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運營人員對待問題是不是存在雙重標準?

引用此問題的回答: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170637

「小奇子擔心地問我,這道題是不是太過分了,要是你覺得不舒服,知乎是可以刪掉的。」

從稱呼上@小奇子 應當與@書淺 相熟,當@書淺 覺得此問題過分時,@小奇子 表示可幫忙刪掉。

再來看看@黃繼新 老師曾做了什麼,說了什麼:

黃繼新 修改了該問題

應該與懷疑生過孩子的女友分手么?

(修改)自己提問題,為什沒有刪除的許可權,尤其是此問題回答已經給提問者本人造成困擾,申請的條件下都不能刪除是否屬於強權?

黃繼新 修改了該問題

本人不能要求刪除問題(修改)應該與懷疑生過孩子的女友分手么???

修改理由:在知乎上,每個問題都屬於公共社區,而不是特定的人。因此,不要將回答針對自己。

其他等等不一一列舉。

請問知乎,這算什麼?和你們相熟的就可以考慮當事人感受,當事人感情受不了了就可以刪除問題;和你們不相熟的感情受不了的時候知乎就屬於公共社區,當事人受不了了可以選擇不看這個問題?

這就是知乎???那個曾經我知道其存在是對國人幫助作用巨大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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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幫忙@下這個小奇子和黃繼新。

當初那個問題下面回答和評論中一些人的回答讓我覺得很過分,而提問者本人是沒許可權刪除問題的,於是要求知乎幫忙刪除問題,結果得到了黃繼新老師如上的回答。

可現如今,「小奇子」對@書淺 說,要是你覺得不舒服,知乎是可以刪掉的~

親,我覺得不舒服的時候呢?其他人覺得不舒服的時候呢?這個事情絕不止我一個人遇到,起碼我就知道至少還有另外一個知乎用戶遇到過類似問題。

知乎標榜自己為一個公共社區,問題拋出來就是屬於大家的,而不是特定的「你」。實質上呢?實質上這時候問題的所有權並不在「你」,而是屬於知乎的。知乎的掌權者(運營人員等)在他需要的時候可以說「當事人受不了可以選擇不看這個問題」,同樣的知乎在他需要的時候也可以是「當事人覺得太過分了,知乎可以刪除」……


  1. 小奇子是我,你冤枉@李奇了。

  2. 關於書淺的答案,題目是這樣:「 喜歡上知乎用戶 @書淺 了,怎麼辦?」並且提問者自身使用小號進行關注問題,這種形式有可能造成不悅或難堪,並且當時得到多名用戶舉報,說此可能會造成當事人書淺本身不悅或難堪,根據「知乎上哪些類型的內容(包括問題和回答)會被刪除?」( 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553510 )第七條:「羞辱、謾罵、人身攻擊、使用不文明用語等破壞知乎社區良好氛圍,令其他用戶不悅或者難堪的內容」該問題可以刪除。至於聯繫當事人,是起到告知作用。此處引起其他用戶不悅的是問題本身,而非答案,所以當其他用戶認為該問題造成自己不悅或難堪。
  3. 知乎的問題可以公共編輯,所以問題屬於大家。也就是說,所有答案,都只是針對問題本身,而不是提問者而來。而且知乎還提供了匿名模式避免一些尷尬問題被聯想到自己,進一步保證問題本身與提問者分離。當提問者由於該問題對自身產生困擾時,比如過分的回答、評論,可以直接舉報,管理員會嚴格處理。而且事實上,黃繼新在編輯你所述問題時,也指出了這兩點 在知乎上,每個問題都屬於公共社區,而不是特定的人。因此,不要將回答針對自己。 」、「如果因回答感到困擾,請向管理員申訴那些不友善的回答,管理員會幫助你。但這樣進行問題修改的編輯戰,是違反社區規範的,請住手吧,否則很容易被系統視為惡意行為而自動加以處理。 」此處引起用戶不悅的是其他用戶的答案和評論,而非問題。相信這也是您產生疑問的原因。
  4. 知乎社區發展自然要以公平為原則,所以社區規則也是這一指導下制定的。當然知乎是一個正在發展中的社區, 如果某處有違公允,歡迎指正。對於社區規則方面有其他建設性意見,也歡迎您提出。我們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為社區上的每一個人服務。

希望您對這個解答滿意,如有疑問,歡迎評論或私信願意為您解答:)


我覺得不存在雙重標準這回事,知乎的標準一直是統一的,即:解釋權歸知乎。


看看官方如何回答,我的理解是肯定會有運營人員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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