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服兵役是義務?

如果是義務的話,為什麼不是必須去參軍?為什麼很多人擠破頭去參軍?參軍的酬金很高嗎?


首先,在一個國家中,作為國家的公民,愛國不僅是一項基本道德,更是一項義務。我國《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其次,我國《國防法》第六條也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當依法履行國防義務。」

理論上在我國是必須服兵役的,但是公民因為升學等原因導致無法在18周歲進行兵役登記的,可以適當放緩。但基本上經過大學四年的學習以後,公民的年齡就已經過了徵兵年齡;同時兵役登記對於公民的身體素質要求很嚴格,具體規定可以到網上查詢到。同時滿足在證明年齡段內,切體檢合格,才能夠成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或者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現役士兵。

同時,在我國兵役法的規定當中,服兵役並不僅僅指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現役軍人,也包括預備役和民兵組織,也是公民服兵役的組織部隊。很多公民雖然沒有參加過現役部隊,但在自己的普通工作的時候,也是預備役或民兵組織的軍官(具體可以在身邊朋友圈子裡多打聽,肯定可以發現普通人裡面就存在民兵軍官的。當初我的初中生物老師就是民兵連長級別。)並且在我國某些地方,高中生參加過一段時間的軍事訓練,畢業後可以取得兵役證明。

說到為何很多人希望能夠參軍,我想這個問題和其自身有關,有些人是為滿足自己的理想、夢想,成就自己小時候的軍人夢;有些人是因為家庭比較困難,希望參軍緩解家庭壓力;有些人希望將軍人作為自己的一項職業等,眾多原因,並且現在國家對於軍人和軍屬、家庭的待遇還是很不對的,在現役軍人複員、轉業後所得到的待遇也很好,所以很多人都希望能夠參軍入伍。

至於說酬金,我想自然不同兵種有不同的待遇,但總體來說,一般士兵的待遇還是不是很寬裕的,現在軍官的工資還是很不錯的,尤其是在軍隊中衣食住行都不必擔心,家庭還可以得到擁軍待遇,相比起來還是很不錯的~!!


服兵役是不是義務要看法律規定,法律規定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但義務兵役制度也有不同的執行方式。

題主想的可能是韓國或者台灣那種方式,既然是義務,那麼每個人都要當兵。但是這種執行方式有優點同時也有缺點,並不一定適合每個國家。

如果使用韓國或者台灣的方式,那麼首先我國人口很大,適齡兵源很大,每年需要有數千萬人當兵,而國家顯然不需要這麼龐大的軍隊。也養活不起。那麼就只有降低每個人的服役時間,台灣有的兵去掉休假只需要服役一年不到了。這麼短的時間,軍人不足以掌握足夠的軍事技術。而且因為人很多,軍費是有限的,所以每個士兵的待遇也會很差。

所以說,簡單的讓每個人都去當兵,會造成很多問題,尤其是中國這種人口眾多的國家。

所以,中國的義務兵役制度採取了更為靈活的方式。就是說在兵源足夠的情況下,比如說和平時期,實現更像是募兵制的徵兵制度。但是法律仍然保留義務徵兵的權利,如果發生戰爭狀況或者世界局勢改變,志願當兵的人不夠了,國家可以採取義務兵役制度合法強制任何一個公民當兵。

實際上台灣也想轉向這種制度,但是台灣的募兵制一直推廣的不好,招不到人,只能沿用以前的制度。

而為啥中國的募兵能招到人,台灣的招不到人。首先和國家的實力有關,國家強則軍人強,男生多少都有軍人情結,但如果是泰國那樣,軍隊腐敗嚴重,南方的游擊隊都掃不清楚,當兵不僅有生命危險還被老百姓整天罵,當然沒人願意當兵,結果泰國徵兵的抽籤現場給人感覺就像是抽籤被槍斃一般。我國這些年軍事實力較強,本身就是吸引年輕人當兵的一點。此外,21世紀之後,當兵的經濟補助逐漸變得很優越,比如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大學生當兵,退伍時可以補助近20萬甚至更多。加上外面社會競爭越來越激烈,上個大專甚至比較差的二本,出來找工作同樣壓力很大。而當2年兵就可以積累不小的經濟基礎,再出來繼續讀書或者工作就輕鬆多了。而且還有當士官或者軍官之類的別的發展道路可以考慮。所以現在大家擠破了頭想當兵,而志願當兵的這麼多,供大於求,自然國家不需要行事法律上強行徵兵的權利了。


我們不談《憲法》也不談《兵役法》。首先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不論男女老少往大了說保衛自己的國家,往小了說保衛自己的家園親人這是責任也是義務。

那麼為什麼是責任是義務啊?我這個人比較任性,經常有小情緒我就是不願意怎麼辦?我們知道面向大眾的指責往往指向虛無。同理針對大眾的責任或者義務也往往讓人感到虛無縹緲,無法感同身受。

一個普通人給你加上國家,民族,社會這些宏觀的詞你也許會覺得離我生活很遠,叛逆的年齡甚至會覺得國家這麼多人這與我何干?

如果有一天戰爭來了,邊境上的群眾覺得有軍隊有政府有警察嘛,那麼多人不缺我一個啊!我不服兵役我躲起來!旋 邊境淪陷!

中部的群眾覺得戰爭在邊境嘛,離我那麼遠有軍隊,有警察,有政府,還有邊境那麼多人哩,我躲躲好了當兵那麼危險。隨即中部淪陷

大後方的群眾。。。等等不用等大後方的群眾想明白了 戰爭已經失敗你已經成了亡國奴了

有人說,亡國有什麼可怕我可以當漢奸嘛!醒醒吧,當你的家園被付之一炬,親人被殺害或賣為奴隸,姐妹被侵犯的時候再想拿起槍保衛他們已經為時已晚了。漢奸也就是侵略者的走狗,什麼是走狗?就是我高興的時候賞你塊骨頭,給你扔個球看你賣萌。不高興的時候一腳踢開,甚至為了自己的利益犧牲一條狗也不會有什麼自責。

歸根結底道理很簡單,就像那首老歌

「」說句心裡話我也想家

家中的老媽媽已是滿頭白髮

說句那實在話我也有愛

常思念那個夢中的她夢中的她

來來來來既然來當兵

來來來就是責任大

你不扛槍我不扛槍

誰來保衛咱媽媽誰來保衛她,誰來保衛她「」


很多人的回答已經告訴什麼是義務的定義了,不過你的問題本意其實也好回答啊,人多啊!人多了自然不用人人服兵役,人人服兵役國防部也受不了啊,大家之所以想參軍是因為參軍確實可以鍛煉人,擠破頭的原因還是原來那句話,人多啊!!!!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我國現行憲法(04版)第55條規定: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第一中國人多所以不用強制兵役,參見韓國朝鮮等小地方23333

第二你說的搶破頭少多了,國內大環境對軍人保障並不是很高

第三12年入伍義務兵500第二年600現在漲了點如果儘是盡義務你只有這些了,直說我知道的山西兩年給7萬…內蒙10幾萬北京也是,記得河南給的更少忘了問了…去少數偏遠地區有補助也不多,這酬金高嗎你去找個青壯勞動力一個月5,6百真找不到……


犧牲一個群體中少部分人的利益甚至生命來保衛大部分人


因為是法律所規定的,公民在享受國家所提供的權利的同時,還要承擔相應的義務。服兵役有助於提高公民的身體素質,充當我國的後備兵源,以防不時之需。


且不談法律規定,我們談談光榮與夢想

因為國家是你的,你愛國了,國家也愛你了

因為當兵後悔兩年,不當兵後悔一輩子

因為你沒服過兵役,怎麼懂得戰士的孤單與繁華

因為一起扛過槍的兄弟,這輩子再也遇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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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走過漫漫軍旅璀璨人生


是義務,但是上學的話可以不參軍,至於為什麼是義務,我覺得嘛,你享受了被保護的權利,就有義務去保護別人,薪酬不算高吧,不過福利還可以了,有關係的去了升的快,家裡窮的去了能吃飽飯,還能鍛煉自己,也不錯。嗯,就素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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