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性別男』· 後記
其實,要把這本書寫成旅行遊記和文化苦旅之間的狀態,確實需要些心思來拿捏。按旅行網站熱帖的照片加記錄式寫法,我隨手來個兩萬字也是輕鬆無比,相反,一不小心就會用力過猛,特別在這個碎片化閱讀流行的時代,晦澀就更容易讓人失去興趣。在和奔三老師不斷的交流和調整中,我逐漸有了些方向,希望這本書的內容,能夠幫你拓展開對一座城的認知,不過——
【來,最後再為你獻上一些私人情緒】
對倫敦這樣一座城市,我永遠也用不了『告別』這樣的字眼。只要我願意,我可以在任意時刻在腦海里投影出關於『他』的全息影像:在春夏時節陽光燦爛的窗外,小區人造景觀能變出我每天路過聖馬修斯教堂花園,在秋冬交錯濛濛細雨中戶外慢跑,耳畔密集的車流里會傳來泰晤士上繁忙的汽笛響。我能在城南幹道上雨後春筍般的現代高樓中,品味出迦納瑞碼頭的精神復刻,也偶爾在黑夜降臨時的城市高點,從萬家燈火里畫一個議會大廈或是聖保羅教堂的輪廓。
這並不是那種所謂的朋友圈『喂鴿子』式的矯情,它溫潤而持續的出現在我生活周遭的每一個小細節。這是在倫敦居住一段時間之後,自然而然產生的情緒。這些情緒需要藉助場景的力量,但說實話,回歸正常工作之後,確實很難在一個純中國式環境里再把它拾起來。不如就稱它為『情懷』——中性詞,如地壇之於史鐵生,又如鳳凰之於沈從文。
這讓我不得不提起薩繆爾·約翰遜,儘管他是每一個寫倫敦的作者都不會忽略的人。不知道你是否曾注意過他那首以《倫敦》為名的新古典主義長詩。這首發表於1738年的作品,充滿了具象化的城市陰暗。但我並不關注詩里問責式的思考,對我更重要的是,這首詩是他28歲移居倫敦後,短短一年內的生活觀察和感悟。
掐指算來,我也28歲,還敢自稱少年,在倫敦肆意生活過一段時間,不識愁滋味。但那僅僅是個不完整的一輪四季交替,這總是提醒著我所擁有的『過客』身份。或許,這一份缺失的歸屬感,正是催促著我像海綿一樣想要吸收『他』向人們所展示的一切的最根本原因。
其實,用帶性別的詞把倫敦人格化,總歸不那麼客觀。我稱呼倫敦為『他』,也只是忠於自己的認知。這認知迸發自我降落入境的第二天,步行五公里路只為朝聖一座球場的狂熱,也湧現於我在各博物館裡消耗的一個又一個沒有課業的白天。它藏匿在貝斯諾格林地鐵站深處的二戰傷痕,化為氣質硬朗的約翰斯通字體,也遊走在滑鐵盧車站的鐵軌月台,是某個平凡面孔下隱身的『傑森·伯恩』——這是我眼裡的倫敦,擁有一個男人所應當具備的優秀品格:可如火焰被點燃,也似滄海般沉澱,因為傷痕而涅槃,執著信念而無前。
所以倫敦之於我,是一場兩個男人之間的四維對話:他如父輩兄長,借時空和人際之手對我潛移默化,予我見聞和思悟;而我謹遵教誨,在零碎無序的記憶里試圖管中窺豹,婉而成章。
tttt2016年1月12日 完稿於成都
【回目錄】
——————————我是求賞/售書的小尾巴——————————
《倫敦性別男》創作簡介:【嚶嚶嚶 · 不小心寫了一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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