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允許查詢個人信用?
01-31
美國很多公司提供個人信用記錄查詢,為什麼呢?
某些機構對客戶服務時,需要其信用記錄,還可以理解。但做為第三方平台,為什麼可以提供這樣的查詢呢?以中國為例,央行的信用查詢系統會嚴格限制查詢者身份。除機構使用外,第三方基本是不允許的。雖然美國社會非常依賴個人信用分數,但如此開放查詢會不會有其他隱患?我想問的是既然美國允許這樣,其背後的道理是什麼?中國未來會不會開放類似的查詢?
美國也是限制的,你作為一個人不能隨便去查別人的信用,除非你可能會潛在地被低信用的人威脅——譬如說你是房東。
美國是限制的調查的呀。第三方不見得就可以不受管制。你忘記美國國稅局和美聯儲都是第三方機構了吧。
中國在這裡查,個人可以查的:
https://ipcrs.pbccrc.org.cn/
中國也能查啊!
沒看懂樓主意思,不過可以告訴樓主的是,人行有個人徵信查詢網站,個體是可以查詢自己的徵信的。
我國大學裡面的貸款不都是威脅可以直接把信用拉黑嗎
應該只是第三方單方面的評價,不會涉及到銀行個人徵信體系,就像京東白條之類的網路信用模式,只綜合個人購買情況和貸款後的還款及時程度進行分類的。
很簡單,國情不一樣,美國開放度高唄。根據波士頓諮詢2016年3月出版的報告《BCG 中國個人徵信行業報告(2015)——應時而生、雛形初現、任重道遠》
目前,國際上個人徵信行業的主流模式可以按照「誰是主導」和「有多開放」兩個維度分為三類:第一類是以法國為代表的政府主導模式;第二類是以日本和德國為代表的混合經營模式;第三類是以美國為代表的市場主導模式。
由於三種模式所代表國家的歷史、文化、經濟制度、法律法規體系等迥異,三類模式的發端、核心參與方和優劣勢特點亦會有所不同。
那麼中國今後會走哪一條路呢?
中國作為發展中的社會主義人口大國,其獨特的市場經濟制度環境、法律監管體系、 個人徵信業務開展歷史沿革等一同決定了我國不宜生搬硬套法、日、德、美等發達國家既有個人徵信行業模式,當另闢蹊徑,自成一格。考慮到當前央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是我國最主要的徵信系統,而各民營徵信機構,在業務、技術、數據等方面各擅勝場,在促進我國徵信體系數據源多樣化的同時,更可有效擴大徵信系統覆蓋人群,進一步充實、增強現有徵信體系,於我國普惠金融發展和信用社會體系建設大有裨益。因此,未來我國個人徵信行業更趨向於走公私兼營的混合型發展道路。隨著國內互聯網金融業的蓬勃發展及徵信應用領域向生活類場景不斷拓展,我國個人徵信體系應用方將包括各類存量與新創金融機構外,非金融類商業參與者,以及參與社會治理的有權機關,從而形成一個高開放程度的個人徵信體系。
從行業競爭格局的角度來看,中國個人徵信行業長遠將形成多層多元結構。 我們預計中國的個人徵信行業仍將出現少數巨擘,他們將通過相對應用廣泛的「通用型」徵信產品主導市場。這樣的現象是行業「數據累積型+智力、專業、資金密集型」的特徵使然。當前由央行主導的徵信中心仍會是金融借貸場景中的核心機構,而今日的大型數據擁有者結合其技術、資金與場景優勢,也將有望躋身行業主流。這些行業巨擘將不僅通過基礎資源與產品優勢,更會通過影響行業標準、主導行業基礎平台建設等「塑造性」 行為牢牢掌控中國個人徵信市場的主動脈。
美國之所以允許這樣,可能也有立法不嚴的原因,當這件事情發展到一定程度,隱私商業化造成大量隱私泄露,相信就會被限制了。
中國已經有這樣的第三方信用評價了啊,比如芝麻信用。至於你能不能查,那要問馬雲爸爸了,不過更可能需要問趙老爺。問題是,中國能查了,查了的你能信嗎?是否可以這樣理解:
你的信用,作為你的屬性,我是不能查詢的但我可以查詢的是,信用評級機構對你的看法。這並不是你的屬性,而是評級機構的。換句話說:你這個人怎麼樣,是你的隱私而我對你這個人的看法怎麼樣,不是你的隱私。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