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藥物貴的離譜?天價藥物的性價比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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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葯到底貴不貴,這個問題有很多不同的說法。

說貴的人總會提到一個小小的感冒就動輒成百上千的醫藥費,如果得個腫瘤那簡直是無底洞,不要說常規的治療費用,那些天價的抗腫瘤新葯更是貴的離譜;說藥物便宜的大都認為很多人吃一頓飯、買一個包都成千上萬,一線城市裡一平米的房子都好幾萬,難道吃飯、買包或者是房子能比得上為生命健康的經濟投入么?

那麼藥品到底貴不貴?這個問題大概要分幾塊來說。

1.t保障葯

大家知道藥品限價的問題,有些基本藥物因為國家控制價格的原因,沒有廠家願意生產,比如一些蛇咬傷的藥物等。國家不得不補貼大量資金維持這些藥物的生產,即使這樣,藥物的生產廠家也越來越少。慢慢的可能全國只有1-2個藥品企業來生產這樣的藥物。這樣的藥物可以稱之為保障葯。蛇蟲鼠蟻,在古代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治病甚至致死因素。在發明的特效的藥物之後死亡率大大下降。建國初期的一段時間裡,這樣的藥物作為診所的常備。但是現在已經越來越少見到,大城市醫院的急診科一年也見不到幾例。藥房里雖然有備葯,但是大多數直到過期都派不上用場。這種藥物獲得政府補助,價格本身不貴,而且患者也並非長期使用,不會感覺到價格的問題。但是因為儲備量少,有時候也會出現一葯難求。有些瀕臨停產的藥物甚至會被抄到天價,這類的新聞報道並不少見。

2.t老葯

也可以說是過了專利期的藥物。美國、日本等國家的專利保護期限也均為20年,在這20年內,藥物的專利受到保障,別的公司不能生產。20年時間一到,其他廠商就可以合法的生產該藥物。放開生產,當然意味著價格的降低。簡單來說,只要中國可以生產,藥物的價格就會大大下降。

針對專利到期的問題,許多大型藥品企業會在藥品專利到期前想盡一切辦法研發替代藥物。儘快淘汰專利到期的藥物,從而把定價的主動權再次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也就是那句老話說的「人無我有,人有我優」。

諾華的當家花旦代文(Diovan,主要成分是纈沙坦,是一種治療高血壓的藥物)2013年還排名在第14名,而2014年專利權到期就瞬間從最暢銷的藥物榜單上消失。

在這裡插一句,印度是少數不認可藥物專利的國家之一,所以在印度仿製藥品不犯法。甚至催生了許多去印度買葯,去印度治病的產業鏈。印度的《專利法》規定,對食品、藥品只授予工藝專利,不授予產品專利,這意味著你只要能用別的方法做出來,就完全合法。標誌性的事件發生在2013年,印度法院駁回諾華公司對改進後的抗癌新葯格列衛(甲磺酸伊馬替尼片,一種治療白血病和骨髓腫瘤的藥物)專利保護的要求,認定印度仿製的特效藥可以繼續出售。這場訴訟持續了7年多(有興趣的可以去網上搜一下),而印度最高法院的最終判決為本國仿製葯產業提供了保護傘和源動力。

於是,印度的仿製藥物工業大行其道。其實最初仿製水平並不高,印度的標準也不高,只要是感覺上差不多,或者是8成相似就可以上市。

不過印度人們總是開掛,這樣的藥物吃下去也沒聽說爆出什麼負面事件。但是仿製多了,製藥水平也就提高了,仿製葯的標準也相應提高,在發展中國家是絕對領先水平。其實要把一個藥物仿的跟原有藥物完全一樣是非常難的一件事,而印度做的不錯,而且這些仿製葯的均價只有專利葯的20%~40%。

為了治病救人,印度政府選擇無視專利權。其實只要用腦子稍微想一想就知道,印度政府才沒有那麼高尚,他們這一做法絕不是僅僅從醫療角度出發。國際主流觀點都認為,這樣的做法長期效應必定會影響新葯研發的積極性,最終得不償失。當印度的仿製葯賣到美國之後,歐美國家發現自己的藥物居然被搶去了市場份額。在大驚失色之後,已經開始逐步封殺印度企業。

3.t新葯

在專利權內的藥物,還有新研發的藥物。在2016全球最暢銷的25個藥物排行榜中,30億美元的年銷售額也只能墊底。新葯確實很貴,動輒一個療程幾萬人民幣。一粒價值幾千的小小藥片,價格甚至超過黃金。

為什麼這麼貴呢?

(1)時間長,花費高

一種新葯的研發時間超過10年

每一種新葯的研發費用都超過10億美元

在開發的新葯中僅有7%獲批和投入市場

(2)總體壟斷和互相隔離

現在僅有不到10個巨型的藥物企業在著力於真正的開發新藥物,包括大家耳熟能詳的諾華、輝瑞、強生、羅氏、拜耳、阿斯利康、葛蘭素史克等等,其他藥品企業大都在組一些仿製和改進的工作,中國的大多數葯企都不具備研發新型藥物的能力。關鍵是這些巨型藥品企業之間並不合作,互相保密對抗。這意味著各自為政的研發方式已經嚴重的拖慢藥物研發進展,增大了研發投入。

你以為眼前這些價值幾千幾萬的藥片真的有那麼神奇?

事實才不是這樣。這些新葯的性價比低的無法想像!

1.t新葯的註冊門檻很低。

也就是說大部分官方註冊的藥物有效性非常低,大部分只能延長几個月的生命。這是由於在藥品註冊中,只需要極低的有效性就可以註冊新葯,甚至只比安慰劑好一點。然而有些藥物甚至使患者原有癥狀加重,在延長的幾個月生存期中的生活質量受到嚴重影響.

2.t改良專利依然可以受到保護。

這也是我在前面說的。在藥物企業的初始的註冊和專利保護早已獲得了大量的利潤的情況下,只要把他們的藥物改來改去,每次進步一點點,就可以不斷獲得專利保護,並且淘汰專利權到期的藥物。

3.新葯來的太慢,很多患者等不到新葯上市。

我們需要其他證實藥物有效性的方法。科學發現的速度在提高,但大規模的隨機對照研究卻需要太長的時間。有些藥物剛獲得批准,它就已經被淘汰了。

讓我們來看看藥物從研發到上市所需要的時間。

? 臨床前期實驗: 2年;

? I階段臨床試驗: 4年;

? II階段臨床試驗A,B: 4年;

? III階段臨床試驗: 2.5年;

? IV階段臨床試驗: 2年.(很多藥物完成三階段就可上市)

藥物應用到患者的最大障礙

? 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審批註冊常常需要超過2年,而且每個國家都得分開談。有的藥品因為談不攏一直無法進入中國市場,導致患者不得不去香港帶葯。有一期的東方直播室大概說的就是這個問題。

東方直播室 非法的救命葯

? 之後進入醫院也需要漫長的招標、審批和談判,這樣的協議如果1年時間內完成就算是極快的了。

簡單的計算一下,一種新葯如果一切順利的話,真正能治療患者也需要超過10年。現有的重病患者可沒有幾個可以等待那麼長時間。治療帕金森的藥物還沒上市,研究者自己已經得了帕金森。

以上問題看似無解,但目前有兩種觀點依然值得思考:

1.t許多患者正命懸一線,他們願意用自己的身體幫助正在測試中的藥物做實驗。他們選擇積極面對疾病,這些藥物只能是有效或者有害,他們要求「嘗試或者死亡」。在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納入機制讓患者可以更快更容易的接觸這樣的藥物。

2.t在研製新葯的同時,藥品的評測體系卻停滯不前,我國的審批法規是2003年頒布的。13年前,看上去並不算太久,但是從現代醫學各種疾病的診治指南幾年,甚至每年更新相比來說,就顯得滯後。而且關於評測方法的本身研究非常少,是否可以提出更加積極快速的測評方法?比如說患者需要更尊重他們吃下去的藥物,並且提供詳細的數據。如果這麼做,他們是否可以在購買藥品的時候獲得優惠?因為這些數據對於藥物的審批、研發和評價常常是及其重要的,但是現在很多患者卻是想吃就吃,感覺好了就停葯,感覺不好就換個醫生重新開藥。許多寶貴的藥品數據被輕易浪費。

比較我們的目標只有一個,吃上經濟能夠承受的放心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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