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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歷史上的甘丹頗章政權,其有效的行政管轄範圍到底有多大?

本人作為蒙古史研究者,需要旁通藏族史的相關知識,然而受精力所限,在以往對藏族史研究不深,就我所問的問題而言,按我以往對藏族史的粗淺認識,感覺不會是整個的「博域」或者「大藏區」,因此在這個疑惑沒有解開之前,我本人也不認同某蘭薩拉的「官方史書」對整個「大藏區」的要求。

雖然以前讀過劉立千先生翻譯的諸多著名藏文歷史文獻,然而畢竟藏族古典史學有比較濃厚的宗教性和文學性的成分,如果不深入研究和對勘,我這種外行無從分辨裡面記事的真偽。後來接觸了具有遺留性史料意義的《鐵虎清冊》,沒來得及細看,但是很重視這部書,當初買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試圖在裡面印證(或者推翻)我之前的一個判斷:只有裡面記載的那些給甘丹頗章政府上稅的宗,才是甘丹頗章政府能夠直接管轄控制的地方,其他的地區,或許有自己的封建領主,即使名義上可能歸屬於甘丹頗章,在內政、財政、軍事上也有自己的高度自主權,不是甘丹頗章可以橫加置喙的地方。當然,《鐵虎清冊》也有它的局限性,畢竟這是一次失敗的財政改革的產物,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說明問題,我本人也是頗有疑慮的。

我不知道我的這種思考是否符合兄弟專業的同行們已經掌握的常識,因此不揣孤陋,貿然提筆,承望諸位方家耐心點撥!

以上的提問,僅僅指實際的、有效的行政管轄權,考慮到甘丹頗章政權政教合一的性質,這裡面如何處理達賴喇嘛的宗教影響力與實際行政管轄權的關係,還望史學界內的同行們能夠明示,畢竟藏傳佛教里,達賴喇嘛的宗教影響力之大是毋庸置疑的,歷史上其影響力最遠一度達到伏爾加河畔的土爾扈特汗國,也幾曾介入過衛拉特蒙古和喀爾喀蒙古之間的政治糾紛,但顯然那些地區充其量只算「覓聲教」而不算「王土」。

如果諸位答主時間允許的話,還望簡要地為知友們梳理一下西藏歷史上的政治制度史的架構。在此先謝過諸位!


瀉藥!很開心!

借用百度:

甘丹頗章:

明嘉靖九年(1530年)達賴二世根敦嘉措主持修建,後成為達賴三世索南嘉措、達賴四世雲丹嘉措、達賴五世阿旺-羅桑嘉措坐床駐錫之地。

明崇禎十五年(1642年),和碩特蒙古首領固始汗支持達賴五世打敗藏巴汗後,建立了格魯派統治政權,其政權機構即設於此,直到清順治五年(1648年)布達拉宮白宮建成,達賴五世由該處移居布達拉宮,政權機構也隨著轉移。後來,把格魯派統治的西藏地方政權統稱為甘丹頗章政權。

也就是1642---

固始汗將第五世達賴喇嘛從拉薩請至日喀桑珠孜,把西藏三區的全部政教大權,以及自己的族系人等,盡皆效與第五世達賴喇嘛,作為佛法屬民。於公元1642年(藏曆水馬年),以達賴喇嘛駐錫地甘丹頗章宮為名字,正式建立了甘丹頗章地方政府

但是前後藏的形勢並未統一

紅帽系噶瑪巴和黑帽系噶瑪巴為首的藏巴第悉一派的勢力便發動了叛亂。班禪大師面臨險境,便派人前來求援,(固始汗)王與司庫索南群培等率軍經塔布地方征剿敵軍,於舉巴浦大敗以則、蘇為主的工布地區的8000人的軍隊。將噶爾巴(即噶瑪巴)手下司茶人確英關入監牢,從其護身符內搜出一份貼有噶瑪巴命令的計劃備忘錄:「將固始汗及司庫索南群培處死。將班禪大師及我師徒二人帶往工布地區關押。搗毀格魯派寺院。按照鐵猴年起事時的規矩,劃給古熱巴的宗和卡。……將日喀則、南木林、白朗三宗交付他掌管。此文件落入固始汗王及司庫索南群培之手以後,固始汗大怒,噶舉派逐面臨覆滅的厄運。」(《五世達賴喇嘛自傳》第一部,230—231頁)

西藏的範圍基本上一直很穩定:是四川西部--現在也是有一支藏教活佛系統--青海及甘肅部分--新疆南部的山地-還包括 藏南部分,克什米爾藏區部分!

但是在17世紀來說,蒙古勢力還是很強的,所以,基本上西藏政府在北方實際統治很少,大都是間接或者蒙古/韃靼統治,但是在西部和南部基本沒有別的爭議--印度在水深火熱之中,大英帝國正在整合印度,沒時間管,北方俄羅斯正在歐洲整合戰爭,中央帝國明清交替,基本上西藏算是爽到不行!

所以名義上的勢力基本是 四川西部--甘肅南部--青海及周邊範圍--新疆南部大部分--克什米爾大部分--藏南-前後藏


謝邀,第一次被邀請,很開心。

身為一個西藏大學歷史系學渣,深感愧疚。就我目前的知識水平,並沒有辦法給題主一個滿意的、數據充分、論證詳細、引據充分的回答。只能就我的一些觀點回答。

首先,我的一位藏族老師在課上也說過,歷代西藏地方政權都沒有能夠在整個西藏地區建立起像中國一樣穩固而強有力的直接統治。不過,隨著歷史的發展,各個政權的大的趨勢是力量越來越強,統治範圍越來越大,政權越來越穩定,政府職能越來越完善。

就西藏地方政權的沿革說幾句。在松贊干布建立吐蕃王朝前,西藏地方處於原始社會時期,雖然有幾個部落聯盟,但是大體上來講還處於文明時期之前。在松贊干布建立吐蕃王朝後,西藏地區進入奴隸制社會時期。這一時期的吐蕃是一個堪稱強大的政權,甚至一度攻陷西域,還曾經打進唐朝的首都長安城。但是,盛極一時的吐蕃王朝並不穩定,在達磨贊普滅佛被刺身亡後,吐蕃王朝崩潰。西藏地區進入長達四百餘年的分裂割據時期。在元朝崛起的時候,薩迦派首領薩迦班智達與其侄子八思巴結識了忽必烈,在忽必烈建立元朝後,八思巴被封為帝師。在元朝的支持下,薩迦政權建立,西藏地方重歸統一,並第一次納入中央政權直接統治之下。其後,薩迦政權被帕竹政權代替,帕竹政權又被仁蚌巴政權代替,仁蚌巴政權旋即又被弟司藏巴汗政權代替,最後則是甘丹頗章政權代替了藏巴汗政權。新中國建立後,在平定西藏叛亂的同時,解散了西藏地方政府。

對於題主的問題,我有幾個不成熟的觀點,僅供參考。

第一,題主注意到了《鐵虎清冊》,這是難能可貴的。這份資料在我看來有很大的價值。儘管是不成功的嘗試,但是畢竟是西藏歷史上一次大規模的土地清查,還成為噶廈政府徵收稅賦的依據,還是有參考價值的。

第二,題主認為只有噶廈政府可以直接徵稅的地區才算是噶廈政府直接管轄的地區,我認為存疑。因為西藏地方特殊的政教合一的政權性質,我們無從判別地方向噶廈政府繳納的錢是稅款呢還是供養。因為很多時候記載就不清楚。

第三,在西藏,討論任何問題,都幾乎逃不過兩個字:宗教。政教合一的政府性質,決定了西藏地方政府和內地的政府是兩個問題。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如何界定「直接管轄」?是直接徵稅,還是服從噶廈的命令,還是噶廈政府武力所及的範圍?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如果按照直接徵稅的標準,那麼《鐵虎清冊》可以作為參考。如果是武力所及,那麼我們就要研究西藏地方的戰爭史。如果是服從噶廈政府的命令,那麼一些高度自治但是信教的領主,哪怕不服「王化」,也要服從「教化」吧。所以,界定標準是一個大問題。

第四,西藏歷史上一定是存在大量的有自治權乃至高度自治權的領主的。從川軍入藏時還剿滅了一個「波密王」便可窺見一端。至於起原因,我認為有二。一是西藏地區特殊的地理自然環境,山脈縱橫,海拔高,自然條件惡劣。這樣的自然地理條件是不利於形成統一的大的中央集權國家的。形不成大的統一的中央集權制國家,就無從發展生產力,無從發展科技文化。而低下的生產力水平和文化科技水平,又進一步限制了文明的發展水平,使得大的統一中央集權制國家無從出現。這是一個死循環。二是西藏地方長期低下的生產力發展水平與社會發展水平。在極端低下的生產力水平下,加之自然條件的限制,西藏地方政府的統治的深度和廣度必然是有限的。因此,在邊遠地區,必然存在有高度自治權的封建領主;而基層政權,也幾乎必然為封建領主所把持。在中國歷史上,這是屢見不鮮的。強盛如唐朝,一樣有羈縻州府;封建統治的頂峰時期,一樣是士紳治理鄉村。

第五,對於達賴喇嘛的影響力和噶廈政府的統治力間的關係,我認為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棘手在哪呢?就在與西藏地方的噶廈政府是一個不健全的政府,是一個政教合一的政府。在政教合一的政府中,宗教領袖的個人影響力和政府的統治力是無法分割清楚的。舉一個根本不同但是效果近似的例子:毛主席的個人魅力和新中國的行政能力分得開嗎?分不開。新中國發行紙幣,沒有任何黃金儲備,但是人民就願意用。文革這麼荒唐的事,人民就是聽。這是毛的個人魅力呢,還是新中國的行政能力呢?

最後,再次抱歉,辜負了題主對我的期待。同時也對題主表示欽佩。題主這種求知的精神,是我現在缺乏的。身為歷史同行,對題主這種求真求實求知的精神,表示我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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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方的政治制度史,在我看來可以分為幾個較大的時期。

一、前政治時期:時間上大致在西藏高原上有人類出現到「小邦時代」前。大致為距今約5-1萬--公元前5世紀左右。這一時期,雖然青藏高原上已經有了人類活動的痕迹,並且有過眾多遺迹,但是仍處於原始社會乃至原始社會前期。政治的發生仍然無從談起。

二、部落聯盟時期:即西藏歷史上的小邦部落時期。時間大致為公元前5世紀--629年吐蕃王朝建立。這一時期,青藏高原上出現了三大部落聯盟:象雄、蘇毗、吐蕃。在三大部落聯盟建立之前,則有「十二小邦」「四十小邦」的記載。小邦部落時期,西藏已經處於文明時期的邊緣,個別小邦可能已有國家政權的雛形。在三大部落聯盟形成時,西藏地方則已經進入奴隸制社會。各部落間形成了較為鬆散的聯盟,依靠盟誓與聯姻維繫部落間的關係。盟主有權召開大會,對別的部落聯盟發動戰爭。這一時期的政治制度較為簡陋,仍處於政治的發生階段。

三、吐蕃王朝時期:即吐蕃王朝從建立到滅亡的時期。時間上大致為公元629年--公元846年。這一時期,吐蕃王朝這一奴隸制政權的建立,標誌著西藏歷史進入一個全新的階段。在政治上,松贊干布遷都拉薩,建立「吐蕃基礎三十六制」,具體包含六大法典、六大商議原則、六級褒獎、六種標誌、六種稱呼、六種勇飾。其中,「吐蕃基礎三十六制」成為這一時期的主要政治制度,下面簡要說明。1、六大法典,劃定了行政區劃、度量衡、官員設置及職務、法律規範、軍隊建制及兵源等。2、六大商議原則,也稱六大政要。包括抑強扶弱、女性不得干政、行善棄惡等。3、六種告身,即依據地位和功績,給予不同的「告身」,以加以區別。其材質分別為珊瑚、金、銀、銀鍍金、銅、鐵。4、六種標誌,分別代表不同的才能與作用,如法令、軍事、治理國家等。5、六種稱呼,如虎豹讚美英雄,狐尾諷刺懦夫等。6、六種勇相,用來表彰作戰勇猛之人,有虎皮裙、豹皮袍等。可見,這一時期西藏地方已經設立了較為完善的政治體系。從最高統治者到地方行政官吏一應俱全,社會也統一了度量衡,有了普遍的行為規範。但是,應該看到,這一時期的進步是巨大的(縱向比),差距也是明顯的(橫向比)。雖然吐蕃建立了一套政治制度,但是這種依舊較為簡陋的、宗教色彩濃厚的政治制度,是落後於時代潮流的。因此,當吐蕃崛起時,是迅猛的,是勢不可擋的。但是當它衰落時,又是迅速的而且是徹底的。

四、分裂割據時期:時間上大致為公元846年--公元1267年。這一時期,吐蕃王朝最後一任贊普達磨贊普遇刺身亡後,西藏地區陷入分裂。各封建領主各自為政。這一時期,西藏政治上的一大變化就是「政教合一制度」的出現與發展。具體的原因不再詳述,可參看東嘎教授的《論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可以說,這是西藏地方政治制度承上啟下的一個階段。上承吐蕃王朝的制度遺留,下啟政教合一制度的大門。

五、薩迦政權時期:即薩迦政權建立到滅亡,時間上大致為1267年--1354年。分裂割據時期西藏各教派紛紛出現,史稱「藏傳佛教後弘期」。這一時期,薩迦派也因運而生並隨之壯大。在薩迦班智達和其侄子八思巴的努力下,元朝統治者和薩迦派建立了聯繫,並且選擇了薩迦派作為自己的代理人。在元朝的支持下,薩迦政權得以建立。自此,在四百餘年的分裂割據時期後,西藏地方再次出現了一個統一的政權。在政治制度上,薩迦派的首領身為帝師,享有最高的地位和權利。薩迦本欽和薩迦朗欽負責具體的地方行政事務,稱為「帝師--本欽」制度。地方上則是十三萬戶的萬戶長以及其下屬的千戶長等。元朝在西藏的施政措施則包括:帝師制度、宣政院、軍民元帥府、括戶(清查戶口)、設立十三萬戶、修建驛站等。可以說,薩迦政權建立時是一個強大的政權,但是它的強大和元朝的支持是分不開的。當元朝自身迅速走向腐化和失敗,薩迦政權也不可避免的走向衰亡。「止貢林洛事件」和薩迦派三個「拉章」的分化,標誌著薩迦政權走向衰敗,最終為帕竹政權所替代。

六:帕竹政權時期:時間大致為1354年--1618年。這一時期是帕竹政權時期,但是期間還出現了一個仁蚌巴政權。不過僅是曇花一現,也歸入其間。在這一時期,帕竹政權建立,並在大司徒絳曲堅贊時期經行了改革。內容主要有:1、建立宗、谿制度,實行宗本流官制度。他先後設立了十三個大的宗,任命了宗本。是西藏地區「宗」這一行政建制與流官制度的開端,對後世影響深遠。2、制定法規。他以吐蕃時期的「十善法」為參考,制定了「十五法典」。其中有殺人後賠償命價而非抵命的內容。3、免除苛捐雜稅,鼓勵生產。在帕竹政權中,最高首領為「弟司」。帕竹政權時期,西藏的宗谿制度得以確立,流官制度開始實行。這對後世的影響是深遠的。

七:弟司藏巴汗政權:時間大致為1618年--1642年。這一時期,辛廈巴家族崛起,建立了藏巴汗政權。在這期間,藏巴汗政權試圖打壓新興的格魯派,扶持噶瑪噶舉派。格魯派形成於帕竹政權時期,被帕竹政權所扶持,發展很快。為了應對藏巴汗政權的打壓,格魯派聯合了蒙古貴族,進而出現了一段混亂時期。

八:蒙古貴族和藏族格魯派領袖聯合統治時期:時間大致為1642年--1717年。為了對抗藏巴汗政權的打壓,格魯派聯合了蒙古和碩特部汗王固始汗,邀請他進軍,消滅了藏巴汗政權,建立了甘丹頗章政權。但是,由於蒙古貴族掌握著軍事和行政權利,這一時期只能稱為「共治」。這一時期,格魯派內部兩大活佛轉世系統形成,並且先後得到清朝中央政府的冊封。達賴喇嘛被封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達賴喇嘛」;班禪喇嘛被封為「班禪額爾德尼」。蒙藏統治者內部也在勾心鬥角,遂有了「寫情歌」的六世達賴,並且有了所謂的「三個六世達賴」的說法。

九:甘丹頗章政權:時間大致為1642年--1959年。期間又可劃分為若干小的階段,如《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之前可為一小階段,十三世達賴喇嘛「新政」前又可為一階段。只大概敘述一下。在1717年拉藏汗政權滅亡後,西藏地區實行的是噶倫制。在嘎倫康濟鼐被殺後,頗羅鼐總理西藏事務近20年。其後,發生了珠爾默特那木札勒事件,清朝政府取消郡王制,設立噶廈政府,實行噶倫制,並任命達賴喇嘛為西藏地方最高政教首領,正式設立了駐藏大臣制度。具體內容可參看《藏內善後章程十三條》。然後是攝政制度的確立,兩次廓爾喀戰爭,《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這一時期,西藏地方政府正式成立,三俗一僧的噶倫制也得以確立,政教合一制度得到確立與發展,達賴喇嘛的政教領袖地位得到確認,駐藏大臣登上歷史舞台。這是一段關鍵的時期,也是混亂的時期。從清朝到西藏地方,都在混亂中不斷試錯、不斷改進。當十三世達賴喇嘛親政時,清朝已經不復康乾時的強大。在十三世達賴的主導下,西藏進行了「新政」。改革的內容涉及各方面,包括政治、軍事、經濟、社會等等。但是,這場改革和清末新政一樣,看似力度很大,實則是皮毛法術,救不了一個已經沒落的政權。但是,十三世達賴的「新政」,有畢竟有著新的內容和精神,多少會觸動已經腐朽的舊制度,這個意義上,又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十、新中國時期:1959年--至今。在和平解放西藏後,中央一度給予了西藏上層優越的條件與機會。但是西藏上層執迷不悟,發動叛變。在平叛的同時,周恩來下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至此,西藏的政治制度進入人民民主專政的新時期。

寫了這麼多,僅供大家參考,歡迎各位批評和指教。


我作為菜鳥說一句。我認為甘丹頗章能夠直接統治到的地區,僅限於衛藏。達賴統治「衛」地,班禪統治「藏」地,也就是前後藏。安多、康巴不可能受甘丹頗章統治。但是有海外的藏族人跟我硬說什麼,甘丹頗章是全藏區共同服膺的權力中心,只不過各個土司王國高度自治,形同聯邦。簡直荒唐至極,我真是要笑死了。

我記得有一個藏傳佛教的公案是這麼說的。有一個藏族土司,前輩子因為修本尊瑪哈嘎拉(大黑天),所以這輩子有神通,但人品很糟糕,做了許多壞事。噶廈派出軍隊討伐他,遭到失敗。於是有人想出一個辦法,就是全西藏的人,包括高僧大德,一起拜這個土司的像,折損他的福報。這個土司像里,有這個土司的生成八字和指甲頭髮之類的。終於有一天,這個土司的塑像有了裂痕,大家知道,他終於受不起大家這樣拜,福報耗盡了。於是一舉搞定了他,他後來兵敗自殺。

如果噶廈真的能統治整個藏區,哪裡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同樣的,乾隆年間,大小金川土司之間,發生并吞之事,四川總督派兵進剿,以聲張正義的名義,防止有土司坐大坐強,威脅大清。乾隆本來不支持四川總督這樣捲入「土蠻子」之間的紛爭,作壁上觀就好。不料,清軍居然在大小金川,吃了當地「土蠻子」的虧,因為當地人有碉樓等防禦工事。於是乾隆為了大清的尊嚴,調動了好多軍隊,予以痛剿,好不容易才拿了下來。乾隆下令,拆毀當地的碉樓,並且強迫當地人「剃髮易服」,就和清朝初年對漢人那樣。後來,拉薩方面派人來求情,乾隆才開恩,允許當地人保留一些藏族的習俗。所以直到今天,藏族人都覺得當地的嘉絨藏族很另類,不光他們的方言不像藏語,更因為他們的穿著打扮,頗似滿漢內地人。這是一個叫嶺卡西的藏族朋友告訴我的,他算野生藏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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