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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與懸疑的區別,以及推理是不是就屬於懸疑?

我對這兩個概念並不是很清楚,希望有大神幫忙解答


這個問題我曾經思索了很久。

首先,推理小說是有很多具體的規定和模式的,不能超出合理的範疇。基本上必須符合的幾個點是:有兇殺案並且兇殺案是核心謎題,有不能作為兇手的偵探角色,所有的線索必須在書中暴露出來,最終揭秘的結局不能有超自然力量,所有嫌疑人必須在小說中明確登場,在謎底揭曉之前讀者應具有和偵探一樣的條件去推理出答案。

然後,懸疑小說則沒有那麼多固定的模式。有一個巨大的懸念作為開頭,並且後續有無數別的懸念迭代而來,最終一次揭開謎底,成為懸疑小說。不一定要有兇殺案,也不一定會有單一的偵探存在。

如果從表面看,推理小說和懸疑小說最大的區別是謎題。推理小說的核心謎題必須圍繞著「兇殺案」展開,並以誰是兇手作為終結。如果文章討論討論著,最重要的問題已經脫離兇殺案了,那這一定不是推理迷能接受的好推理小說。但懸疑小說不受這個限制。沒死人,沒關係啊,有不正常的事情發生就行了。一開始是A謎題,說著說著到B謎題,然後B謎題解開但引發了C謎題,然後DEF,最後繞回去解開了A謎題,Ok,這是一部不錯的懸疑小說。

如果從核心來看,推理小說是一個告訴了你1+1,你必須得到2的小說。如果你讀推理小說,最後發現答案可能不唯一,可能是3也可能是4,那這肯定不是推理迷能接受的好小說。但是懸疑小說不受這控制。你得到的只是一個開頭,你的心情隨著主角的遭遇而起伏,然後你期待更豐富更精彩的結果,最後主題得到了升華,可能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結局,沒問題,這可以是好的懸疑小說。

說實話,推理和懸疑本就是兩種不同風格,不同類型的故事。

而至於孰優孰劣,我覺得只是看讀者的愛好而已,並不能說誰就一定比誰好。

就我個人而言,我非常反對現在贊同最多的那位朋友的觀點。懸疑小說製造懸念多就一定扯淡嘛?推理小說邏輯就一定縝密?那諸如推理界最經典的套路:「警察無法辦案而且對偵探頂禮膜拜」 「偵探不到最後一刻不揭露真相,中途害死N多人不管」這種套路,為什麼就不讓人覺得奇怪呢?

有些時候,我覺得推理小說為了滿足某種套路,強行加入的很多設定,本來就是很扯的。而且很多經典的「好」推理小說的特點,就是洋洋洒洒寫了幾百頁,然後你發現關鍵點在第40頁的第一句話,第80頁的第二句話,然後偵探一串,謎題揭曉了。沒錯,從找兇手的角度,答案唯一了,合乎邏輯了,但是從來沒人能解釋為啥有人能允許裡面的偵探蹦躂個幾百頁……而且很多時候,你會發現,本來偵探早提醒幾句話,就可以不死那麼多人,但推理作品為了把線索全部展開來,強行讓偵探閉嘴,不到最後一刻不揭開秘密的想法,其實也蠻扯的(沒錯,我說的就是某偵探推理界被封為經典中的經典的著名兄弟的文章)……而且偵探小說有一些非常固定的定律,比如偵探肯定不會死的,不能有超自然力量,推理不能有不確定的地方,這些都很容易讓文章受到限制。

當然,我本身也很喜歡推理小說,只是不覺得推理小說和懸疑小說比絕對就更勝一籌。兩者各有各的扯,只不過一者在往核心扯,一者在發散著扯而已。如果說現今推理小說發展不好,只能說是因為推理小說的優秀作者數量稀少的緣故,而不是推理小說被懸疑小說污染了。


以下是引用自推門老蔡的講座,本人的觀點寫在回答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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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推理小說和懸疑小說的關係

  其實很久以來,中國讀者對推理小說所產生的誤解,原因之一是由於日本將偵探小說改稱為推理小說的緣故,原因之二則是與日本、歐美等國家出於發展推理小說的目的、出於商業利益的考慮不斷拓展推理小說的範圍有關。中國讀者所產生的這些誤解,除了造成前文所提到的推理小說的概念之爭,更直接的結果可能就是懸疑小說的出現了。

  懸疑小說恐怕是中國的特產,因為我查了不少國外資料,似乎並沒有找到這樣的類型,與目前中國懸疑小說最接近的概念,應該是前文推理小說類型中所提到的恐怖小說的子類——心理驚悚(Psychological thriller),它有另外一個名稱,一個在歐美都很少有人提到的名稱:Psychological suspense novel,直譯過來就是心理懸念小說,我們前面就提到過著名導演、懸念大師阿爾弗雷德·希區柯克,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懸疑小說這個名詞在中國出現之前,世面上有一種書叫「懸念小說」,而且一般還都稱作「希區柯克懸念小說」,作者或編者也常常標著希區柯克的名字,希區柯克是一個著名導演加群眾演員,唯獨缺少一個作家的身份,前面我們就說過他自己並沒有創作過所謂的希區柯克懸念小說,世面上的這些作品,有的是掛羊頭賣狗肉,有的則是譯自希區柯克懸念雜誌上所刊登的同人小說,也就是說是模仿希區柯克懸念風格所創作的作品。而歐美的心理驚悚(即心理懸念小說)正是大量運用希氏懸念的小說,兩者可以說有很多的共同點。

  中國的懸疑小說實際上就是來源於更早出現的懸念小說,最早是誰開始使用這個名詞的,怎麼把「懸念」一詞改稱「懸疑」的,我沒有進行考證,但年代不會很久遠,其目的則可以推測為是商業的需要,這個新名詞的出現,卻使得中國的推理小說發展陷入了更混沌的漩渦之中。

  由於「懸疑」這個新名詞的出現,各種相關名詞也應運而生,「懸疑推理」,「推理懸疑」,「恐怖懸疑」、「懸疑恐怖」、「懸疑驚悚」、「驚悚懸疑」,市面上懸疑有懸疑的作家,推理有推理的作家,恐怖有恐怖的作家。

  另一方面,懸疑小說的歷史也被一些懸疑愛好者陸續整理了出來,感興趣的人們會發現,懸疑小說史實際上就是推理小說史。甚至連阿加莎·克里斯蒂也被改稱為「懸疑小說女王」,這一切,都說明了什麼呢?

  實際上,類似於歐美心理懸念小說的懸疑小說,原本就是屬於廣義推理小說定義中的一個類型。有人在給懸疑小說下的定義中也早已經清楚的將懸疑小說描述為是推理文學的一種。

  然而,即便大家都認可這樣的說法,卻還存在著一大怪現象,那就是自稱懸疑作家的作者在作品中即使包含有本格推理的核心詭計,也不願意說自己寫的是推理小說,而自稱推理作家的作者,更不願意說自己寫的是懸疑小說。於是,推理小說和懸疑小說在中國就成了兩種不同的東西互相對峙了起來,而一些比較中性的作者便開始自稱「懸疑推理作者」或是「推理懸疑作者」了。

  這恐怕就是當今中國推理小說和懸疑小說的尷尬關係了吧,其實仔細想一想,連恐怖小說也都是這樣的,其實這些都是因為不了解推理小說而造成的問題。

  我想,如果中國的推理文學或者懸疑小說想要擺脫目前自娛自樂的境地,早一日走向世界,趕超歐美和日本,融合貫通大概是唯一的出路,也就是實際存在著的所謂不同類別、所謂不同門派的作家不再各自為政,而是聯合起來,勁往一處使,共同去打造一片屬於中國推理的新天地。

  所以,今天我在這裡,要為推理小說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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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幾段我個人不能苟同,因為我覺得懸疑小說不應該和推理小說混為一談,連擺在一起都讓我很不爽。

推理小說最重要的是符合邏輯,這不僅包括本格派。而懸疑、恐怖小說卻不是,拋棄了基本邏輯單純依靠作者好像炫技一般的懸念製造,到最後扯著蛋就結束,那些為了造懸念而挖的坑十個有八個都放著不管隨風飄散。有些糟糕的作者還會在製造一連串懸念時穿插一大堆若有若無的線索、伏筆,這些伏筆都有用嗎?不,其實只是寫著玩。到最後留下一個不明朗的結局,然後讀者就會自行根據那些伏筆和自己的腦補來解釋故事。可他們永遠無法完整解釋故事因為連作者也解釋不清楚!

印象中推理小說的流派也有懸念類,但那已經是小眾中更小眾的。

合體?別逗。就算想取其精華去其糟粕,但大部分推理小說都自帶懸念,比如兇手是誰動機是啥這不是最基本的嗎,再讓作者刻意製造懸念放大懸念反而容易弄巧成拙導致爛作。

所以如果國內推理界的主流派別變成懸疑派,那就真的完蛋了!!真的完蛋了!!!完蛋了!!!!


我覺得推理小說一般都有一個偵探或者類似偵探的角色設置,整篇小說的主旨就在於解開謎團。懸疑小說是充滿懸念感,就像未知何時爆炸的炮彈一樣,主旨是製造危機、製造迷霧。

用最簡單的例子說明,就是東野圭吾的小說大部分都是推理小說,而斯蒂芬金的小說就不能叫推理了,它是具有驚悚效果的懸疑小說。還有希區柯克的許多電影,他的重點不是在推導謎團,而是製造那種雲里霧裡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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