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血尋梅》:致終將被碎屍的人生
電影講一樁16歲援交少女的碎屍案,這曾經是香港電影最熟悉的題材之一。
在錄像廳時代的香港電影,這一類的電影會用大大的廣告字手刷在錄像廳門口的版面上,並伴有從音箱里傳來的女聲尖叫和鬼魅音效。
這類影片往往都有詳實的殺人現場,猙獰的變態殺手和一個機智勇敢的警察,在當年民風尚淳樸的大陸引發的是獵奇快感。與當年這類香港罪案電影最大的不同是,《踏雪尋梅》雖然也都有這些元素,但它把一個半小時的描述不在尋找真兇上,而在讓人慾罷不能的絕望。這種絕望感既屬於香港,又沒有像某些電影那樣刻意去添加時事熱點來貼近時代感。
2009年,看上去是那麼久之前的事,那時的香港,已然絕望。
香港新移民、援交少女、底層的掙扎、互聯網社交、約還是不約……
好大的風,好狠人世間。
一
王佳梅,湖南人。
母親嫁到香港,經過努力姐姐也去了香港,現在她也終於可以到香港去了。
當艾靜唱「1997,快點來吧」,對一個內地女生來說,香港是什麼呢?影片開頭,王佳梅收到了母親的通知,她終於可以到港的信息,她正在和香港一海之隔的東莞等待消息。聽著粵語歌學粵語,看著粵語電視劇學粵語,提著行李,坐著列車,滿臉喜悅和一點點擔憂。
擔憂自己湖南口音的粵語被人瞧不起、自己太胖太丑沒法去做模特。
儘管住在公屋,一家四口擠在一起。但她相信未來,她把自己的目標——一個不知名的大美女海報,貼在門後。
她給自己起了英文名字,說的時候卻結結巴巴;她成績不錯,卻不知道老師是不喜歡她還是她不喜歡老師。
並沒有什麼理想破壞,現實骨感。王佳梅碰到的一切,都是順其自然。在學校里,別的同學割腕自殺,老師當然會埋怨她不吭氣;聽說她從東莞來,社工想當然欲言又止。
一切都是因為她很怕,她是這個群體里的異類,她希望自己不是,但她改變不了。
身份是最難改變的。
對於一對自己喜歡的耳環都得不到女孩子來說,融入到這個陌生的環境,更好的方式是像當地人一樣生活。
像當地人一樣的生活,在全球化的今天看來,沒什麼稀奇,各地生活也沒什麼兩樣,一樣的互聯網,一樣的逼仄空間,可以吃到一樣的食物、看一樣的電視劇,但怎麼還是不一樣呢?
眼下的中國,是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反全球化的聲音微乎其微。國內遷徙的人口也是如候鳥一樣春去東回,留守兒童,異地夫妻在我們看來像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王佳梅如何走上「援交少女「之路,影片中的原因是因為那對耳環,母親的朋友本來已經送給她,結果發現是真貨又要了回去。在大人眼裡可能這是一個勢利的朋友,而在她的眼裡,是她不配用真的。
她越用力去融入新的環境,越敏銳感覺自己是這個新生活的刺。
留在家鄉的生父認為她找到了新的幸福生活,她也只能每次簡訊告訴父親哪支球隊贏球的祝福。
她無力去改變她與環境的隔閡,那麼只剩下一種辦法像當地人一樣,就是像港妹一樣,和香港男人睡。
二
導演是影評人出身,選角的時候有私心。
王佳梅的扮演者春夏大大的眼睛,動人心魄。殺人兇手丁子聰扮演者白只是一個放在人堆里不起眼的胖子。
當王佳梅第一次做丁子聰生意時,就主動懇求他「殺死自己」,很多觀眾會錯愕。和一個素味平生的胖子,有必要這麼掏心掏肺嗎?再不濟,王佳梅也明明可以選擇更好的客戶。
影片里,王佳梅對一個客戶動心了,不但讓他約了免費炮,還臆想他們每次的開房是一次又一次的約會,直到她被這個男人約到室外,給自己的女友澄清「她長成這樣,我怎麼會約她呢?」
這個港妹女友丟下一句話「你喜歡垃圾也不一定。」
導演沒有表現出來的是王佳梅的垃圾感,在演員的選擇上,殺人兇手丁子聰的扮演者白只與原型高度相似,而王佳梅的扮演者春夏卻和原型完全不同,被殺的王佳梅既不漂亮,也不動人。
演員春夏死者王嘉梅
看上去,她和兇手是一類人。
演員白只兇手原型
他們都渴望交往和自己不一樣的人,丁子聰喜歡嫁富二代的李慕容,王佳梅喜歡白領眼鏡港男,他們也深知自己不可能,這種不可能根本不是距離的遠近,而是維度的差異。
李慕容是要嫁洋人的,她和胖子在一起,時刻主動著,胖子以備胎的身份準備著,連上床都是被要求;眼鏡港男是要正牌女友的,他可以要求王佳梅不要做援交,只給他一人操,卻連一部自己的遊戲機都捨不得給她,而是給她買部新的。
有一種階級是用錢分的,有一種階級是以身份分的,《踏雪尋梅》最大的亮點就是描述出這種階級感——我不是瞧不起你,我和你根本不是一類人。
到這裡,這部電影的主旨漸漸浮現,這並不是外來人口和本地人口的融合困境,也不是講階級鬥爭的貧富差距。援交少女將這個話題更加凸顯,她不是性工作者,也不是像找大叔的援交少女(儘管丁子聰案發後說王佳梅喜歡大叔),互聯網讓她迅速找到客戶,她有同類但沒有同伴,她時刻被孤立在房間,直到她遇到和她一樣的丁子聰。
一種無可救藥的孤獨感,只能靠虛擬的場景來滿足片刻想像,就像丁子聰用美工刀將自己手割破來自慰,以模擬李莫愁第一次和自己上床時來例假的殘酷,明明知道一切都是假的,但只能靠自己逼自己去認為它是真的。
《踏血尋梅》的結尾,王佳梅被碎屍,除了儀器能辨別的DNA,其他無影無蹤,家人已經適應了她的離去,母親還希望警官來娶她的姐姐。
這一切的結果,王佳梅好像都已經知道,所以她對生死毫不在意。她知道她無人可戀,也無人會戀她,她要求兇手殺死她,她在那一刻確信,她的生和死沒有什麼區別。
繼父拿她的案情賣給記者,記者把她的故事賣給讀者,讀者看到少女援交被碎屍討論一下八卦,警官破案收工轉戰下一件,屋子門後的海報終究會褪色。
三
2007年6月,廣州一起16歲少年弒母事件引起了轟動。《南方人物周刊》圍繞這個案件刊出了一篇特稿《少年殺母事件》,寫作者是當年還是大三的雜誌社實習生林珊珊,這是她的處女作,當年這篇稿子在新聞界備受關注是因為它的寫法,將一個殺人事件的環境和人物性格描寫作為主線。
這篇稿子講的是一個跟隨父母到大城市的少年,如何蛻變,最後殺掉了自己的母親,一篇稿子無法告訴我們真正殺人的真相,正如這個少年檢測並不是精神病患者一樣,少年的心中必然是溝壑萬千。
許多年後,我還記者這個文章的作者,但我已經忘了那個少年的名字。
幾年前,我採訪一個失蹤者的故事。
一個19歲的男孩,和同學們一起乘車到城市裡去參加決定人生最重要的一次考試。
他卻沒有進高考考場,沒有和任何人聯繫,沒有留下隻言片語。
收集線索的過程焦頭爛額,學校只知道他沒有考試,至於去向何方,「可能是跑出去玩了吧」,當地警局沒有就失蹤立案,據稱是家屬沒有報案;而他父親只願意在公安局門口和我相見,以此證明我不是騙子。
那是個夏天的午後,雷陣雨讓地面蒸騰的濕氣籠罩著眼睛,這個父親騎著一輛摩托車,戴著草帽,沒穿雨衣,匆匆而來,摩托車輪上積著厚厚的泥,他下車後第一件事,是用腳去蹭掉車輪邊的泥。
我等他清理完,問他「為什麼會認為我是騙子呢?」
他說「這幾天,老有南方的人給我打電話,說我兒子死了,你說現在這騙錢的都換花樣了,啥缺德的理由都能找得出來。你說來採訪我,我還以為是騙子找的托呢?」他瞅了一眼我,接著說「你敢來公安局,看來不是騙子,你找我啥事。
我手裡攥著的是寧波市公安局傳真過來的信息:在寧波外海發現一具男屍,屍體在海中已高度腐爛,屍體的褲子右側口袋裡有一部手機和一個身份證,是他兒子的身份證。
我想了想開場白,像搬開壓在胸口的大石一樣費力,我看著一臉懵懂的這位父親,說「有個南方的線索,可能是你的兒子……」
恍然間,我看到這個濕透了半邊身,草帽還在滴水的漢子,嘴唇抖著像要說什麼,但沒有聲響,他的眼睛如暮色蒼茫。
你沒發現嗎?死一個人,看上去很重,但隨時都會發生,隨時都在忘記。像佳梅一樣的多少人身,假裝幸福,直到眼睜睜看著命中注定的絕望感如影隨形。她不想這樣活,但又能怎樣活。
而又有多少人的人身尚在,人生已經被碎屍萬段,無人關心。
剩下的遺骸只能你自己在收拾,只有你知道,已經拼不成一個完整的人,你尋找的唯一線索——只有踏血尋梅。
專談怪力亂神,到深夜座談會來(lietome-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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