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2名女遊客動物園猛獸區私自下車遭虎襲致1死1傷?

下次在指示牌上寫好了「一旦您的同伴私自下車受到野獸威脅,請務必保全自身,降低風險和損失。」

如今是一死一重傷。

如果這兩個人沒有下去「救」(摻和)

死是難免的,但是重傷就基本可以避免了。

這不是風涼話!所有的災難面前,貿然營救,都最不可取。

而且,兩個成年人下車留下一個孩子。細思極恐好嗎,如果孩子也懵懂下車,瞬間就會因為戰鬥力低下而成為老虎最新最大的攻擊目標。生死簿上又添一筆看著可樂是怎的?

的確能看出母愛偉大。但是一個成年人的智商稅,讓自己媽(婆婆)用命交。我覺得挺不合適的。


害人害己,覺得自己是食物鏈的頂端,老虎只是只大貓,見了我這隻母老虎還不得乖乖趴好。


長教訓都是要付出代價的,不過當事人腦子越好使,收穫相同教訓所付出的代價也就越小;

她們用鮮血和生命證明了一個道理——老虎真的會吃人的;

這兩位一位付出生命,一位流了鮮血,給我們更是給自己一個教訓——老虎真的不是病貓,只是這代價太過昂貴。

另:無不尊重女性,無性別歧視,只是對事,不針對個人或任意性別,道理適用於包括人在內的所有動物


只想對大家(包括此動物園負責人)說:墨菲定理(美國愛德華·墨菲所提論斷),作死遲早會死。


老虎那麼可愛怎麼會吃人呢,一定是你們先做了不對的惹它不高興了,虎虎咬你們是跟你們玩呀,是喜歡你們的表現。


《侵權責任法》第81條明確規定動物園動物致人損害,動物園承擔過錯推定責任。即只要動物園能自證無過錯就無需承擔責任。視頻中可見園方已充分盡到警示義務,遊客下車行為非園方過錯所致。且事後救助及時,對擴大的損害亦無過錯。

一死一傷很慘烈,令人覺得遺憾惋惜。

但也只能如此了。連同情都算不上。

無論法理情理,我都認為苛責園方是不對的。儘管可能避免不了人道主義賠償。


不知道在哪個新聞網看到對此事的一個後續報道,是律師關於對該野生動物園的處置意見。。我真心為動物園感到委屈。發生這樣的事,大家都是不願意的,但是入園簽協議,再三囑咐,各種警示牌子等,由於你自己的衝動私自下車,要園方如何負責任?那條新聞說,汽車不是安全的庇護場所,會發生撞碎玻璃等一系列導致悲劇發生的潛在因素。。如果按這樣的說法,當初國家就不應該批准遊客自行駕車駛入園區,而是應該乘坐園區本身的車子進入,而該車子必須是坦克級別的安全係數才可,並且全封閉因為開放式的遊覽車不也出現過私自伸手投食等悲劇?希望這個血淋淋的教育可以讓更多人知道,自己的修養跟素質有時候不僅只是提升個人品格,而是可以保住你的,那個被你忽視的生命!


腦子是個好東西 希望大家都有


真是自己做死。我以前談過一個女朋友,各種作,前幾年戀愛那時候事業起步,工作太忙了,她腳踩幾隻船我也沒有察覺,後來才知道。要是這幾天她家裡給介紹新對象,她要抽空去會會,就是各種作、找茬,製造冷戰時間空擋去準備備胎。看不上的話就又回來……心機婊啊。

背景介紹完畢。

有一回為了找茬,為了吃飯吃什麼,一言不合,沖向一輛低速行駛(學校門口剛放學),的小車。我勒個去。made你咋不往工程車上撞啊,保證碰死你。

所以這種做死的人,真是飛揚跋扈慣了,就是她媽媽比較可惜。


自己作死攤上別人的性命,可恨之極!

很佩服男的和老媽的勇氣。


這個年輕女的太不成熟了,沒有安全意識


除了正常的捕食以外,老虎還是一種很有領地意識的動物。就算是吃飽了喝足了,看你不爽一樣會幹死你。這種女人,我看著也不爽!


去這樣的場所一定要先了解一下注意事項了!還有就是一定不能衝動!


可把老虎美壞了,餓了這麼久總算吃著一口肉了……不守規律自然要收到懲戒,希望老虎沒事兒~也希望園區不要賠款,對方應該給老虎道歉才對


這女人作死,智商讓人捉急

老人確實是為了孩子拼盡全力了,默哀

男人。。。真 老司機

千萬別把責任怪到老虎身上啊


沒什麼說的,老虎必須死


晚飯後散步,聽到個大嬸跟人討論這事:哼哼,真老虎把母老虎要死了,嘎嘎云云……

這是什麼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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