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德國和義大利的總統存在感這麼弱,跟二戰戰敗國的身份有關係嗎?

感覺在國際上拋頭露面的一直是默克爾、施羅德、貝盧斯科尼這些人,原因是什麼呢?


虛職總統是內閣制國家的特色。

古代國家都是君主制,這些國家如果沒有爆發革命,就只能走君主立憲的道路搞內閣制,國王代表國家,內閣總理代表政府。之後因為各種原因取消了君主制,因此國王剩下的位子就由總統代替。英聯邦國家在獨立後也設一個虛職總統,比如印度、新加坡,加拿大總督是代表女王的。聯合國章程中有一條,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在任上去世,降半旗致哀,就是針對這種區別的。

從制度上說,總理代表的是多數黨和政府,本身沒經過選舉,要代表國家有點奇怪。但是也有這樣乾的,比如博茲瓦納,伊拉克。最有名的總理兼元首是希特勒,就跟袁世凱之後中國沒人願意稱帝一樣,大家都不想踩這個雷。

由革命產生的國家一般傾向採用總統制,直接選出來的,想代表誰都可以。


跟戰敗國沒有任何關係,別的不講,日本和義大利戰敗前也是議會制啊,墨索里尼還被國王抓了呢。。。東條英機沒被抓,也在戰敗前被轟下台了。。。只有希特勒成功神化了自己,搞成一個朕即國家的元首制出來。。。另外現代德國總統的職權不大但是事情挺多的,題主新聞還是看的比較少,看得多了會發現德國總統的新聞不少。

完全議會制政體,國家(含自治地區政體,以下不再重複提及)的實際領導人是議會最大黨團的黨魁,總統只是一個形象代言人。對於君主制國家來講,由於君主不能選舉,國家的實際領導人只能是總理。孟德爾提及跟歷史有所關聯,但這個不是唯一 。主要問題還是在於複合路徑的選擇。

總統制源於群眾直選(美國是間接選舉),這種體制的特質是穩定,因為選舉會非常複雜,使得重新進行選舉的障礙非常高,一般總統都能混滿任期,也能從容推動自己的政策。

議會制的特質是任期不穩定,一方面導致長期政策比較難以推廣,內閣容易倒台。另一方面也使得中央政府更能受到監督,不滿意可以隨時倒閣。

搞總統制和議會制關鍵還是看政治實踐。德國第二帝國垮台後,魏瑪共和國照舊是個議會制,戰後依舊是議會制,運行良好。倒是戰勝國法國推翻若干次帝制後重建共和用的都是議會制,但因為法國的國情議會制動蕩不安,二戰勝利後戴高樂重新出山就修改憲法改了一個雙元首制(總統總理各有相當實權)出來。即便是君主制國家,如果單純議會制運行不佳,也會想辦法在君主制框架下採用總統制的手段來強化內閣和議會的穩定性。


這個思路不能說完全是無稽之談

戰前的日本很難說真正建立了議會內閣制制度,根據「帝國憲法」五十五條的規定:

第五十五條 國務大臣輔擁天皇而負其責任。 ......

從中反映出的問題是,1、國務大臣僅僅起輔佐作用,2、國務大臣的產生與「帝國議會」並無法定關聯。

戰後佔領期內的日本高級官僚依然堅持這套體制,繼續希望在新憲法中保持。然而,由盟軍總部草擬的現行憲法則搞起了責任內閣制。

而戰前的魏瑪共和國則更是奇葩了

首先,雖然說從帝制改共和了,但是新政權襲用的國號還是 Deutsches Reich ,一個共和制國家自稱「帝國」???這是弗朗哥西班牙范還是霍爾蒂匈牙利范???

其次,興登堡總統存在的意義是什麼?事實上的「攝政王」,等著霍亨索倫家族出來個能戰的,就要自動讓位恢復帝制(這就是他本人的心愿)。至於什麼政黨政治?那就是新時代的「背後一刀」啊。

既然是沒有皇帝稱號的皇帝,那權力自然沒話說:

第四十六條 聯邦大總統,於法律上無特別之規定時,得任免聯邦文武官吏,並得向其他官署行使此項任免權。

第四十七條 聯邦大總統掌握聯邦一切國防軍之最高命令權。

第四十八條 聯邦大總統,對於聯邦中某一邦,如不盡其依照聯邦憲法或聯邦法律所規定之義務時,得用兵力強制之。

聯邦大總統於德意志聯邦內之公共安寧及秩序,視為有被擾亂或危害時,為回復公共安寧及秩序起見,得取必要之處置,必要時更得使用兵力,以求達此目的。

聯邦大總統得臨時將本法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一百一十七、一百一十八、一百二十三、一百二十四及一百五十三各條所規定之基本權利之全部或一部停止之。本條第一第二兩項規定之處置。但此項處置得由聯邦大總統或聯邦國會之請求而廢止之。

義大利不是很清楚。


正常來講國務院總理要比國家主席存在感大多了。

本來也有這個趨勢,結果——邁出去的腳還沒落地就收回來了還他媽往後連退數步。


講道理,其實我過國也是


高中政治課本就能回答你的問題。


虛職元首,實際上代替了哪些國家原來國王的位置。歷史演變來看你就看懂了。

這類因為歷史上存在所以現在看起來沒什麼用的機構很多的。比如英國人的上院,這幾年權力又削減過。愛爾蘭人當年獨立,完整copy整個UK系統,沒貴族去上院(共和國沒貴族),那就讓高知識分子去,大學畢業你還會拿到個單子表明你有權力去競選上院議員了。但實際上他們沒什麼大權力。


以德國為例,德國的總理是默克爾,總統是施泰因邁爾。之所以大家了解前者不了解後者是因為德國的總統沒有實權,它只是一個國家的象徵,和英國女王的作用類似。而德國的總理才是真正掌握實權的人,這個職位和英國首相的地位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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