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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不明白 生二胎為什麼要徵求長子或者長女同意??(疑問句)?


我有個姑姑才生了二胎她第一個孩子都六歲了自從有了老二家裡人各種高興(是個男孩)各種圍著轉 然後有一天我妹就問我 姐姐 爸爸媽媽是不是不愛我了啊 她牙膏用完了也沒人買她用大人的給她都辣哭了


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其成年的兄長姐姐是要擔任監護人的,這就是意味著給那些兄長們加了一個孩子一樣,還有就是現在很多家長都讓大的孩子帶小的,這就相當於給那些孩子增加負擔。再者說,二胎將會是家裡的一分子,兄長也是家裡的一分子,家裡養寵物什麼的都要告知,生二胎當然更要告知啊。家裡面多一個人很多事情都會增加,而且現在很多家長都偏心,而且一胎大多數是不希望有人平分父母的愛心的吧?如果不告知一胎豈不是太自私。


我天為什麼不需要徵求同意 你家大孩子不是你家孩子嗎 你不關心他心裡怎麼想 委屈不委屈嗎


謝邀。

知情權和決策權的混淆!

弟弟妹妹的到來,對原來的哥哥姐姐帶來了威脅,從進化的角度講,是生存的威脅。父母要明白這一點,不要理所當然的老大應該讓著老二,所以要提前告訴家裡的成員,家裡有新成員要加入,並且現在的家庭局面會有什麼改變。注意,這個是通知,不是徵求意見稿。讓孩子有知情權,是為了讓她更好的接受,但是沒有決策權。


為什麼不徵得老大的同意呢 如果不徵得老大同意就生個二胎來和他分享父母的愛那豈不是對老大太不公平了嗎 對於老大來說還要替父母分擔照顧弟弟妹妹的責任 同樣是孩子做同樣的事老大就會被責怪不懂事 而老二卻不會


當年爸媽生妹妹時也沒徵求過 不過 可能我心比較大 能自娛自樂 沒覺得多一個妹妹會有什麼負面影響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妹妹在我面前一直沒什麼存在感...不過 現在覺得有妹妹陪伴著成長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中國人根深蒂固就是父母的錢要給子女。子女拿的多了理所當然以為多個人就是分財產啊。


我認為可以徵求意見,但是沒有義務徵求意見,我是這麼回復說生二胎侵害了頭胎權利的人的「生二胎怎麼了,作為頭胎的你是不是可以經常陪伴父母呢?自己有沒有盡夠孝心?你可以維護自己的利益,但是不要剝奪父母的權利!」

反問一下,就是多胞胎以及年齡相差很小的兄弟姐妹之間,存不存在互相侵害權利一說呢?


不需要徵求意見,直接通知,但要做好心理工作。能不能做好心理工作,又和平時的家教有關,一環扣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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