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僧人為不同信仰的親人超度,會被譴責嗎?是否侵犯了僧人的宗教信仰自由?

問題來自私下討論:

「在佛教傳統深厚的中國,拒絕僧人自發提供的超度,只有把自己的信仰放在死者之前的人,才做的出來,並且這種拒絕才是輿論譴責的對象。」「你可以拒絕他接觸,但不能阻止他在一旁誦經。如果僅因誦經超度而批評他,確是侵犯他的自由。」

我只想討論:拒絕應該被譴責嗎?為什麼?

我並不關心僧人圖片是否合理,圖片和僧人超度是否合理請重新提別的問題討論,不應該因為回答者們在討論那個問題就把我的問題改掉。


這個問題無關信仰,而在於心中是否有悲憫,有人性。原圖中這個情況是比較極端和特殊的,一個老人孤身一人,猝死於行路途中,周圍的人都離開他遠遠的,只有一個僧人上前握住他的手送他最後一程。我們既不知死者身份,也不知他的信仰,只知道他不幸倒在路上,那麼上前的關懷是出於人對同類基本的憐憫和同情。無論死者是什麼信仰,都不應該在這個時候成為旁人袖手旁觀的障礙。我年少時在新疆,在沙漠旅行時也曾見到過被風沙掀起露出的白骨,我受到的的教育是要上去將其掩埋,入土為安。如果考慮逝者宗教信仰的問題,是不是要先考察一下他是什麼身份?有必要麼?我在中東遇到當地人做喪事,會站在路邊點一根煙插在地上,逝者的親人也會向我道謝,從未說我不尊重他們信仰什麼的。如果一個宗教對來自旁人最基本的同情和善意都要以神的名義阻止,那麼這個宗教的性質就值得商榷了。

無論如何,神愛世人,也包容世人,對於人類之間的扶助和互敬,真正的宗教都是會投以鼓勵和敬意的。

=============分隔線=============

我在新疆長大,和穆斯林打交道比較多,後來又去過西藏、俄羅斯和中東,無論宗教氛圍怎樣,對於死者的敬意和祈禱都是被廣泛接納和感謝的。這是人之間的同情,任何宗教都不會反對。所以看到這麼個問題真是感覺奇談怪論,就好像說女的溺水了要不要給她人工呼吸,是否對她非禮了什麼的。怎麼還有這種邏輯啊?……

=============更新的分隔線=========

既然題主改了題目,好吧,那就事論事,我也修改一下。

拒絕僧人為不同信仰的親人超度,侵犯了僧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嗎?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沒有。這是逝者親友的權利。

題主所糾結的,不過就是「親友有沒有權利拒絕,如果有,那麼他就不應該是被譴責的。」對否?的確,只要拒絕的方式不違法,不粗暴,不失去應有的教養,理論上來說都可以不被譴責。這是他的自由。你想要的回答不就是這樣的么?

這讓我想起了去年我在微博上痛罵一個文史類作家名人的微博,就是佛山小女孩被碾壓19人路過而不援手的事情。那個傻X和公眾唱反調,認為如果是他,他也可以不伸手幫忙,原因在於「我有權這麼做,有權袖手旁觀,我可以伸手援助,也有權不伸手」。我痛罵之,他把我拉黑了,此人和我的朋友圈有一定交集,我的朋友都私信勸我,不要和他計較,這人在自己的領域之外經常犯二。

是的,你有權利選,選擇拒絕,選擇獨善其身,這都是你的自由。但我要問一句,僧人有沒有權利來表示哀悼,對死者表示同情和慰問呢?他的權利在哪裡呢?而且對於僧人來說,這不僅是他的權利,還是他的義務,他作為一個經常超度死者,伴隨一個人類走完人生最後一程的專業人士來說,這是他必須做的事情,儘管沒人委託,沒人付費,但他的信仰讓他上前。

當然可以拒絕,拒絕善意,拒絕批評,儘管可以拒絕的彬彬有禮,甚至以信仰,以神的名義,但我要說,當你認為這個說NO的權利正確無比的時候,你就把自己放到了一個被譴責的境地上。就如同馬丁尼慕拉牧師說的那樣「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的時候,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等到他們對我下手的時候,已經沒人可以對我說話了。」選擇用一堵牆把自己和他人分割開來,對人心中的善和愛說NO的時候,就是人滅亡的開始。不要拿什麼穆斯林說事,我在新疆長大,從未見過穆斯林對其他信仰的人的哀悼和祈禱表示拒絕,我點煙哀悼這個形式也是從兒時學會的。相反倒是見過狂熱的信上帝的鄉民對門口路過表示哀悼的穆斯林大聲呵斥,讓人走遠點,這是主的信徒和領域。說實話,這種人上帝都不會寬恕他。

說到底,這不是什麼宗教信仰的問題,而是一個人基本教養的問題,我見過很寬容的基督徒,也見過很原教旨的穆斯林,但對於生死這個問題,來自他人的祝福和祈禱都沒有被拒絕過,因為儘管大家信得神不同,但都主張要寬恕、友愛,從不拒絕陌生的問候。

所以你可以理直氣壯的認為自己沒錯,不應該被譴責,沒問題,這是你的自由。但我也希望,當你未來你陷入生活的困境時,面對一個不同信仰的人的援手,你會堅定的說NO。

最後回到這張圖片,無論什麼信仰的人,最後都會感謝這位心懷慈悲的大師,是他讓一個不幸逝於途中的人,在最後時刻陪伴他的不僅僅有他的神,還有這世上的人。

言盡於此,好自為之。


我就這個具體問題分別採訪了一位德國新教朋友和一位羅馬尼亞東正教朋友,見這裡的評論。

兩個新信息是:

新教在緊急情況下,可能臨時把將死之人轉為教徒,以求上帝接受。

做過臨終關懷的朋友告知,握住手送死者上路,是超越宗教的動作。

====

題目一:僧人為不知信仰的逝者超度,是否合理?

昨天看到這位僧人的舉動被噴,我非常生氣。

有些人以「科學理性」之名,行「禮崩樂壞」之實。

從照片上看,這位僧人並沒有條件做正式的法事。他只是上去握住手,誦幾句經文。

這樣一個小舉動,就如同一位牧師遇到死者,禱告幾句,願上帝讓死者安息。

就如同一般人遇到死者,脫帽默哀,或許下跪磕頭,願死者一路走好。

這是一個人對亡者的基本禮儀,只因文化和信仰對死亡的不同解讀,而表現出不同形式。

如果有人因為這樣一個舉動,竟然會感到被侵犯,甚至禁止僧人以自己的方式為死者祝福,這是有多容不下其他信仰,多沒人性啊。

甚至有人從中看到「迷信和愚昧」……開朝以來,洗腦嚴重,中國已經很少有人能分清宗教與迷信了,這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

謝謝 @飛鳥冰河 提供的中東經歷,說明就算是在貌似非常排外的伊斯蘭教,也不會排斥其他信仰的善意祝福。他還幫我回憶起了兩個例子:土耳其和伊朗地震時,教皇都主持了禱告。

Pope Reaches Out to Turkey Quake Victims

Pope condoles with Iran quake victims

中國的「科學理性原教旨」是我第一次見到對此有排斥之心,要求祝福死者需經親屬同意的意識形態。

====

原題二:拒絕僧人為不同信仰的親人超度,侵犯了僧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嗎?

如果僧人的超度行為,以任何形式,實質侵犯了你的任何一點自由,比如收費、擺弄屍體、鋪張的儀式、佔用空間時間精力等,你就可以拒絕。但你的「不信教自由」未被侵犯,不成為理由。

除此之外,僧人完全不影響當事人,自發無償的誦經、行禮和儀式,這完全是僧人自己行使宗教禮儀,屬於宗教自由,你可以不信,可以說不用,但無權禁止,規定「未經同意不得念經」。

這裡,「禁止」是指通過法律手段懲罰,或通過輿論手段批判打壓。

兩個極端例子:

如果你明確表達了不想要超度,而僧人堅持在你面前進行誦經等,是僧人侵犯你。

如果僧人只在自己家裡為死者祝福,而你這都不允許,就是侵犯他的宗教自由了。

至於拒絕是否應被譴責……

不禮貌和不包容都是應被譴責的,看你如何拒絕,為何拒絕了。會不會真有譴責取決於社會氛圍。

沒有任何形式的宗教自由禁止自發的奠亡儀式。

禁止世俗公共場所的宗教宣傳是政教分離的內容,與宗教自由無關。

對立最為嚴重伊斯蘭教也不能禁止牧師私下做祈禱,也不能禁止歐洲教堂為中東的災難做禱告。

各宗教或文化中的祭奠行為,都和「傳教」或「宣揚」沒有關係。

為人超度,並不是強制人信佛。說一聲「保佑」,並不是強制人信主。

某些答案不要把祭奠和傳教混在一起,亂談所謂「不信教的自由」。

====

題目被改回。

題主認為我在下面的評論中臆斷了他的提問動機,我認為他的提問迴避了引發爭論的源頭。

提問來源於我和題主的私信交流,我現在公開部分私信內容(題主只允許公開私信中我的言論)。

括弧中劃線部分是我後來加上的,非私信原文。這是因為私信中多有不嚴謹之處,可能有誤解。

我:這恰恰是嚴重的政治不正確。

從未有任何形式的宗教自由要求(自發的)奠亡的儀式需經家屬批准,只有政教分離會禁止公共世俗場所出現宗教宣傳,這與宗教自由無關。

如果死者家屬卻因奠亡儀式感到侵犯,那是死者家屬(自己的)不包容,(如果通過法律/輿論手段禁止和批判,更)是死者家屬侵犯了僧人/牧師的宗教自由。以當前的信仰對立形式,僅有伊斯蘭地區會出現這個極端對立情況,而他們也無法(事實上也並沒有)阻止牧師在遠處為亡者祈禱。

在佛教傳統深厚的中國,拒絕僧人自發提供的(並不影響當事人的)超度,只有把自己的信仰放在死者之前的人,才做的出來,並且這種拒絕(,雖然合理,)才是輿論譴責的對象。

我:從照片看,這位僧人並無做法事的條件,最多念誦經文。他所做的,確實與戰地牧師所做的,完全一樣(,僅僅是一種祈福)。

我:你可以拒絕他接觸,但不能阻止他在一旁誦經。如果僅因誦經超度而批評(指責)他,確是侵犯他的(宗教信仰)自由。


「膠柱鼓瑟」、「理性裝逼」?

涉及到宗教、逝者的事情,應該靈動活潑、感天動地?

問題文本是「拒絕僧人為不同信仰的親人超度,侵犯了僧人的宗教信仰自由嗎?

我的回答是,當然沒有。拒絕是正常的、自然的反應。

  • 「自由」這個字眼被濫用了

我相信大家已經比較容易理解「只有公權力才可能侵犯公民的言論自由」這一點,舉個栗子來說,如果我刪除知友在這條回答下的評論,或者乾脆關閉這條回答的評論,我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言論自由。

那麼,「基督徒在清真寺傳教是不妥當的」這個觀點,很難理解嗎?在場的穆斯林如果拒絕該基督徒的傳教行為、把他趕出清真寺,不是侵犯了該基督徒的「宗教自由」。

所以,如果我拒絕僧人為我的親人超度,我隨身攜帶卡片聲明拒絕死後接受任何宗教的任何儀式,沒有侵犯任何別人的宗教自由。

  • 出於善意的冒犯,仍然是冒犯

如果刨除「宗教」這個屬性,大概就更容易理解了,上文中傳教的例子,是說,人不應該故意地去冒犯他人,即便是出於善意(不過,有誰傳教會是懷著惡意的呢?)。

即便是官方意識形態實際上蔑視有神論的中國,也還有「任何人不得在宗教場所宣揚無神論觀點」的規定呢,這侵犯了無神論者的「宗教不信仰自由」嗎?

具體到這個問題討論的圖片,在我的觀念里,圖中僧人(出於善意的)行為,對逝者是一種(輕微的)冒犯。

重點是:念經也好,超度也罷,這個過程中,為什麼要拉著逝者的手呢?為什麼要與遺體發生這樣不必要的身體接觸呢?

假如僧人只是在一邊念經超度,在我看來,就沒有任何問題,比如知友 @陳恆觀 舉的例子:

在教會旁的餐廳用餐時打了個噴嚏,一名信徒和一位神父走過來向我說【願主保佑您】

這是妥當的,但如果您在餐廳就餐時打了個噴嚏,旁邊的人抄起一片紙巾為您擦鼻子呢?

您不會感覺被冒犯嗎?

以上回答完畢。


說個發生在我家的事兒,去年年底我們家鄰居一個老太太去世了,這個老太太生前是跟我媽一起信基督教的,老太太家裡其他人是不信基督的,但是還是挺支持老太太信基督的,老太太自己把家的客廳提供出來給教友當活動場所,每周六附近的教友都會相約到老太太家做禱告,讀聖經,唱讚歌,我媽高中文化,在她們中間算是有一點文化的人,算是組織者吧。去年老太太去世了,因為老太太信仰基督教,所以我媽問他們家人要不要按基督教的方式辦喪事(這個老太太是我媽的嬸嬸,所以辦喪事的事情我媽比較主動),他們家人勉強同意了,說勉強主要是因為他們家人其實挺不情願的,但是按傳統習俗辦喪事還是挺花錢的,他們為了省錢也就勉強同意了,然後我媽就招集了附近的教友來辦喪事,矛盾發生在下葬的那天早上,老太太的家人沒跟我媽商量就去買了雄黃說要在下葬的時候撒在棺材上,撒雄黃是傳統習俗,基督教里沒這個的,我媽和這些基督教教友就不太樂意了,但是也沒強烈反對,在送葬的路上不知道是哪位教友把雄黃偷偷扔掉了,後來下葬完後,他們家人就不依不饒了,說是我媽指使人扔掉了,到我家裡來又是哭又是鬧,本來這些教友給他們辦喪事都是無償的,最後連飯都沒吃上一口,到現在我們兩家都沒有來往過,本來想做好事的,事先他們家也同意的,最後成這樣,所以對待死人這問題上,宗教信仰方面還是要慎重啊。


好多人太膠柱鼓瑟了。

忘記他的僧袍,這是一個長者對一位逝者送上的祝福,如此而已。


如果不是僧人呢?換個大明星好嗎?換個普通人好嗎?你我好嗎?僧人去了是宗教問題,明星去了是作秀問題,普通人去了是賠償問題,你我要是去了什麼問題?我們將自己裹得嚴嚴實實的外衣脫去,我們都是一樣的。無論僧人、名人、普通人等等都好,無論怎麼變總有一些東西不會變,即使將他遺忘在某一角,但總有一天會因為一些東西觸動到他,來自內心深處的永久的真正的我。

我個人更並深深的認為這是這位僧人或者說普通人的愛。當路人紛紛避開逝者之時,只有僧人上前為這位逝者送別,我想任何教派都會告訴信徒愛吧。


宗教自由即指一個人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

如果我死了, 有僧人為我超度, 顯然他侵犯了我不信教的自由.


你可以拒絕僧人在親人屍體身邊超度,可以拒絕在你家或者你家門口超度。

但是他如果在自己家,在寺廟裡超度你管不著;他如果在公共場合舉行超度儀式,警察要管。

另外,他如果在寺廟裡掛你親人名字的條幅,大聲宣講親人的名字,並且超度儀式對外開放,你也可以抗議他侵犯你的宗教自由。


我覺得自由的前提就是尊重他人,僧人為死者作法事超度的時候應該顧及一下死者的信仰問題,如果對方明顯是個伊斯蘭上去握住人家的手給人超度這是不合適的,或者對方家屬明顯提出拒絕的話也不應該繼續。


就我所知,新教正統教派牧師不會為不明信仰的死者禱告,基督教義中沒有這個規定。新教正統教義中認為,人的靈魂在離開肉體後(死後)會因他們自身所行一切事而到達不同空間,人死後旁人做的代禱沒有任何作用。因此牧師不會在人死後為死者做祈禱。

天主教教義中有煉獄說,認為人死後會在煉獄中煉凈罪孽,因此允許神父為死者代禱。

天主教和新教中會有追思禮拜/彌撒,是生者思念死者的一種紀念活動,不是針對死者亡魂的祈福。

戰地宗教師,是信奉基督教或伊斯蘭教的軍隊為處理自己軍隊中宗教儀式而專門聘請的牧師、神父或阿訇,這個職務不是在陣地上遇見任何死者都祈福、祭奠,只針對自己軍隊中信奉同一信仰的信徒。

另外,很多人認為祈福、祭奠是人類基本道德,忘記了基本前提:全人類必須都有某種宗教信仰。

如果沒有,就談不上祈福、祭奠。

比如說一群無神論者要舉辦祭天拜月祈福活動,這實在是滑天下之大稽——你都不信有神,居然還要舉行敬神活動,扯蛋么不是?

活人可以因宗教信仰自由而有權拒絕不同宗教師針對自身的宗教行為,死者也可以擁有同樣的權利拒絕。

所以,只要死者有能力拒絕某宗教師的祭奠行為,就可以拒絕,這種拒絕行為不能被視為侵犯該宗教師的宗教信仰自由

補充——

  • 那咱就開開玩笑好了:

——若我是基督徒,我信有上帝有天堂,也相信自己死了會上天堂,然後我死了去下葬,然後過來一個僧人要給我超度,好替我祈福,讓我去極樂凈土:

  1. 他有沒有問過我樂不樂意去他的極樂凈土?
  2. 我按照自己的信仰,好端端地在天堂呆著,他的超度誦念就能讓我的靈魂從天堂出來跑到極樂凈土?
  3. 如果我因為自己犯罪而下了地獄,他的超度能讓我的靈魂就從地獄裡出來跑去極樂凈土?
  4. 如果我活著的時候怎麼也不肯信這位僧人所信的,而他所信的是真的,那我死了下阿鼻地獄是我活該,他的超度就能讓我脫了自己的罪孽,轉投極樂凈土?
  5. 如果僧人所信的神如此容易就讓我的靈魂從這邊跑到那邊,我幹嘛活著的時候不信他所信的,而信了上帝呢?

  6. 如果連我都不能確定信上帝就一定上天堂,他又是如何確定他所信的神就能讓我上極樂凈土?
  7. 如果我相信我一定能上天堂,我為什麼要讓他為我超度,以至於我不得不去他的極樂凈土?
  8. 如果我是個大罪犯,經過他的超度就能夠讓他所信的神輕易放過要讓我下阿鼻地獄的判斷,改讓我升入極樂凈土,那這樣的神何談公義?如此好說話、容易買通的神,豈能被稱為神?
  9. 如果一個人不信有上帝、不信有神,這人死了,來了一個任意宗教師為他祈福、代禱、超度,這人的靈魂就能被該宗教師所信的神寬容曾經不信神的「罪」,從本該下地獄的命運中解脫而前往天堂或極樂凈土?

1、死者確實沒有物質能力去拒絕接受其他宗教師的宗教行為。除非人不相信自己有靈魂,只要人相信自己有靈魂,也會認為他的靈魂絕對有權利拒絕異教宗教師的宗教行為。

2、那些相信任何宗教都可能讓人進入天堂或極樂凈土的人,說穿了,他們其實根本沒有信心。什麼都信的人,恰恰什麼都不信,特別是自己所信奉的神。願意接受多種宗教信仰的人正出於自己的恐懼,不知道哪一種信仰才是真的,所以什麼救命稻草都願意去抓。但人往往忘記「不能腳踏兩條船」。很多宗教或許沒有排他性,但宗教的神都宣稱自己是真神,這麼多「真神」,不會打起來?若打起來,哪個神會贏?

3、一個人若堅定相信自己所信奉的神是真神,他必然不能接受異教宗教師為自己祈福、代禱、超度,他拒絕其他宗教法師的祭奠行為,是維護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這種行為不應當被譴責!

想了想,覺得還得補充一下——

實際上現在很多宗教教徒在普世價值理論下也不能避免流於「政治正確」。@陳浩同學所提到的新教教徒很明顯也有這種傾向。

這就跟身為基督徒的Obama在大選前公開聲明自己支持同性戀者的權利,作為一名遵守當代社會道德標準的公民同時又是一名政界公眾人物,這樣的宣稱非常符合時代需要;如果細究他本人的信仰基礎,支持同性戀者權利或許可以,但支持同性戀行為顯然違背了他的信仰教義,因為根據基督教教義,同性戀行為是違背教義的行為。顯然,這種聲明就是一種政治正確

當陳浩同學問及其新教同事,同事在不引起一個教外人士的反感前提下,以遵守政治正確的回答「不反對並感謝異教徒的宗教行為」,這是非常符合時代要求的答覆。

解釋明白些:這是違背新教教義的做法,直截了當說,就是以曲解甚至違背教義的方式來向現時社會標準讓步,作出妥協

如果把這問題去問一個正統猶太教徒,猶太教教義認為死去的不論是人還是動物,其屍體都是不潔凈的,因此他們不但不願意接觸屍體,也不會接觸不得不接觸屍體的人(比如死者的親人或主人,或祭司),接觸屍體的人還需要守潔凈禮後才能被認為潔凈。

且正統猶太教定規多神教等宗教為拜偶像,他們又怎會接受異教徒的祭奠行為?如果他們在看到有異教徒以接觸行為來祭奠自己的親人,他們的拒絕行為若被視為「侵犯他人宗教信仰自由」,那的確就是以社會道德綁架信仰

  • 宗教信仰與社會道德終究是不同的兩回事,信仰本不該被政治正確脅迫

最重要的是:

  • 很多宗教中對死者的祭奠行為不是做給死者的,而是做給活人看的!!!

背後的原因不解釋了,大家自己去想吧。


信仰是很嚴肅的一件事情。

在現今各種宗教交集愈加密切的環境里,值得注意的問題也越來越多。

***********************************************************************************************

以「僧侶超度事件」為例子,很多人覺得『愛是共同的,僧人對死者的「哀悼」發自內心,是真良善。』

事實上,我相信,除卻冷漠者,當時在場的許多人都有發自內心的哀悼,其中可能也有各種信仰領域的存在,包括無神論者和無信仰者。

如果僧人只是默默祈禱,不做出帶有「唐突冒犯」性質的舉動(拉手等明顯接觸),那麼和其他人一樣,對於死者的意願甚或信仰是不造成影響的,那誰都可以接受。

問題的癥結就在於:僧人以一己之願(信仰)去做出了有「干擾」性質的影響,而這個影響的好壞及其程度,顯然不是取決於僧人是否誠心真善,而是死者或家屬的意願能否接受及接受程度。

也就是說,從一開始,這個僧人沒有「自律之心」就是自身的過失。

而過失造成的後果大小取決於死者及其家屬的態度。

「自律之心」 :即清楚自身的屬性,以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換位思考,由己踱人。 )

每一個普通人都有自身的信仰屬性,在不了解、不知情的情況下,做出對他人屬性的干擾甚或影響都是不應當的。這和『攔住一個路人詢問造成的影響』性質不同,因為信仰是嚴肅的,道德無法對其進行綁架。

若純以道德論,顯然他人善意的、無害的舉動,雖然對我們造成一定的干擾、影響,但是我們可以選擇拒絕或接受,卻不可以苛責。

但是涉及到信仰領域,性質不同。這個干擾和影響儘管再小,也是不可忽視的。

也就是說,只將僧人看作普通人,他在道德上是對極的;但他是僧人,帶有信仰屬性,他在信仰自由上是有過失的。

如果死者身上沒有與佛教信仰衝突的屬性,也就是說死者及其家人可以接受,那麼這件事情就成了一件佳話——僧人超度死者彰顯大愛。

倘若死者的信仰屬性與佛教信仰是有衝突的呢,比如說:

『死者生前是堅定的無神論者,他不希望在死後摻雜任何宗教屬性。』

『死者是其他宗教信仰者,其或家人覺得死後被動捲入非他宗教形式是褻瀆。』

顯然,僧人出於己身己心的善意的「冒犯」造成了嚴重的後果。而且死者家屬對此表示譴責聲明還要受到道德的非議,平添許多的「不舒服」。這是由於大眾普遍習慣從道德層面上考慮問題,對於信仰層面了解不多的緣故。

所以,涉及信仰屬性的時候,普通人,尤其是宗教人士,需要一定的「自律」,無論是出於何種目的,都不要輕易做出對他人信仰屬性帶有「侵犯性質」的舉動。

要知道,不是問心無愧就可以相安無事的。

******************************************************************************************

對於這類事件的討論,很多人會覺得善意無可厚非,我覺得,是將信仰看得太簡單了。

回歸正題,關於信仰自由權利:宗教信仰自由權利的實現,前提應該是不能對他人信仰自由造成破壞。

以「僧侶超度事件」為例,僧人正常的哀悼、念經、祈禱,是屬於他自身的宗教信仰自由。

他未經許可貼近死者、拉手等舉動,對死者自身的信仰屬性是一種「不尊重」甚或「侵犯」,不屬於他自身的宗教信仰自由,反而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死者的信仰自由。

最後,請不要拿道德去綁架信仰!

———我的奶奶是佛教的燒香眾,每日燒香祈禱、佛誕日吃齋禮佛、上香還願的那種,我記得小時候因為覺得八卦圖案很漂亮,曾經在家裡供奉佛龕的房間外牆畫了一個很漂亮的八卦圖,那時候只是單純的覺得很好玩。但是奶奶看到的反應著實嚇了我一跳,她對此格外緊張。立馬將在外面玩的我找來,叫我親手擦掉,並讓我去跪求菩薩原諒,她也跪在我旁邊,口裡一直念叨著「求菩薩原諒我無知」之類的話,那個時候我是較為叛逆的,但是奶奶的行為讓我覺得很慚愧,那時我分明看到她對於我犯下這事的痛苦。從那以後,我再也不在她面前提起道家相關的東西,而且和她說很多佛家的東西,給她買佛教故事電影的碟片,唱經文的機子。在跪佛的時候也不再覺得違心,我每一次都祈求菩薩保佑我的奶奶,正如她祈求菩薩保佑我一樣。所以我希望她一生的寄託不要因為我一個冒失的舉動而受到不必要的侵害。菩薩保佑!


哀悼是別人心懷的善意,難道僅僅因為披上了僧袍,與你而言就是惡?


如果在確定死者為其他信仰的情況下,他確實侵犯了別人的宗教信仰。你的言論中包涵了大量民主自由的意識,但是,卻正好以片面的民主自由不干涉僧人為前提下討論了這個,試問,如果應該尊重別人的自由,那麼,你不能以自我意志為理由,好比認為豬肉是好的,就在回民面前吃,你認為誦經是好的,就送基督徒一本佛經。

每個人都有自我意志,在對待信仰問題上,尊重別人的信仰感受和底線比自我意志要重要些。

PS:事情具體情況我不清楚,單純評論。


當你相信科學,權力就是一切是,你也只是高等級的葛朗台而已,但凡是愛,皆因包容


根源的問題是,宗教之間會有衝突么?個人覺得,只要是真正的宗教,無私大愛都是其本源,無論形式如何,教義如何,絕不會因為接受了其它宗教的慈悲心就會有什麼不妥,又不是幫派拉小弟,不能跟別的幫派老大有來往。

真正的信仰是讓人愛,不是讓人恐懼讓人仇恨,不管信什麼,一身正氣,自愛愛人是根本,別神神叨叨整些條條框框,活的膽戰心驚,甚至製造些仇恨矛盾,自尋煩惱,自造魔障。


如果我的親友意外曝屍大眾之中而無人理睬,有一個人去握握他的手,展示一下人間的真情。不管他是佛教、基督教、伊斯蘭,還是普通人,還是誰,我都會很感激的。


推薦閱讀:

被無神論洗腦,後來轉向有神論,是種啥體驗?
《論衡》中引《圖宅書》說「商家門不宜南向,徵家門不宜北向」,其中的「徵家」是什麼意思?
為什麼僧人只吃素不吃葷,不殺生,難道植物沒有生命么?
信教者堅信上帝、安拉、佛祖的存在嗎?為什麼?如果不相信,為何還要信教?

TAG:信仰 | 宗教 | 宗教哲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