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對「攝影師怎麼不去救」這樣的問題?
我很喜歡攝影,我覺得攝影家有一種神奇的力量,能把日常生活中稍縱即逝的平凡事物轉化為不朽的視覺圖像。可是我也經常看一些言論,特別是在天災人禍面前,拍攝的攝影師往往被貼上「見死不救」的標籤。
南非攝影師凱文·卡特,拍攝了一幅名為《飢餓的蘇丹》的作品,因直面人性的罪惡和巨大的人性爭議而引發輿論。之後作者在輿論的壓力下自殺身亡。
我想請教各位如何看待這種現象。或者說攝影師在這種情況下是應該伸出援手,還是「冷血無情」?面對鍵盤俠和網路輿論,如何權衡?
有些看到獅子老虎禿鷲腿都會嚇軟的人,卻要逼著別人去跟野獸搏鬥。
就好像有些天天嚷著要驅除韃虜到處開戰的人,真正要上戰場的時候也可能去做了逃兵。
大部分斥責那個攝影師的人,可能這輩子都沒有救過/幫助過我一個非洲兒童,卻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去抨擊一個把非洲現實搬到大眾面前的人。
人們總可以在欺辱別人的過程中找尋到自己的快感。而且也不用付出任何成本。(至少在他們看來)
反正用陌生人血做的饅頭,吃起來總是香甜的。
Talk is cheap, show me your courage.攝影師也打不過獅子老虎和禿鷹,救了把自己也搭進去了,兩人一起死。
「我把這個拍下來傳播出去,是給真正有能力或有意願做點什麼的人看的,打攪到你了真是不好意思」
看不慣惡棍欺負少女,攝影師痛扁惡棍,那你就看不到下面的畫面。
人生也是一場戲
你扮演羚羊,那你就永遠吃不了獵豹你選擇了波多野,就當不了志玲姐。#
師傅,停一下,你是不是開錯方向了幫忙掉頭#
記錄本身就是最大的幫助
舉例:攝影師救了也只能救急,而作品傳到國際上,才可能會救窮。
記者和攝影師的職責是記錄真實。
而人們只會對可見的事物進行譴責。假如他救下了小女孩,無以使這張照片出現在人們眼前,相當多的人便不會意識到蘇丹的飢餓貧窮。可是人們卻不會指責這個攝影師,原因只是因為人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他只是順其自然沒有救女孩,但是讓世界上的人都知道了蘇丹的貧窮,開始對此做出反應。可人們有了這個窗子卻指責開窗子的人。原因竟然只取決於人們能不能看見。天啊。
順便提一下,其實這大概和火車悖論有異曲同工之處。南京法官:不是你乾的你為什麼要救?
首先那個攝影師不全是因為輿論壓力才自殺的。前後因果很曲折。其次攝影師也並不是見死不救,照片中的兒童當時有慈善機構的照料。
然後回到這個攝影師的道義責任問題。我們要明確,攝影師的工作是攝影,他照出了一張震撼世界的作品,讓更多人關注非洲饑荒,這就足夠了。照料嬰兒,驅趕野獸,交給更專業的人去做就好了。
我們在看待社會慈善時經常會陷入求全責備的邏輯。一毛不拔的商人大家不會苛責,但是捐出自己百分之一的身家的商人很可能被人罵太少。不去非洲的攝影師大家不會苛責,去了非洲的攝影師大家會責怪他只顧照相沒做更多。而公眾這種對「完美」的追求,反而會對慈善事業的發展起到消極影響。這麼高要求的善事誰做的起啊。所以這個時候我覺得「你行你上,自己不做別BB」這句話還是很有道理的。
說這麼多其實就是勸題主,無論是攝影還是什麼興趣,不用去管那些閑人給套上的道德枷鎖。想做就做,不想做誰也沒資格指責你什麼。作為職業攝影師,能夠做的本職,是忠實的記錄事實,而不是人為的干預。
2008年,突發新聞攝影獎 路透社Adrees Latif的一幅在緬甸示威遊行中喪生的日本電視錄像製作人的照片。
2007年緬甸仰光遊行活動,安全部隊對示威民眾展開攻擊,在現場拍攝的日本記者長井健司中彈倒地,他仍拿著攝影機繼續拍攝,隨後遭緬甸士兵蓄意槍擊,傷重不治身亡。路透社的AdreesLatif拍到長井健夫被槍擊的照片,獲得了普立茲突發新聞獎。
要不要問,為什麼攝影師不去救的問題?
著名的911事件
不說了,救去吧!強大如美國,不一樣看著高樓大廈一點點的淪為廢墟么?
6月6日,印度阿姆利則,錫克教聖地,教徒的內部衝突,互相揮刀相向。
2014年2月23日,印度北部城市Meerut一隻美洲豹逃竄到城市中咬傷6人,造成恐慌,林業官員和帶著麻醉飛鏢的警察在城中搜捕。
2014年8月20日,美國密蘇里州,警方逮捕了一位抗議者,在8月9日,一位白人警官槍殺了一位手無寸鐵的黑人青年。
2014年7月5日,世界盃四分之一決賽荷蘭隊對抗哥斯大黎加隊的現場直播比賽上,一位哥斯大黎加球迷情緒激動與另一位球迷發生爭執和打鬥,用刀捅傷對方,被警方逮捕。
在人面臨生命安全的緊要關頭,是選擇新聞還是選擇道德,確實是道考題。
所有道德都該具體分析,工作時就該講職業道德。你的職業是拍照,而不是救人,在這個雙標的世界裡,儘管你可能救了一個人,但卻失去了讓世界知道這個事情的機會。
攝影記者不是超人,無法同時現身在世界的各個角落救人於為難,他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拿起手中的快門,在自保的前提下,讓更多的外界人士關注,讓更多的人得以倖存。
這就是那張照片《飢餓的蘇丹》,圖來自網路,侵刪。
當然故事結局,大家都知道,攝影師獲了獎,但是不堪輿論壓力,最終又自殺了。
其實,對於攝影師來說,他自己就是照片里的孩子,而社會就是身後的那隻鷹。
想一下,如果你是戰地記者,在前線進行拍攝任務的時候,你是拿著相機本職的紀錄戰事,還是衝出去與敵人廝殺,冒著槍林彈雨去救人?
就算當時放下相機,救了那個女孩,又能怎麼樣?每天還有多少這樣的女孩在經歷一樣的故事?他一個攝影師憑藉著一己之力又能救多少呢?如果想救更多的人,他就必須要讓更多的看到這樣的事情正在發生!!!
放下相機,一次善念可以救這個女孩,但是端起相機,這一張照片救的是整個蘇丹的苦難啊!!!!在大一的新聞課上,我們討論過這個問題。
作為高校大學生,想法怎麼能和那些鍵盤俠一樣呢,咱可是專業的。
「記者應當有責任,保證新聞真實性!」
「沒錯!而且還可以揭露黑暗面!」
「保證新聞真實性才能呼籲更多人關注。」看了一圈,大部分答主也是持類似觀點:攝影師與記者的職業責任所致。後來我們那個四十歲的漂亮女老師,說了一段這樣的話,讓我至今都記憶深刻:
「同學們說的都很對,但是,在記者成為記者攝影師成為攝影師之前,首先是個人……在新聞真實性與救人之間,我選擇救人。」看到這裡諸位千萬不要急著反駁我。既然是在新聞真實性與救人之間選擇,就已經肯定了「真實性可保證」和「救人可實施」兩點。有了這個基礎,那麼接下來就是「倫理」與「權益」的博弈了。這就有點類似於下圖的《電車難題》。我放棄單個生命體,但是有可能會拯救更多的人。而那個人的死亡,又多多少少與我有關。
那,我究竟是個聖人,還是個殺手?
所以說,不管攝影師怎麼選擇,都沒錯。錯的是評判攝影師的人。就《飢餓的蘇丹》的攝影師來說,他在拍下這張照片之後,趕走了禿鷹。可是網民才不會管你事實的真相呢,只要有一個人噴,我也跟著噴。社會學中有一個「社會安全閥機制」的概念,大部分的網路撕b不是為了撕而撕,其實只是為了宣洩自己的情感。如此一來,情緒得到了宣洩,那麼現實中暴力就會大大減少。
可是事實是,一些網路噴子,使用社會安全閥宣洩了自己的情感,卻殺死了一個人。哇,有沒有發現,這才是有趣的點。
無數的網路噴子,在網上diss了這個與自己無關的人。群體情緒得到發泄,現實生活中可能少了很多很多暴力事件。咳。
烏合之眾。
我不是學新聞的,但是我有很多朋友是學新聞的。和他們交流時最大的感受,我的天哪,學新聞的就是不一樣。感覺比我有理想有抱負多了。記者節已經過去了,遲到的祝福吧。你們都是勇士,社會正義的踐行者。
以上。
(請網民自行提高自己的語文閱讀能力。
最後!我換頭像啦(?』▽』?)?
我就想看看你們有幾個還能認出來的。
╭(╯^╰)╮對於鍵盤俠深感佩服 你行你上
如果要求攝影師有營救的義務,以後照片都看不到了。
那戰地攝影師是不是還要肩負起平息戰火的使命了?
見過一個拍戰地大佬,馬格南級別的那種。因為是私下見的所以不方便說具體是誰。
類似的問題他的回答是
its nothing moral but my selfish joy to see those idiots suffer and killing each other.翻譯的話大意就是人類傻逼,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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