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國家如新加波是否向所有建交的國家派駐外交人員呢?
01-31
全球200多個國家,如果每個國家都派駐人員,估計要1000多人,還有很多國際組織。對於只有500萬人口的新加坡來說會是一大筆支出。
其它更小的國家如何處理呢?難道同其它國家不建交?
瀉藥。就新加坡而言,上其外交部網站一查就有現成答案了嘛。
根據新外交部網站:「新加坡與超過180個國家保持外交關係,並有50個駐外機構」(Singapore maintains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more than 180 countries and has 50 overseas missions.)對於已建交但沒有常駐外交機構和人員的國家,新加坡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採取由駐臨近國家外交機構代管的辦法處理相關事務。 譬如在新加坡外交部駐外機構地址搜索網頁上搜「巴林」(中東小國),果然就是由新加坡駐沙特使館代管的。
以上信息均來自:Mission Locator
其實絕大多數國家都沒有足夠資源和實際需要在所有或至少絕大多數建交國設館的。就連日本這樣經濟總量世界第三、人口上億、外交預算4倍於中國的地區大國,目前也還在40多個建交國沒有常駐大使和使館。
謝邀。在通常情況下,兩國同意建立外交關係即意味著雙方有權派出各自的外交代表到對方的首都常駐和建立使館,並按國際法和慣例享有外交特權和便利,以代表本國和維護本國的利益。
在對方首都建立使館以及大使的任命和就任是把建立外交關係付諸實施的最主要的具體行為,是建交的標誌。使館的規模由派遣國國力,實際需要,派遣國同接受國關係以及對等原則等各種因素決定。
但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派遣國可以委派同一人選兼任駐兩國或駐數國的使館館長,條件就是須經接受國同意。在國際關係中,一般來說,使館館長的兼任必須是所兼任的兩個國家彼此不存在尖銳的利害衝突或爭端。派遣兼任使節可以有多種原因,如兩個或兩個以上駐在國地理上接近或歷史上有傳統聯繫,或由於派遣國基於本國外交政策或外交行政上的需要,也可能純粹為了節省開支和人力。凡是與新加坡建立外交關係的國家,新加坡都會派駐外交人員,不一定會修建使館,可能只是租住在寫字樓,類似於我們國家的外交公寓有些小一點國家,新加坡會合併大使館,我們國家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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