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精選 | 跑步倫理學之重新審視跑者與自然的關係
- 勇氣每日通訊20160903
- 跑步倫理學之重新審視跑者與自然的關係
「都鬧到央視去了!」有些網友說。
一篇《一場比賽,一夜之間毀了最美冬奧小城崇禮!》的稿子再次刺痛那些自詡熱愛自然的越野跑者薄弱的自尊心。
因為無法去到現場,所以無法判定是否如文中所言,當地環境因為一場比賽遭到毀滅性破壞,但光就事件本身,已足夠讓人重新審視跑者與自然的關係。
以著名的惡水超馬(Badwater)為例,這是世界著名的耐力跑步比賽,從1986年開始,從未斷過,無論是地位和國際影響力,以及對所在國家公園產生的經濟價值,還是對跑者的吸引力,都屬不可或缺。但在2013年,比賽組織方竟然對外宣布,本屆比賽可能取消,且2014年的比賽將更改線路,最終經過與「相關部門」的協調,2013年延遲舉辦,確定2014年線路將作出調整。
「the Badwater 135 willnbe taking a detour in 2014 after Death Valley National Park placed a moratoriumnon cycling and running competitions until it can determine how safe they are.」
究其原因,是死亡谷(Death Vally)國家公園正在進行安全評估,從參與活動人員安全、公園原始風貌保護等方面考量,做出公園停止向外界開放的決定,特別是對包括跑步、自行車在內的比賽項目,即便這些比賽會繳納大量的費用。
這個例子的核心點是,自然環境管理者在保護環境力度上,與用自然環境換取經濟效益之間的矛盾。
再以日本環富士山超級越野賽(UTMF)為例,在其比賽規則中,有一條這樣的規定。
「Please wash the soles of your shoes to clean off anyndirt/seeds/vegetation before the start of the race. During the race, you willnalso be required to clean the soles of your shoes using the brushes provided atnthe aid stations when re-entering the race course. This is to prevent thenspread of invasive species/non-native seeds and to prevent vegetation fromnurban areas from being carried up into the environmentally sensitive mountainnregions.」
在到達出發點時,選手需要清理乾淨鞋底攜帶的贓物、種子和植物根莖,在從補給站出發後,同樣需要清理乾淨。目的是防止非本地區植物進入自然環境,擾亂生態平衡。
這看起來小題大做,甚至有些荒誕的規定,涉及到的關鍵是,進入自然環境的跑者該如何與自然相處!
上述兩個例子,從自然環境管理者(自然環境的代理)和跑者(賽事組織者應該歸類於此)兩方面,能夠說明自然環境與跑者之間的關係。
兩者之間關係的發展,大體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跑者對自然的無意識破壞,這種狀態下的跑者,即便宣稱自己熱愛自然,也會在比賽狀態中忍不住隨意丟棄垃圾,並以身體極度疲勞作為借口。在從跑者進階為賽事組織者後,他們同樣沒有主動保護自然環境的意識。例如,在國家公園管理維護系統最為完善的美國,所有組織越野跑比賽的人都知道一個常識,數百人同一時間踩踏同一片土地,會對其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壞。
基於此,他們會在比賽制度上做出調整。
「Race director Chuck Neely has held the race in late September once hikingntraffic has thinned, and has set a 400-runner limit in his annual permitnrequest. He has also used a rolling start in which individual runners startednthe race in 15-second intervals to string out the field as a way to have lessnimpact on other trail users.」
限制參賽人數和分批出發。在此階段,自然環境的代理人表現出不作為的姿態。
第二階段是通過立法,強制規定跑者保護自然環境。此階段的主角是自然環境管理者,這些國家機構開始意識到保護自然環境的重要,或者是某些跑者的意識覺醒形成倒逼。
總之,相關條款開始出現,且因為部分跑者出現自主保護自然環境的意識,對於破壞環境的跑者,強制執行實際的懲罰和限制,並給予其道德上的譴責。美國在這方面做得極其超前,由聯邦政府的主管部門制定的《The Wildness Act》,其中有幾乎是針對越野跑比賽的規定,並考慮到類似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
「The WildernessnAct severely restricts the use of designated lands, barringn"commercial enterprises," permanent roads, and except as needed forn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land, all temporary roads, the use of motor vehicles,nmotorized equipment, or mechanical transport, and any structure or installationnwithin the area.」
此階段是以動態過程,自然環境管理者和跑者共同努力,目的是逐漸建立跑者保護環境的自主意識。
第三階段,即便是相關管理系統和制度最完善的美國,也沒有完全到達。是跑者會無意識的保護自然環境,並通過某些行為促進自然環境的繁榮,自然環境管理者退出博弈。
實際上,只要處在人類社會,只要還信奉市場經濟,這種狀態根本無法達到。但想達到一半——跑者有自主保護自然環境的意識——還是可能的。
因此,這就是努力的方向。
現在的中國大陸地區,已經處於第二階段初期,絕大多數跑者依然沒有保護自然環境的意識,但自然環境管理者已開始作為,部分跑者已有不完全的保護自然環境意識。
跑者和自然的關係,就是人類與自然的關係,從人類扎堆組成社會開始,就始終處於博弈狀態,想要和諧相處,只能相互妥協。但相互妥協並不一定是壞事兒,從另一個角度看,又何嘗不是相互成全呢?n
享受自然帶來的美好之外,跑者理應放棄某些不恰當的自由,擔起保護自然環境的責任。
本期編輯:New Ar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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