摺疊了,作為一個環保人何嘗不知道紫金礦業惡行累累呢?呵呵噠。
要知道,小事講技術,中事講法律,大事講政治。但是知乎這地方,主要講段子,偶然講技術,很少講法律。所以你來知乎這個地方問這種問題,好一點得到一點情懷,壞一點什麼也得不到。
環保這事情,不管走正路,還是走邪路,不管從哪個層面走,都死貴死貴。要搞環保,一定要有這個覺悟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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