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的事,能算偷么?
攝影師一到店,所有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韓大師,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櫃里說,「十卷T-MAX400。」便排出4張毛爺爺。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拍了人家了!」攝影師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污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拍一個衚衕串子,攆上了吊著打。」攝影師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握緊手中的相機,爭辯道,「偷拍不能算偷……抓拍!……攝影師的事,能算偷么?」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決定性瞬間」,什麼「自然生動」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說起街頭攝影,總會不可避免地提到「偷拍」這個詞。偷,畢竟不能算什麼好事兒,偷盜偷情偷雞摸狗……所以,攝影師,一定要偷拍嗎?
遊盪於街頭,很多人很多瞬間都特有意思,總想拍下來,但有時會擔心被攝者不樂意被拍,所以我以前也喜歡偷拍,事先將相機調整好,故意看著別處,假裝路過,偷偷按下快門;或者是假裝在拍別的,取景器看看天空,看看左右,趁人不備瞬間對準他按下快門。
但是這樣偷偷摸摸遮遮掩掩去拍照片,我覺得未必真的會比直接拍好很多。
有一次,我化裝成記者去大街上拍照。雖然我本身就是記者,但是我化裝得更明顯:穿著攝影背心、兩邊肩頭各掛一台大相機,把記者證掛在脖子上,證件塞進上衣兜里,穿上舒服的鞋上街了。
我就是為了看看,如果我告訴所有人我來就是要拍照的,結果會怎樣。
一到街上,我的目的就很明顯了,所有人都知道我的工作就是拍照,拍照這項活動就是理所應當了,所以在我大搖大擺拍的時候,很順利,只有極少數不願意被拍的,大部分人不會拒絕,甚至還有人會問我,在哪家報紙上能看到我的照片?
後來我又化裝成遊客,表現出對什麼都感興趣,都新鮮的樣子,看什麼拍什麼,好像也沒有太大的阻力。
最後來就是我不化裝了,直接上街拍,拍的時候不再遮遮掩掩,其實效果是差不多的,對相機敏感、不願意被拍的人,即使拿著再小的相機,他們都能發現並躲開你;對拍照並不介意的人,你直接對著他們拍,他們也不會不自然,有些人還會對你視而不見。
由偷拍到不再偷拍,除了我臉皮更厚了之外,也有自己心態的原因,反正不以街頭攝影為生,也沒有拍攝任務,純粹是自己的愛好,沒必要為此偷偷摸摸像做賊,風度盡失。當然了,如果讓我做了狗仔,我也就不再會顧及這麼多了。
再者說,一張好的街拍作品,其實就是攝影者和被攝者共同完成的作品,軍功章有攝影師一半也有人家一半吶,出於對被攝者的尊重,也應該讓人家知道不是?
當然了,這也不是說拍一個背影還要專門追上人家,通知說我要拍你了,你有必要知情。並不是這樣,沒發現就沒發現,自己堂堂正正拍就好了。
在國外有些地方,作為一個當地不太常見的東方面孔,我也經常遇到攝影師偷拍我,就像我前面說的,聲東擊西,神牛擺尾,偷偷按快門,以為我不知道,其實啊哈哈,我老遠就已經看出你相機什麼型號了。
我也認識很多朋友,就喜歡用偷拍的方法拍,那也確實沒什麼,個人習慣不同嘛。不過功利一點來講,與被攝者有個溝通,不管是眼神還是語言上的,,這都是一項能力,可以在拍照中慢慢習得,而只願意偷拍的話,恐怕這樣的溝通能力就弱一些。
本來在街頭拍照就是一個遇見或者等待的過程,你遇見誰會有怎樣的對白,你愛的片它在多遠的未來,你聽見風來自地鐵和人海……
街頭的千百個遇見都不再會重現,你真的不想跟你的被攝者有任何的交流嗎?其實簡簡單單的點個頭就很暖人心,如果再跟他聊聊他的故事,那簡直就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
所以啊,不要害臊,大膽拍吧,越拍得理直氣壯,越不會常被拒絕,越是偷偷摸摸,越讓人想提防。
還要再說幾句,人家不拒絕被拍,但是我們拍的時候也要有個度,拍幾張得了,不要沒完沒了地拍,前面幾張人家可能還比較自然,拍多了,會讓人不舒服。
祝大伙兒拍得開心!記得穿一雙合腳的鞋子,這樣即使要挨揍也能跑的開。(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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