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摘錄

也是補課——早就知道這本書,卻遲遲未讀。

日本學者治學一向以精細見長,讀這本《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就頗有體會。不過對於文獻稀少的先秦史、中古史,確實需要把文獻把玩來把玩去,才可能提取有價值的歷史訊息。不過,古代史也考驗思辨能力,富谷先生此書亦有體現,令人嘆服。

木簡竹簡述說的古代中國:書寫材料的文化史

[日]富谷至 著 劉恆武 譯 黃留珠 校

人民出版社2007年5月

10-11《後漢書·蔡倫傳》中所謂的蔡侯紙,是紙作為書寫材料實用化的開始。雖然在此之前紙已經被製造出來,但是主要的用途應當是包裝或裝飾。在蔡侯紙之前的古紙之中,寫有文字者並非完全沒有,但是其上書寫的文字應該是隨機就便而為,這些紙張的主要用途不同於作為書寫材料的紙,其道理恰恰與帶字的殘陶斷磚不能被視作普遍性的書寫材料是一樣的。

將原本用於包裝的紙改良為書寫材料、生產並使之普及化,都是以蔡倫創製的紙,即蔡侯紙為起點的。

14漢碑中的傳世品以及到目前為止的出土品合計有近二百通,其中九成集中於東漢時期(公元25-220年)。為什麼到了東漢時代石碑的數量急劇增加?

18命令和奏疏都以文書的形式具體化。秦始皇實施的書體統一、公文格式化、文書傳送方式的改善等等,正是以這樣的文書行政為前提的政策。向民眾下達皇帝旨意的詔書石刻,可以說是中央集權國家和統一帝國成立的產物。

19用隸書及其在書體上藝術化後的八分體來撰寫的漢碑全部集中於東漢時期,在書法史上與六朝、唐的楷書石刻一樣受到重視。西漢時期的石刻極少,現存僅十例左右,不過是漢碑總數的二十分之一。而且,大多是刻寫著建造年月日、相關者姓名等「題記」一類內容的建築石刻,所刻字數也僅十餘字左右,和東漢石碑無法相提並論。

19-20到了東漢時期,與西漢完全不同的環境以及社會意識得以形成,這導致了石刻數量飛躍性的增加。也就是說,到了東漢第一次出現了一種在石頭上刻寫文章、然後豎立在適當場所的潮流,大概是這一潮流漸漸的流行和普及,導致了石碑數量的激增。

22在明末清初考證學者顧炎武所著的《日知錄》里,辟有「生碑」的條目,列舉了為在世者立頌德碑的例子,稱文獻中所見最早的生碑的例子是在王莽時代。

23故吏、門生的名字被刻在碑陰,正是因為他們在立碑之際解囊出資,在一些碑石上還刻有籌集金額的數目。那麼,為何會出現如此情形,這樣的石碑在東漢時期引人注目的理由又在哪裡呢?這應該與當時的選官方法以及儒家的禮教主義有著很深的關係。這裡要提及「鄉舉里選」這一歷史用語。它指的是推行於漢代、特別是東漢時期的由太守和都尉等地方長官推薦賢才的選官辦法。

25建安十年(公元205年),曹操對流於奢侈的葬禮十分不滿,發布了禁止厚葬和立碑的命令。

28碑的起源,……肇始於祭祀之際把對天的禱辭刻於石上這種行為。為了保持祭禮的永恆性,石頭這種具有耐久性的素材被利用,石鼓、秦刻石就是如此。豎立在離天最近的山頂的石刻是一種象徵,在那裡刻的是祝辭一類的文字。不久,文書碑出現了,它是為了體現面向一般民眾的命令的絕對性和恆常性。然而,這種文書碑是由皇帝和統治者在特殊的場合樹立的,西漢時期還沒有出現人臣立碑的情況。到了東漢,立碑的目的變為彰顯個人的業績、博取鄉里好評,倡導禮教實踐。總之,立碑的主體從少數的統治者轉到了不特定多數的被統治者,頌德碑的數目以秦漢時代無法比擬的速度增加了,如此追溯石碑的變遷大概更加合理吧。

29墓誌從五世紀的北魏時代起數量驟增,到了唐代,數不勝數的墓誌被製作出來。出土墓誌以洛陽邙山古墓為最多,時至今日也還不斷出現。

29墓誌的起源及其發展這個問題,需要從刻文內容和墓誌形狀兩個方面進行考慮(特別要注意的是,西晉的墓誌是東漢墓碑的小型化),強調的重點不同,得出的結論也不相同。

32墓誌的目的是什麼呢?為什麼要把未經世人瞻睹的石刻埋藏地下呢?

33關於死後世界的認識……漢代流行的觀念是,死者在地下的冥界過著與生前一樣的生活,在地下模仿咸陽宮殿的秦始皇驪山陵就是其典型體現,以兵馬俑坑為始……墓中放置的隨葬品關聯著死後世界的生活,有的物品則是為了讓冥界中死者的生活得到安寧,帶著防範邪鬼、邪氣的侵擾這一目的埋葬下去的。所以,買地券正是在冥界顯示死者對於墓地佔有權的物品,其中,最重要的是,埋葬起來的墓主姓名和履歷,必須在冥界明確地加以公示,否則死者的生活就得不到保證。

34石刻可以分為兩類:地上立的石碑和地下墓中放置的墓誌,兩者的起源和性質各不相同。地上的石刻是現實世界的碑,就其所設定的讀者而言,由皇帝豎立的石刻,其讀者是臣下和人民,個人的頌德碑,其讀者是構成鄉里社會的現世的人。另一方面,地下的石刻則是冥界的墓誌,讀者是黃泉國的神靈或邪鬼。性質迥異的墓碑、頌德碑和墓誌一開始就分屬於不同的範疇,不能一概而論。

35木簡是到了20世紀才被發現的新的歷史資料。

39簡牘研究史(四個階段):

一、20世紀初的發現到1930年居延漢簡的發現(萌芽期):兩位傑出研究者的開拓性研究:沙畹(Edouard Chavannes, 1865-1918),王國維:基於文獻的《簡牘檢署考》和基於木簡的《流沙墜簡》,從廣義來講是二重證據法研究的具體體現。

二、勞幹的居延漢簡研究

三、日本的共同研究:1951年,在四川南溪出版的勞幹的《居延漢簡考釋》被帶到了日本,以此為契機,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以森鹿三為中心組成居延漢簡共同研究班。

四、1980年以降的簡牘研究

51流傳至今的南北朝時期的印一般還是陰刻的,但是在文獻史料中,6世紀北魏孝明帝時期,在盧同的奏文中有「尚書以朱印印之」的記載。同樣在6世紀,呈交給梁元帝的啟書上,姓名旁邊按有朱印。可以說,從6世紀開始,在紙張按印的現象越來越普遍。

59-60這裡需要確認的是中國竹子的生息狀況。以前一般認為竹子只生息於淮水以南,即北緯36度以南,實際上,在更北的地區,包括渭水和淇水流域的山西、河南等地也有竹子生長。也就是說,在秦漢帝國域內的渭水盆地和中原地區,都分布有竹林,很容易得到竹材,唯一的例外可能是西北邊境。

61從原則上來講,木簡與竹簡有不同的用途,竹簡是編綴起來以書冊的形式使用的書寫材料,木簡則作為單獨簡使用,便於進行簡側刻齒、簡端修圓、簡上開孔等細小刻工。

72書體的變遷不是一朝一夕可以人為完成的。篆書(小篆)在秦統一後確實用於詔書之類的擬制。另一方面,隸書從戰國到秦也得以普及,統一以後狀態如舊。……就結論而言,「書同文字」是指文書行政上應該使用統一書體,筆者認為它是對於不同種類、不同等級的官方文書所用文字的規定。其對象始終是官方文書,並不包含私人文函、書籍。這裡有一則體現根據文化不同種類區別使用書體的重要史料:「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誡敕。策書者編簡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篆書。起年月日,稱皇帝,以命諸侯王。三公以罪免亦賜策書。隸書。用尺一木,兩行。唯此為異。」

92見於《急就篇》上的文字,是行政、司法中使用的極為特殊的專門用語,而且在與學童幾乎無緣的邊境烽燧出土了大量練習廢棄的實物。由此來看,需要《急就篇》的是勤務於烽燧的吏役和士兵,《急就篇》、《倉頡篇》等字書,與其說是學童的識字教科書,更可能是書寫行政和司法文書的人們的參考書。

138傳達命令、報告、薄籍以及文書傳遞的確認,都要依賴文書進行,依賴文書檢查。如此重層性的文書行政是政治的根干。以文書為基礎的行政,與文書的形態、材質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略微誇張一點說,中國古代集權國家就是確立於簡牘這樣的書寫材料之上的。

138書寫材料在相當程度上規定著行政體系,一旦書寫材料發生變化,行政制度就會收到影響,從邏輯上講,它甚至最終影響到國家政治的變化。在簡牘的基礎上展開的漢帝國的行政,與紙張時代的唐代的政治之間,必然是有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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