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視頻中德國記者為什麼說日本人演講內容在德國會被逮捕?
http://yuntv.letv.com/bcloud.html?uu=80146db3b5vu=993cc8587c
這段視頻當中,該德國記者對演講的日本人說,如果在德國,他這種演講內容是違反德國憲法的。請問,該日本人的演講內容如果出現在德國,會違反德國的哪些憲法?在日本有無類似憲法?
如果非要說是憲法的話,應該是《德意志基本法》第十八條:
第十八條:
凡濫用言論自由,尤其是出版自由(第五條第一項)、講學自由(第五條第三項)、集會自由(第八條)、結社自由(第九條)、書信、郵件與電訊秘密(第十條)、財產權(第十四條)、或庇護權(第十六條之一),以攻擊自由、民主之基本秩序者,應剝奪此等基本權利。此等權利之剝奪及其範圍由聯邦憲法法院宣告之。
不過更認同 @hao Lee的答案,因為實際執行的時候都是用德意志刑法第130條判的,部分相關原文如下(翻譯自英文版,可能不準確):
(3)任何公開或在集會中擾亂公共安寧,對納粹統治下違反《德國國際刑法典》第6條第1款所述的犯罪行為予以贊同、否認或粉飾的人,處5年以下監禁或罰金。
(4)任何公開或在集會中擾亂公眾安寧,以納粹黨執政期間的暴行與專政、予以贊同、否認或為其辯護方式,侵犯受害者尊嚴的人,處3年以下監禁或罰金。
那不是"德國記者",而是法裔加拿大人,名叫ピエール?パリゾ,是一個製作木工傢具的木匠,也同時經營一個叫「カナダde日本語」 的網站:http://canadadenihongo.blogspot.ca/
基本就是和「德克薩斯老爹(http://texas-daddy.com/)」對著乾的政治青。本質都是...精神日本人。無論他還是德克薩斯老爹都不是日本國籍,沒有參政權,但是卻對日本政治極為熱衷。"在德國會被逮捕「什麼的,當成」在中國會被圈兒踢「就好了。補充一下,德意志基本法規定了」侵害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的正當屬於違憲,亂用」表達意見的自由「和」集會的自由「來攻擊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的情況喪失其基本權力。在公共場所公然否定猶太人大屠殺,擾亂公共秩序的,則以德國刑法第130條,民眾煽動罪定罪,處以5年以下自由刑或易科罰金。這是ピエール?パリゾ發表在其網站上的見解。
田母神(那個日本人)雖然屬於右翼,經常發表一些過激言論,不是很討人喜歡。但是他在視頻里說的內容,實際上並沒有那麼出格,日本二戰對美宣戰,的確與過去美國的黃禍論和對日本的打壓和制裁有關,至於是否相信他,那就看民眾的判斷了(田母神去年競選東京都知事慘敗)。
最後,用德國的法律來衡量日本人在日本本土的行為...我覺得還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背叛國家罪判田母神個死刑比較好玩,不知各位意下如何呢?聯邦德國基本法(GG)
第3條 平等(3)任何人不得因性別、門第、種族、語言、籍貫和來源、信仰、宗教或政治見解受到歧視或優待。任何人不得因殘疾受到歧視。
大概是這條?不確定所以匿了:3前德國留學生
感覺德國法律也沒有這麼嚴苛,雖然有這麼寫的,也有明文規定關押,言論違背憲法,但是最多人家勸告你不能這麼說,跟你發火辯論,跟你吵架而已,但是,這言論是政治不正確的B站看到的,我不懂日語,很多人說這個加拿大人始終是用禮貌的敬語,到後來他也生氣了
德國記者質問日本右翼二戰觀遭圍攻_星海_科技_bilibili_嗶哩嗶哩彈幕視頻網我認為,德國人對二戰德軍的態度,只能做這麼一個比喻:滿族人獨立建國後,以皇漢的視角看待當年入關清軍推薦閱讀:
※為什麼朝鮮壬辰戰爭以日本的失敗告終?
※茶遊記2017 | 奈良月之瀨茶園
※福島核電站堆芯融化到底是多麼嚴重的情況呢?
※中日韓三國的教育制度有什麼差異?
※日本茶入門② 了解日本茶的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