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的著作中,各盡所能按需分配,是按需分配自身的勞動時間,為什麼多數人要說是按需分配消費品?
正如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和各盡著作中反覆提到,荒島的魯賓遜個人,就是各盡所能,按需分配,需要使得魯賓遜個人,精確的有計劃的按需分配著自身的勞動時間,從而自身最大化的決定自身的生活節湊。
但我搞不清楚的,為什麼很多人提到按需分配,總是認為是按需分配消費品,而不是自身的勞動時間? 當個人自己給自己生產,自己使用時,個人會節約自身的勞動時間,而不是榨取自身的勞動時間。而交換的社會關係中確不一樣,當通過交換來榨取他人的剩餘勞動(剩餘價值)來支配,這就代表了權力,而利潤就是用貨幣計量的剩餘勞動。當生產的目的是利潤時,成本就不是自身的勞動時間消耗,而是花多少錢用多少錢代表的交換比例。 正如在市場經濟(資本主義)中,工人消耗多少勞動要素完全與資本家的成本無關,對工人勞動時間的交換比例才是企業的實際成本,用相應的工資去交換工人更長的勞動時間,或者相應勞動時間下給更低工資,資本的成本才更低,同樣原料、機器等資本品上的消耗,也不是什麼技術關係上的磨損折舊和資源缺失關係,同樣是花多少錢用多少錢代表的交換比例,資本在會計上表現為一筆對資本品和勞動力在生產上的預付,目的是為了榨取剩餘勞動。 並且在人支配人,人玩人權力關係上的人類勞動完全與技術生產率無關,在這樣的權力支配關係中,榨取他人的活勞動來支配,這就代表了權力。如我是一個資本家,我支配一個女工1小時的勞動,我可以讓她用拖拉機挖土1小時,也可以讓她用鋤頭挖土1小時,還可以讓她脫了衣服給我跳裸體舞1小時,在這1小時里,只代表它的行為(勞動)時間不屬於她,而屬於我的權力關係,在這裡不涉及具體的實物生產,只涉及人支配人勞動的權力關係,因而根本找不到像新古典那樣涉及生產具體實物蛋糕的邊際生產力,即總量價值完全與技術生產率無關,價值是人支配人,人玩人權力關係上的勞動。而剩餘價值就是剩餘勞動,不是什麼剩餘產品。而剩餘價值(剩餘勞動)假設資本家支付工人勞動力的價值(工資)是4小時,而資本家實際上讓工人幹了8小時,那麼剩餘勞動(剩餘價值)=8-4=4小時,在這裡同樣與技術生產率無關,只代表工人的勞動時間不為自身服務的剩餘勞動,而利潤只是剩餘價值的貨幣轉化形式,虧損企業的剩餘價值只是未能轉化成利潤而已,但系統整體的總利潤=總剩餘價值。
這樣追求分配金錢(價值)的實質就是追求分配他人被支配的勞動本身,價值是異化的人類勞動本身,它代表的不是商品(貨幣)拜物教的垃圾們所謂的財富、蛋糕,而是代表權力! 資本的本質就是逐利,資本是過去的死勞動,它他吸血鬼一樣吞噬著人們的活勞動,要讓多數人有限的生命時間,用於資本金錢的無限增值,從而多數人越來越長的行為時間不屬於自身,並且不斷的生產出對他們自身勞動更強統治力的怪物——資本! 因此企業必然造就階級鬥爭,必然就是階級鬥爭的產物。正如該死的企業追求的根本就不是最小工作時間消耗下的最大化生產、使用的產量,而是追求更高的利潤,更高的產值。資本主義所謂的效率,完全是剝削效率,最典型的就是為提高利潤率而採用的減員增效,即讓工人更長的工作時間不屬於自身,不為自身服務。否則低於平均利潤率的金錢積累速度,資本就會縮水或者破產,資本主義的均衡根本就不是,流行經濟學所謂的優化配置資源的瓦爾拉斯均衡,而是資本追求更高利潤率導致的以平均利潤率為重心的社會支配秩序均衡,低於平均利潤率的金錢積累速度,資本就會縮水或者破產。同樣競爭也不是什麼技術為主的競爭,而是積累式為主的競爭。正如房價上漲,利潤率太高,其它行業的資本就會通過積累式競爭來對抗,如直接漲價對抗,當不能直接漲價對抗時,資本就會壓縮產能,出售利潤率較低的一部分資產,同時擁入或者夠買利潤率較高行業的資產,這樣等量的資本才能有等量的不低於一般性利潤率的利潤,否則資本就會縮水或者破產。同樣,通縮時也是如此,只不過通縮時存在大量的失業率,資本更多的不是變低價格,而是直接壓低相應工作時間下的工資,或者直接增加相應工資下的工作時間。而通漲時,這被與利潤率相關的價格上漲的波動掩蓋,工人工作時間的增加會以兼職形式出現。而如果社會像一個人使用自身的勞動時間一樣,使用社會的總勞動時間,這樣就無需考慮任何社會組織的贏利與否,而只考慮社會總勞動時間(預算)或者說每個人勞動時間的節約,這樣不正是各盡所能,按需分配(自身勞動時間)么?
因為看書要聯繫上下文。不是看一段話就行的,否則就容易被斷章取義。
馬克思的原話是:
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上,在迫使人們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消失,從而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對立也隨之消失之後;在勞動已經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後;在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後,——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法權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
這句話出自《哥達綱領批判》,而《哥達綱領批判》是對《德國工人黨綱領》的批判。這段話出現在批判的第三條,批判的是這句話:
「勞動的解放要求把勞動資料提高為社會的公共財產,要求集體調節總勞動並公平分配勞動所得。」
馬克思首先批判了「勞動所得」,指出了勞動所得是一個模糊的概念。
什麼是「勞動所得」呢?是勞動的產品呢,還是產品的價值?如果是後者,那末,是產品的總價值呢,或者只是勞動新添加在消費掉的生產資料的價值上的那部分價值?
接著就開始批判了「公平的」分配的問題。指出了「公平」這個詞應該是指什麼。
什麼是「公平的」分配呢?
難道資產者不是斷定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嗎?難道它事實上不是在現今的生產方式基礎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嗎?難道經濟關係是由法權概念來調節,而不是相反地由經濟關係產生出法權關係嗎?難道各種社會主義宗派分子關於「公平的」分配不是有各種極為不同的觀念嗎?
為了研究這個,馬克思才開始它為數不多的對於共產主義社會的設想。因為只有擺脫了資本主義社會,探究什麼才是「公平的」分配才有可能。
為了弄清楚「公平的」分配一語在這裡指什麼東西,我們必須把第一段和本段對照一下。本段設想的是這樣一個社會,在那裡「勞動資料是公共財產,總勞動是由集體調節的」……
…… 只有現在才談得上綱領在拉薩爾的影響下偏狹地專門注意的那種「分配」,就是說,才談得上在集體中的個別生產者之間進行分配的那部分消費資料。
這裡構想的社會,就是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所採取的分配方式也是按勞分配。而且只是按勞分配為主體的,因為還存在著其他的分配方式。但是馬克思馬上就開始批判起了這種分配,認為它仍然是「資產階級法權」,仍然不是「公平的」分配。
我們這裡所說的是這樣的共產主義社會,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礎上已經發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經濟、道德和精神方面都還帶著它脫胎出來的那箇舊社會的痕迹。所以,每一個生產者,在作了各項扣除之後,從社會方面正好領回他所給予社會的一切。他所給予社會的,就是他個人的勞動量。例如,社會勞動日是由所有的個人勞動小時構成的;每一個生產者的個人勞動時間就是社會勞動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他在社會勞動日里的一分。他從社會方面領得一張證書,證明他提供了多少勞動(扣除他為社會基金而進行的勞動),而他憑這張證書從社會儲存中領得和他所提供的勞動量相當的一分消費資料。他以一種形式給予社會的勞動量,又以另一種形式全部領回來。
顯然,這裡通行的就是調節商品交換(就它是等價的交換而言)的同一原則。內容和形式都改變了,因為在改變了的環境下,除了自己的勞動,誰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東西,另一方面,除了個人的消費資料,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成為個人的財產。至於消費資料在各個生產者中間的分配,那末這裡通行的是商品等價物的交換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則,即一種形式的一定量的勞動可以和另一種形式的同量勞動相交換。 所以,在這裡平等的權利按照原則仍然是資產階級的法權,雖然原則和實踐在這裡已不再互相矛盾,而在商品交換中,等價物的交換隻存在於平均數中,並不是存在於每個個別場合。 雖然有這種進步,但這個平等的權利還仍然被限制在一個資產階級的框框里。生產者的權利是和他們提供的勞動成比例的;平等就在於以同一的尺度——勞動——來計量。 但是,一個人在體力或智力上勝過另一個人,因此在同一時間內提供較多的勞動,或者能夠勞動較長的時間;而勞動,為了要使它能夠成為一種尺度,就必須按照它的時間或強度來確定,不然它就不成其為尺度了。這種平等的權利,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的權利。它不承認任何階級差別,因為每個人都像其他人一樣只是勞動者;但是它默認[註: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德文版第19卷中這裡還有:勞動者的。——譯者注]不同等的個人天賦,因而也就默認[註:在「馬克思恩格斯全集」德文版第19卷中這裡還有:勞動者的。——譯者注]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權。所以就它的內容來講,它像一切權利一樣是一種不平等的權利。權利,就它的本性來講,只在於使用同一的尺度;但是不同等的個人(而如果他們不是不同等的,他們就不成其為不同的個人)要用同一的尺度去計量,就只有從同一個角度去看待他們,從一個特定的方面去對待他們,例如在現在所講的這個場合,把他們只當做勞動者;再不把他們看做別的什麼,把其他一切都撇開了。其次,一個勞動者已經結婚,另一個則沒有;一個勞動者的子女較多,另一個的子女較少,如此等等。在勞動成果相同、從而由社會消費品中分得的份額相同的條件下,某一個人事實上所得到的比另一個人多些,也就比另一個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這些弊病,權利就不應當是平等的,而應當是不平等的。 但是這些弊病,在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在它經過長久的陣痛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裡產生出來的形態中,是不可避免的。權利永遠不能超出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所制約的社會的文化發展。
那麼真正超出這個「資產階級法權」的真正「公平的」分配方式是什麼呢?就是你引用的這段話。
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上,在迫使人們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消失,從而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對立也隨之消失之後;在勞動已經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後;在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後,——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法權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
因此要對這段話進行分析的話,應該明白這句話的重點,就是不同與資本主義階段和共產主義第一階段的分配方式的新的超越資產階級法權的狹隘眼界的分配方式,即按需分配。「各盡所能」只是順便提一下。(當然也不是順便提一下,馬克思的話很少是有多餘的,但是在這裡就不分析了)
這一段的最後,馬克思在分析和批判完了「公平的」分配問題之後,馬上開始批判討論分配問題的錯誤了。就好像現代的任何人,就緊緊抓住共產主義社會按需分配的問題不放,從而把共產主義認為是烏托邦。事實在於,是生產方式決定分配方式,只有生產方式的變革才會導致分配方式的變革。因此在現在這個資本主義生產方式佔主導地位的社會,按需分配自然是烏托邦。
除了上述的一切之外,把所謂分配看做事物的本質並把重點放在它上面,那也是根本錯誤的。
消費資料的任何一種分配,都不過是生產條件本身分配的結果。而生產條件的分配,則表現生產方式本身的性質。例如,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基礎就在於:物質的生產條件以資本和地產的形式掌握在非勞動者的手中,而人民大眾則只有人身的生產條件,即勞動力。既然生產的要素是這樣分配的,那末自然而然地就要產生消費資料的現在這樣的分配。如果物質的生產條件是勞動者自己的集體財產,那末同樣要產生一種和現在不同的消費資料的分配。庸俗的社會主義仿效資產階級經濟學家(一部分民主派又仿效庸俗社會主義)把分配看成並解釋成一種不依賴於生產方式的東西,從而把社會主義描寫為主要是在分配問題上兜圈子。既然真實的關係早已弄清楚了,為什麼又要開倒車呢?
也就是說,馬克思說,「各盡其能,按需分配」的時候,只是想分析什麼是」公平的「分配,並且提出真正的超出資產階級法權的分配,即按需分配。因此,如果看上下文的話,把這句話理解為自身勞動時間的分配是很荒謬的。
你說的魯濱遜的故事,馬克思也沒有多次引用。就是」各盡其能,按需分配「應該是出現在《資本論》的商品拜物教部分。那次引用,馬克思還特意嘲笑了一番。
既然政治經濟學喜歡魯濱遜的故事,那末就先來看看孤島上的魯濱遜吧。
而後面描述自由人的聯合體,即共產主義社會的時候是這樣的。
最後,讓我們換一個方面,設想有一個自由人聯合體,他們用公共的生產資料進行勞動,並且自覺地把他們許多個人勞動力當作一個社會勞動力來使用。在那裡,魯濱遜的勞動的一切規定又重演了,不過不是在個人身上,而是在社會範圍內重演。魯濱遜的一切產品只是他個人的產品,因而直接是他的使用物品。這個聯合體的總產品是社會的產品。這些產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產資料。這一部分依舊是社會的。而另一部分則作為生活資料由聯合體成員消費。因此,這一部分要在他們之間進行分配。這種分配的方式會隨著社會生產機體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隨著生產者的相應的歷史發展程度而改變。僅僅為了同商品生產進行對比,我們假定,每個生產者在生活資料中得到的份額是由他的勞動時間決定的。這樣,勞動時間就會起雙重作用。勞動時間的社會的有計劃的分配,調節著各種勞動職能同各種需要的適當的比例。另一方面,勞動時間又是計量生產者個人在共同勞動中所佔份額的尺度,因而也是計量生產者個人在共同產品的個人消費部分中所佔份額的尺度。在那裡,人們同他們的勞動和勞動產品的社會關係,無論在生產上還是在分配上,都是簡單明了的。
可以看出,首先魯濱遜的故事,根本就不是」各盡其能,按需分配「。因為魯濱遜的產品直接是他的使用物品,根本就沒有分配這回事。其次這裡論述的分配也是很清楚的。總產品中作為生產資料的部分依然是社會的,只有作為消費資料的部分才變成了個人的,並且要進行分配。這裡的分配仍然是消費資料。最後,論述這部分的目的,不過是為了證明
因此,一旦我們逃到其他的生產形式中去,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在商品生產的基礎上籠罩著勞動產品的一切魔法妖術,就立刻消失了。
因此,這一段不過是要證明這一點。不要有太多解讀。而且你對於商品拜物教的解讀,從而很多術語的解讀和理解都很有問題。如果你看過《哥達綱領批判》,就應該知道馬克思對於這樣的問題是絕不留情的。
至於你說的,個人勞動時間的自由支配,那就是另一碼事了,但是絕對不是馬克思認為的「按需分配」。從中文字面意思上來說,如果這裡的分配是指分配每個人的勞動時間的話,那與各盡所能是自相矛盾的,因為既然說各盡所能就不存在被分配,而是按你的能力大小去付出。再說,馬克思不是還說了共產主義的物質極大豐富嗎,由此自然就聯繫到物資按需分配了。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