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如野草」:一樁虐童案的背後

1

2014年5月,我去南京採訪。那個時間點我依然記得很清楚,是南京餓死女童案的一周年,有個同行告訴我,親生父母將孩子虐待致殘、致死,絕非孤例。

那時我們一起在四川甘孜出差,高原上呼吸困難。同行喘著氣說起了一件事,在徐州有一戶人家,生了三個孩子,老三8個月時,正在餵奶的母親突然瘋病發作,舉起剪刀一刀一刀地在幼兒身上刺了100多刀。這個事情距離餓死女童案不到一個月,江蘇的媒體首先一片嘩然,一家公益組織聽說後,連夜把三個孩子從老家接走。

相比起被吸毒母親活活餓死在家裡的兩個幼女,他們要幸運一點,人活著,就有希望。轉眼一年過去了,這位同行建議我說,他們現在碰到了一點麻煩,再去看看吧。

在職業生涯中一定會有一些「註定」會去做的報道,比如這條線索。它既具備一個好故事所需要的衝突,也包含著嚴肅宏大的議題;你能敏銳地感覺到,許多孤立事件的背後,有複雜且深刻的社會和制度因素——你需要把它們串起來,縷清原因,找出瑣碎的日常現實之下更深邃的邏輯並呈現出來,這就是特稿的價值。

2

我在南京市區一棟三室兩廳的民居里找到了「向陽花社」,這是一個臨時庇護所,隸屬於一個公益組織。打開門就看到了那個被母親扎傷的孩子,他叫王欣欣,一歲零八個月,傷口已經長得差不多了,但全身到處是褐色的、彎曲的疤痕。

只一眼便知這個男孩的不一樣,他總是蹙著眉,顯出一臉愁苦的面容。除此之外,他仍不會說話,極偶然地會發出一兩個音節,聽上去有點像「爸爸」、「媽媽」。一年前,王欣欣受傷後,媒體的廣泛報道,當地民政局立即介入,將孩子送去醫院搶救。半個月後,傷勢漸漸無礙,他才由公益組織的負責人之一陳霞接到了南京,與已經住在「向陽花社」的哥哥姐姐會合。

陳霞接到王欣欣的時候,他正在沉睡,「黑乎乎、肉墩墩,像一個小麵包」。等到拆開襁褓為他洗澡的時候,她才感到揪心般地疼痛:孩子全身上下都是傷口,翻出粉紅的新肉,「像一個個古怪而憂傷的符號」。

3

下午3點,門鈴響了,推門進來的是王欣欣的哥哥和姐姐。

老大王琴琴,女孩,今年6歲;老二王小柱,男孩,今年4歲半。即使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也很容易將三姐弟從人群中認出來:他們膚色黝黑,單眼皮,雙眼細而狹長。

「你是記者嗎?這是你的相機嗎?」王琴琴見到我在,露出甜甜的笑,主動湊到我的身邊。我的心中立即泛起好感來,伸手摟住小女孩瘦削的身體。

在這之前,陳霞說過一件事。事發後,他們一行志願者抵達三姐弟在豐縣的老家時,家裡剩下的兩姐弟都裸著上身,穿著看不出顏色的內褲,在院子的垃圾堆里嬉戲。陳霞立即發現,在院子里一張搖搖欲墜的桌子上,擺著一些看上去像是撿來的飯菜。

一個志願者趕緊翻包,找出一枚果凍,撕開,遞了過去。女孩伸手接過,舔了舔,甜的。她轉手把小零食遞給了弟弟:「你吃吧。」王小柱也舔了一下,又交還給王琴琴:「還是姐姐吃。」這個細節讓現場所有的志願者都感慨不已。

但是我很快發現,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在王琴琴走到我身邊的一剎那,和我聊天的公益組織負責人央金突然止了聲,露出些許複雜的神情來。她先是摟住了王小柱,悄聲細語地和他交流了一會兒幼兒園裡發生的事情,隨後放手讓他自己去玩。接著,央金轉向王琴琴:「爺爺說你浪費糧食,還打弟弟,能說說為什麼嗎?」

我第一次在6歲的孩子臉上看到這種隱忍又尷尬的神情,她抿起了嘴。

「爺爺每天照顧你們,辛苦不辛苦?」

「辛苦。」

「所以你能不能隨便發脾氣?」

「對不起。」

「去玩吧。」

王琴琴後退幾步離開央金,隨後又轉到了我的另一側來,甜甜地笑著:「一會兒你和我們一起吃晚飯吧。」

她又像一個無憂無慮的小女孩了。

4

距離晚飯還有一會兒,三個孩子進了房間。王琴琴看故事書,王小柱玩玩具,王欣欣依然面容憂愁地在地上爬著。把他們安頓好以後,央金才欲言又止地開了口:「其實這個女孩子……唉……」

「怎麼了?」

「她有點奇怪。」

把孩子們都接到「向陽花社」以後,志願者們逐漸發現,這個看上去特別乖巧懂事的小女孩還有另一面:她極擅長察言觀色,在公益組織理事會裡的諸位「媽媽」面前,總是一副天真懂事的模樣;但只要面對公益組織請來照顧他們的全職工(他們稱作「爺爺奶奶」)時,王琴琴就變成了一個脾氣極差、目中無人、難以溝通的小惡魔——她曾因為早餐不合胃口,一言不發地把粥倒進垃圾桶,給她換了饅頭後,又一言不發地將它扔掉,隨後氣呼呼、自說自話地背起書包去上學了。

最開始央金不太相信,但爺爺奶奶「告狀」的次數多了,她也懷疑起來。有一天,她佯裝離開後復返,卻看到了讓她心驚膽戰的一幕:小女孩帶著弟弟進了房間以後,笑容一掃而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種陰沉殘酷的神情,舉起一根長條的玩具,扒掉了弟弟的褲子,往他身上抽去。

「你說她在原來的家裡遭遇過了一些什麼啊。」央金搖著頭說。

不過還有更讓人擔憂的事情,9月一到,王琴琴就要離開這裡回老家了。從2013年9月1日起,教育部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學籍信息管理制度,實行全國學生「一人一號」。按照政策細則,王琴琴的學籍號已經在戶籍所在地生成,她必須回老家上小學。

老家是所有人都不敢提起的話題,陳霞私底下用4個字來形容——

「生如野草」。

5

我動身北上,去徐州,拜訪三姐弟的老家。

他們的老家坐落在開發區里,寬闊的公路將村莊分割成好幾塊。這幾個月來,村裡說的最多的話題是拆遷,補償政策已經頒布,一個人頭算40平方。

「拆遷以後?這裡會變成電動車廠吧。」一個村民說。

這座縣城幾乎是一個電動車之城,從上千畝的生產車間,到數平米的汽修店,小縣城裡幾乎一半居民的生活都與電動車相關。

三個孩子的「叔叔」王巨然也是如此。去年孩子離開後,王巨然一邊拾荒,一邊在村口的電動車廠打零工,一個月僅七八百元的收入。

在村裡人的記憶中,王家幾十年來一直在貧困線下掙扎,這家人有三兄弟,老大身體不好,老二是個傻子,三個人一直都娶不上老婆,相依為命。大約七八年前,一個女人流浪到這個村子,被老大帶回了家,這個女人不知受過怎樣的折磨,剛來時雙手俱斷。她說不清自己從哪裡來,神智時而清醒、時而迷糊。

她就是三姐弟的母親。事發後,公安查證到她是鄰省人,在老家育有兩子,出門打工時被拐賣了,在這個過程中被折磨致殘、致瘋,最後流落到徐州。

女人和三兄弟生活在一起了。王琴琴、王小柱和王欣欣依次出生。但這個家庭的狀況,卻因孩子的到來變得更加貧困:即使「三叔」王巨然,都已經年過五十,並無可依仗的勞動技能,只能靠著撿垃圾勉強填飽一家人的肚子。

他們的三餐是米糊、硬饅頭和白飯,偶爾吃上一頓肉,必然是看不下去的鄰居端來的。他們家甚至沒有傳統意義的爐灶,所謂的廚房,就是一張桌子、一個電飯鍋和若干滿是污垢的碗。初到南京,王琴琴和王小柱怎麼也改不了挑食的壞習慣,除了肉,根本不願吃別的,義工們常常不得不命令他們多吃蔬菜。

前年,三兄弟的大哥,也就是孩子們名義上的「父親」因肺癌去世後。女人的病情越來越重。當8個月大的王欣欣在吃奶時咬痛了母親後,精神失常的母親為了懲罰「不聽話的孩子」,一刀一刀地,用刀片在親生兒子的身上划了100多下。

母親和孩子的先後離開,使這個家看上去越發光景慘淡。王巨然越來越少在村裡出沒,鄰居們都說很久很久沒有看到他了。現在守著這棟空房子的,只有王家神志不清的老二,這位年逾花甲的老人總是穿一條灰色的褂子,坐在屋前的木凳上看著天空發獃,一邊慢慢地啃著一塊硬饃。

「你從南京來?」有個鄰居問,他一張張地翻看著我拍下的,在「向陽花社」的三姐弟,感嘆孩子們長胖了,王琴琴模樣越發俊了,最後把手機還給我,「你讓他們別回來啦,回來沒有活路。」

6

留在南京也是王琴琴的願望。在我離開「向陽花社」的時候,小女孩突然追了出來,攔在我的去路前。

「我知道你為什麼來,那裡好可怕,我不想回去。」她說,我低下頭,看到了一雙早慧而憂慮的眼睛。

而她不知道的是,在這一年裡,公益組織的志願者們多次前往徐州,與三叔王巨然「談判」,希望他放棄監護權,但均被拒絕。而叔叔不願放棄監護權的背後,既有情感的因素,也有利益的考量。在王巨然語焉不詳的表述中,志願者們聽出了兩個意思:「一是和按人頭計數的拆遷補償有關,二是指望著孩子們給他養老送終。」

志願者們曾試圖以王欣欣受傷為由,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剝奪叔叔的監護權。如果順利,三個孩子能夠進入國家的送養體系,幸運的話,很快就能夠進入一個新家庭。然而,志願者們很快發現自己無能為力:儘管中國在法律上確立強制剝奪兒童監護權制度已經20多年,但它幾乎沒有可執行性,由於起訴的主體模糊不清,這個法律上的漏洞成為一條趟不過的河。

王巨然說:「生在王家,就是他們的命。」

7

所以,這是怎樣一種命運呢?

用「事實孤兒」來稱呼他們,再合適不過。在最高法公布的侵犯兒童權益的典型案例中,家庭暴力是兒童權益受侵害的最重要的因素。家庭,本應是兒童的第一個庇護所。但在現實中,並非每一個孩子都得到了父母的守護。根據民政部的統計,承受著來自家庭的極端漠視、虐待和傷害的孩子,在全國約50萬——但真實數字可能猶有過之。

我國涉及監護制度的法律有兩部,一部是2006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另一部是1986年出台的《民法通則》。然而,當真正要解決王欣欣姐弟的困境時,我們卻發現,20餘年來,進入司法程序的剝奪監護權案件屈指可數,更無一例被判剝奪監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53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經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的資格,依法另行指定監護人。

然而,這條宣言式的法令模糊了許多概念,比如,作為起訴主體的「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究竟指誰?「另行指定監護人」的原則和依據如何?有義務「申請」而未申請的情形下責任如何承擔?泛泛的法律條文,導致相關規定缺乏可操作性。

其結果就是,它成為了一條「殭屍法」。

與法律上的漏洞相對應,還有許多嚴峻的問題需要解決:如何及時發現在家庭中受虐的孩子並給予援助?「事實孤兒」的標準如何判定?剝奪監護權的判決生效後,後續的援助如何展開?n

事實上,正如民政部的專家告訴我的,這個國家缺少的是一套完善的兒童保護制度。這個制度應當有四個要素構成,缺一不可:首先,要有一個政府或政府授權的、擁有必要權威的兒童保護機構;其次要有強制報告制度,一旦發生了與虐童相關的惡性事件,全體公民,尤其是教師、醫生、警察等與兒童工作密切相關的公務人員,有義務報告給相關機構;第三,要有一套比較健全的法律程序,包含了報告後的立案、調查、審判等司法程序;第四,要有國家監護制度或替代性監護制度。

「它是一個昂貴的制度,不僅要有人力物力的配合,也需要政府和全社會的決心。但你要相信,我們都在努力。」這個為兒童保護制度奔走十餘年的女教授告訴我。

她說得對,再往前走,每一步都是暗河。

8

轉眼又是兩年過去了。如今我把這段往事重新寫下來,是因為我見證並記錄過許許多多悲傷的故事,大部分沒有結尾,但這一次卻是例外。

南京被餓死的女童離世三年了,王琴琴也8歲了。後來,由於媒體和志願者的介入,她最終進入了一所寄宿制的雙語學校就讀。當地政府也為這家人改善了居住條件,在低保之餘還提供了生活保障金,並為王巨然在電動車廠解決了工作,他的月收入達到三四千甚至七八千元。

2014年12月1日,《家庭寄養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2015年1月1日,四部委聯合下發的未成年人保護新規《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實施了。司法、民政等部門在剝奪監護權等方面有了更為明確的責任和義務。

2015年2月4日,一個里程碑式的判例在江蘇徐州誕生。法院判決永久性剝奪一對父母的監護權。「撤銷監護權制度」在中國設立了將近30年,終於從「沉睡」當中被喚醒。

2015年12月11日,國內首個由社會組織將「事實孤兒」安置到寄養家庭成功的救助案例發布。4歲的女兒佳佳,因母親在戒毒所接受強制戒毒,被送往經評估完全合格的愛心寄養家庭。

或許總有一天我們會看到曙光,法律和制度會成為強有力的保護,人們的觀念中不再把虐童當做家事,兒童保護會成為全社會的一種常識和自覺。

往後我仍會盡我所能——報道、監督、推動——直到真正的曙光來臨,並相信這一天不會太遙遠。畢竟,我們都曾為兒童。

(為保護三姐弟隱私,本文涉及案例部分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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