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蟲草有毒,是食?是葯?還是食葯兩用?

作者:雲無心

食葯監總局發布了一條消費者警示信息:

其中,「冬蟲夏草屬中藥材,不屬於葯食兩用物質」讓許多人困惑:為什麼冬蟲夏草是藥材而不屬於葯食兩用物質?

讓我們從食、葯、葯食兩用說起。

任何吃的東西,核心都是「安全」和「有效」。

如果不考慮感官享受,從使用價值的角度說,一種東西能不能吃、該不該吃,核心都是「安全」和「有效」的權衡 。「安全」是指這種東西吃了之後不對身體產生傷害,「有效」是指吃了之後對身體產生好處。

食物:提供營養,安全優先

食物的「有效」是提供人體正常的新陳代謝所需要的物質和能量。滿足這種需求的物質我們稱為「營養成分」,通常分為六大類:水、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維生素和礦物質。膳食纖維不提供能量,也不提供人體需要的物質,但對於人體的健康運行很重要,而且每天的需求量大,現在也有學者把它作為「第七類營養成分」。

對於人體來說,營養成分需要持續攝入。營養成分的缺乏會影響健康,補充之後身體一般就恢復正常。而沒有任何一種食物是非吃不可的。任何一種食物中的營養成分,都可以通過其它食物得到。比如蛋白質,牛奶、雞蛋、肉類、大豆等等,都可以提供;碳水化合物,大米、小麥、土豆、玉米等等,都能滿足……

食物對安全性的要求很高。因為它們可以不限量隨便吃,所以需要考慮「即便是吃得最多的人,也不會因為它而危害健康」。所以,新的食物原料、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要想獲得批准,所需要的安全審核極為嚴格。

藥物:有效與風險權衡

藥物是治療疾病的特定物質。它的「有效」,是指能夠預防、治療或者減輕某種特定的疾病。當人體不存在這種疾病時,藥物對人體就沒有意義。

而藥物的「安全」,是指它對於人體可能產生的有害作用明確、可控,並不需要像食物那樣「長期大量食用也不會產生危害」。也就是說,藥物對安全性的要求比食物要低。

在現代醫學裡,藥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都需要經過嚴格的實驗流程來確認。在「能治療什麼」和「可能產生什麼不良反應」之間,由醫生來權衡是否應該使用。一些安全性很高的藥物,可以作為非處方葯,方便消費者自行購買使用。而可能的副作用比較大的藥物,就需要作為處方葯,由醫生來權衡該不該用、如何用了。

葯食兩用:「可能有藥效」的食物

葯食兩用這個概念來自於傳統醫學。其實在傳統醫學中,任何食物甚至非食物都可能「入葯」。在人們對人體和疾病認識極為有限的古代,連猜帶蒙地用身邊各種物質來「治病」是不得已的選擇,也完全應該得到今人的理解。從這個意義上說,所有的食物都可以「葯食兩用」。

當前,「葯食兩用物質」是指由國家食葯總局認可發布,既可以當作食品原料用於各種食品,又可以當作藥物治療疾病的物質。這類物質首先要滿足對於食品的安全性,然後也要滿足對於藥物的有效性——滿足了這兩條,也就同時滿足了對於食物和藥物的要求。

需要強調的是,「葯食兩用」中的藥效只是基於傳統醫學的認識,並不是現代醫學意義上的「有效」。對「葯食兩用物質」,更現實理性的態度是:基本上吃了沒啥害,喜歡吃就吃點吧,不喜歡吃也別勉強;但真要病了,最好也別指望它。

冬蟲夏草,功效不靠譜,安全性低

冬蟲夏草之所以被吹捧,是因為它「冬為蟲,夏為草」的特徵——古人相信「非常之物必有非常之效」。尤其是當年馬家軍連破世界記錄震驚世界,馬俊仁宣稱的馬家軍飲食秘訣「鱉精」和「蟲草」,自然也就格外引人關注,國外科學界也有一些機構研究蟲草的功效。

然而,悉尼奧運會前夕,馬家軍突然放棄參賽,讓西方對馬俊仁的「鱉精蟲草說」充滿質疑,對蟲草的研究興趣也逐漸消退。而最近曝出的馬家軍服藥內幕,更讓當年的「鱉精蟲草神話」成了笑話和騙局。

在目前的科學文獻中,對蟲草的研究大多數都是中國人做的,研究水平基本上出於「成分識別」的層次。在科學上,識別出某些成分,到證明它對細胞有效,再到動物實驗有效,最後到人體實驗有效,每一步都是千軍萬馬擠獨木橋。可以說,蟲草的研究,經過了這麼多年僅僅是邁出了第一步——沒有走得更遠,是因為沒來得及,還是因為走不下去所以諱莫如深,就只有業內人士才知道了。

功效不靠譜,而食葯總局的檢測又發現砷嚴重超標,可見安全性也無法滿足食品的要求,不能進入「葯食兩用物質」名單也就順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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