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科學體系是怎麼定義的?它的形成有哪些重要過程么?

現在世界的科學研究,基本上是在同一認知和同一模式下進行的,即最能符合現象的和最能廣泛適用的理論,就是最為科學的;通過提出假設,實驗驗證,結果修正,實驗驗證,結果修正……,得到的最為廣泛符合的理論,即是科學的。

(以上為我自己的認識,若有錯漏,請指出)

以某一科學定義出發,研究科學的人、研究科學的方式等相關的科學體系,是否有相關的定義?

形成這種定義,或者形成這一種共同的認識,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經歷了哪些重大的事件嗎?


對現代科學而言沒有相當確切的定義(即使有人做過定義,但公認度肯定不高),科學是一個或若干個相互關係密切的特殊的知識領域構成的體系,但除此之外它還有更多特徵。對「什麼是科學」這個問題,我的看法接近於庫恩,即科學知識體系由各種範式構成,而範式之中包含了一系列的比較固定的形而上學基本信條、研究方法與程序、可研究的問題、範例等等。

「現代科學」這樣一個最大的範式的形成仰賴於歷史上的一系列標誌性的事件。我認為其中最具有標誌性和指向性意義的有以下幾條:1,古希臘米利都學派對「本原」問題的第一追問;2,從畢達哥拉斯到後來柏拉圖等開始主張以數學化的模式解釋世界;3,亞里士多德發展的邏輯學與關於因果性的理論;4,伽利略引入的在理想性(而不是日常的、感官可直接接受的)條件下進行實驗(包括思想實驗)的方法;5,19世紀下半葉後科學家的職業化趨勢。當然,這其中還有一系列重要的事件來填充完善整個科學框架,比如幾何、代數、微積分等數學的發展,兩次科學革命,生物學等領域的興起等等。


搬出之前的一篇課程期末小論文,與各位討論~

早在12世紀初,宇宙論者威廉就嘗試對科學下定義,他認為:「科學是一種知識。」科學發展到第18世紀,德國科學家康德提出這樣的概念:「科學是整理好的知識體系。」「科學,這是一種體系,也就是說它是根據某些已知原則就序的知識的總和。」

在他看來,科學並不指單個的知識,它指的是有系統化,邏輯化的知識體系。而科學進化論的首創者達爾文卻提出這樣的觀點。「科學就是整理事實,以便從中得到普遍的規律和結論。」到了20世紀,科學發展相對快速的時代里,科學家愛因斯坦提出「科學並不就是一些定律的彙集,也不是許多各不相關的事實的目錄,它是人類頭腦用其自由發明的觀念和概念所作的創造。」他的認識是康德和達爾文思想的交匯。

而到20世紀後,美國哲學家莫里斯·R·科恩提出了一種全新的觀點。「科學——這是一種方法,它確定指明能以找到系統認識的方法。」他認為,科學作為知識體系應當包括知識所運用的方法,這個觀點在當時科學界引起一片轟動。

而科學作為知識體系一般具有以下特徵:

(1)客觀真理性

任何科學,包括自然科學,之所以能夠稱之為科學,就因為它們都具有客觀真理性,這是科學的一個最根本特徵。所謂科學的客觀真理性,首先是就其來源而言,它是以存在的事實為研究對象,以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和出發點的;其次是就其內容而言,是對客觀事物本身所具有的本質及其規律性的真實反映。

(2)理論系統性

科學,尤其是近代科學都是以科學概念、科學理論等邏輯地組織起來的知識體系,這是發展了的科學即近、現代科學的一個重要特徵。


(3)動態發展性

科學作為認識的結果,是時間的函數,是發展著的知識體系。科學在一定條件下和一定範圍內具有穩定的內容,但這種穩定是相對而言的、有條件的。科學是相對穩定性和動態發展性的辯證統一。


其實你可以這麼理解,哲學是基於邏輯的一切思辨和認知,而自然哲學(即所說的科學),是哲學的一個「流派」

哲學的一切流派,都是建立在一系列公理之上再經過邏輯推演得到的,公理即是對於這個流派不可證明的根本規則,由於這個流派本身是自洽的,所以從某個流派內部是無法用其理論來推翻公理。

自然哲學就是這樣一種流派,用幾個基本的公理定義起來,這些公理包括「一切以我們能夠認知的外部世界為基礎」等,你所說的」即最能符合現象的和最能廣泛適用的理論「是這些公理的推論,而」提出假設,實驗驗證,結果修正,實驗驗證,結果修正……「則是構建在公理之上的方法論

至於形成過程,你可以看上面一條


我比較贊同的是根據1、可證偽;2、必須可以進行實驗驗證。3、遵從奧卡姆剃刀原理的體系。來判定是否屬於科學。當然,基本邏輯不言而喻,是必須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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