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半年了還放不下前任怎麼辦?
分手半年了,當初也是為了她決心來到青島,現在不管看到老朋友,還是一起走過的街都會想起以前,以為自己釋然了,但是心裡特別的想她,做夢會夢到她。以前覺得她有很多不喜歡的小毛病,現在卻只想包容她。我倆在一起很久了,一起生活了1年多,都覺得磨合的差不多了,最後還是分開了。怎麼辦
你這才半年,沒事的。。。 分手半年那會,我經常半夜做夢就哭著醒來。比你嚴重太多了 後面花了快4年才能淡然。中間甚至有談過一個女朋友。 現在6年了。她的電話號碼我還是能立刻說出來。
剛剛分手那個月,正好大學畢業。當時去列印論文材料,列印店裡放著蕭敬騰的記得。當時整個眼淚就掉下來了。大男生的。後來我很長一段時間不敢聽那首歌。手機碼字累。看到了就想起來。不過現在釋然了。反而感謝這樣的經歷呢。
一般來說。找個女朋友就會忘記了。如果還是不釋然。那就在等等吧。算了。匿了。。放下了,你也成不了佛,極有可能,連醍醐灌頂的機會都沒有,相信我。
所以,放不下就放不下吧,沒什麼大不了,也沒什麼不好意思。
落日黃昏,行經往日的舊橋,重踏曾經手牽手走過的林蔭小道,躺在一起躺過的湖畔綠地,一個人默默發獃,那張熟悉的臉或者倩影在心頭回晃,搖曳,那些點點滴滴也漸次浮上心頭,所有的回憶,直到最後,化為一聲嘆息,或者兩行清淚。我想,絕大部分人,也就這樣了,有文採的,也只能會把這些轉化為文字,再略表一下心境,抒一下情,留下一些心路歷程。
只要該吃的吃,該喝的喝,髒了的衣服自己洗,剩下的碗自己刷,該睡覺的時候去睡覺,該上班照常上班,那麼,生活還是可以繼續的,至少沒有去做厭世的舉動,一切都安好。
「傷心橋下春波綠,曾是驚鴻照影來。」
你們在如花的年華里相逢,彼此驚艷了時光,溫柔了歲月,又或者曾經烈火煙花大馬金刀風雨豪情地經歷過。你放不下,那叫正常,你放的下,才真是怪事,極有可能的是,你此生恐怕都要浸淫在念念不忘,迴響不停里了吧。
你忘不了那個背影,儘管它漸行漸遠,因為那是愛情的背影。愛情曾在你生命里存在過,你遇見過它,並知道它的由來,它的緣起緣滅。即使此生再也不可能遇見,我想,你也會覺得此生無憾了吧。
實在放不下,那就無需放下,你盡可以把它放在心裡。在你的心靈深處,找一處溫柔的角落,妥善的把它珍藏。經年之後,當你再次把它拿出來打開,輕輕擦拭,或許,就再也找不到當初的執念了吧,這時你目光里有的,也只是溫柔的回憶。
一方面不要去聯繫,盡量讓自己充實起來。
更重要的是開始新的生活,開始新的愛情。其實,我沒有做到。忘不掉的是一起開心過的日子,舍不掉的感覺。說明我和她這段時間是有過酸甜苦辣的,雖然到最後無法走到一起。你要走我洒脫的不留你,但是我知道你心已去,異地的愛是無力的。但是我想說的是,可能真是你付出太多了。愛情雙方需要勢均力敵,雖然會有一方付出,但也不要把自尊丟了,也不會再以你為準。走開吧你,也在我腦子裡跑來跑去了,不見,再也不見!
桃李春風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燈不用更長的時間去忘記當初的美好又怎能知道當初的美好
分手六年多了,我已經分不清楚是喜歡還是執念了!她就那樣是無忌憚的佔據著我心裡的一大塊地方,哪怕落滿了灰塵,她都仍然在那裡,不曾離去!
再過幾年就好了,別去聯繫
時間會淡化一切,再過個一年半載說不定就治癒了,寄情於工作或許會好得更快。
痴情女子負心漢,或是痴情男子負心女,放不下有時是騙自己對方還有感覺,有時是自己真的特別喜歡。合適不合適,有理智可以說,有沒有緣分一起,只有老天可以說。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終歸不是你的。命里無時莫強求,會想著,也要繼續生活,人總要找得一個比一個好,而不是一個比一個差,都是現代社會了,婚姻也沒有那麼重要了,婚姻里有的,不結婚也可以有。如果真的沒有一個我十分喜歡的人,十分滿意,十分在意,覺得特別合適的人,不如像《傲慢與偏見》的作者一樣,孑然,度一生吧。不過我相信老天,祂不會虧待我們任何人的。
你才半年 我已經三年了 已經變得好像無論和誰在一起心裡最後想的還是他
我是抱著想他的心思 搜了這個問題 心裡特希望他還挂念我 可是 做人嘛 尊重現實 分開了就是分開了 半年了 活的再洒脫也沒放下 好好生活讓自己更充實一些吧
兩年半了 還是沒有放下 聽了很多前世因今生果 上帝最好的安排 有緣無份 這些故事 甚至有人說 發現問題還在婚前 總比婚後好 但一起度過的時光沒有辦法忘記 共同擁有的東西 都不能去碰 還是會夢到他 然後哭醒 但是……他確實已經不在身邊 做什麼都沒有用 只能看開……但我自己都沒看開 希望未來的有天 會釋懷吧 希望……
新歡 時間
我都兩年了還沒放下
兩個人還有很多共同的朋友,他弟弟跟我關係也很好,還經常找我玩,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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