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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阻止編輯人類胚胎是出於怎樣的倫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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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阻止編輯人類胚胎之外,還有哪些研究可能會有倫理顧慮?通過fMRI技術對人腦中浮現的畫面進行重建這種類型的研究是否也有其危險之處?


生物學、醫學在基因層面的研究使得人類更加本質性的了解我們自身,人類基因工程的進展也讓我們得以攻克諸多原來難以治癒的疾病,並且,遺傳學的研究似乎擁有無限的潛力,可以承諾從根本上消除那些「不治之症」。

一般來說,針對生殖細胞的基因編輯並沒有面臨嚴重的社會問題和倫理困境。相反,針對胚胎,更嚴格的說,是針對「胚胎幹細胞」的基因編輯,則在很多國家被禁止。

胚胎幹細胞,具有分化成不同種類細胞的能力,科學家希望通過幹細胞來修復人體的受損組織,如利用神經細胞修復受損脊柱,或者「治癒」阿茲海默症。

但是,幹細胞是極難提取的,並且成人體內的幹細胞也不能變成所有種類的細胞,但極早期的胚胎中幹細胞卻有變成任何種類人體細胞的能力。所以,科學家希望能獲得系列胚胎細胞,即大量的發育自共同源頭的胚胎細胞。

贊成這種遺傳實驗的理由是,人類當然應該追求科學技術和知識的進步,任何人也不應該阻止人類治癒疾病和完善人類自身的努力。遺傳學實驗,包括幹細胞研究,可以改善人類自身狀況(不論是個體還是人類總體),並且蘊含著無窮的發展潛力。我們不應該擔心我們的知識、技術進步會導致墮胎,或者在實驗室創造生命,法律也不應該作繭自縛的阻擋科學進步,阻擋人類改善自身狀況的努力。

但即使是遺傳學家本身,也不會認為他們進行的研究沒有倫理的風險,或者導致嚴重的技術後果和——尤其是——社會後果。

遺傳學實驗的反對者的理由通常與宗教有關,在西方社會中,創造生命、規劃生命被認為是上帝的事情,上帝有目的地允許某些缺陷存在於人類之中,對這一目的地干預,到最後將導致人類道德和精神的災難性後果。殘疾和疾病讓我們認識到生命的意義,教導我們關愛病人,同情殘疾人,如果我們創造出完美的人,消除一切有缺陷的人,我們就不可避免的失去人性。

針對胚胎基因的編輯面臨的困境更加嚴重。這首先涉及到的問題是:「胚胎」,意味著生命的進程已經開始了,從中提取幹細胞殺死了胎兒,這種做法與謀殺無異。實驗意味著大量的失敗和重複,而這簡直就是「屠殺」。當然,堅定的反對者假定,人的生命始於卵子受精之時。社會學認為,「人」是基於社會界定的,胚胎顯然不具有這個特徵。但是人類社會對這個議題的焦慮、公共關注和可能引起的社會秩序混亂、倫理困境,就已經構成了反對針對胚胎基因實驗的反對理由。

除此之外,反對胚胎基因編輯者所持的另一種重要論據是「多米諾理由」,多米諾理由是一種針對行為後果的判定,而不聚焦於胚胎基因實驗本身。允許遺傳學實驗、胚胎幹細胞研究等等,有可能導致不可預料的災難性後果。就像多米諾骨牌一樣,對一種行為的縱容,將導致變本加厲的行為。允許拿人類胚胎當做實驗材料,以後則有可能導致人類全面徹底地忽視人的生命。現在允許修改胚胎基因,明天就可能允許克隆人實驗,如果有些瘋狂的科學家製造出克隆人,那麼該如何界定這些克隆人的身份?我們的親屬關係、家庭倫理都有可能受到顛覆性的影響。以後還可能會出現非醫療目的的基因修飾,比如,筆者就很願意給以後的女兒訂製一雙翅膀。

或者,像《人獸雜交》那部電影中描述的一樣,人類和其他物種的生殖隔離被突破,從而生產出雜交體,「他們」算不算人類?「他們」是否具有人權?殺死「他們」算謀殺嗎?

在有能力解決這些問題之前,最好還是審慎地對待胚胎基因實驗吧。


不請自來……

一個最糟糕的設想就是「美國國會在討論一個法律的時候真的進行的是倫理學上的討論,他們顧忌的真的是個倫理學問題」……

不,實際上議會裡的政客看重的首要的是他自己的政治生命,而不是倫理學問題……換句話說,他們更有可能的是考慮大眾意見與社會輿論,而不是倫理學家所為之爭論不休的那個倫理……

而到目前為止,我還真的沒見過在倫理學上有哪個能夠真的有效支持「禁止任何一項技術的研究和推廣」的論證……

例如我們審視一下本題目下方出現的所有理由(隨時更新):

1. 「在西方社會中,創造生命、規劃生命被認為是上帝的事情,上帝有目的地允許某些缺陷存在於人類之中,對這一目的地干預,到最後將導致人類道德和精神的災難性後果。殘疾和疾病讓我們認識到生命的意義,教導我們關愛病人,同情殘疾人,如果我們創造出完美的人,消除一切有缺陷的人,我們就不可避免的失去人性。」

這個理由忽略掉上方的宗教部分,總結成論證大概是:

殘疾和疾病讓我們認識到生命的意義,教導我們關愛病人,同情殘疾人,而這是人性的一部分。

如果我們創造出完美的人,消除一切有缺陷的人,我們就無法被教導關愛病人,同情殘疾人,而這是不可接受的。

所以應該禁止這項技術的使用。

這個論證的問題在於,我們也可以把這裡的東西換成是強姦、搶劫、盜竊,這些行為也教導我們關愛這些行為的受害者,那麼是不是我們應該廢除我們的法律,或者是不制定任何一項法律來禁止這些行為?我們也可以把這裡的東西換成貧困,貧困也教導我們同情吃不飽飯的窮人,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禁止那些消除貧困的努力?……不,如果我們能根除這些我們希望避免的事情,能夠讓那些人不再處於那種值得同情的境地,相比起來,失去關愛和同情的能力簡直是再小不過的代價了……

2. 「胚胎,意味著生命的進程已經開始了,從中提取幹細胞殺死了胎兒,這種做法與謀殺無異。實驗意味著大量的失敗和重複,而這簡直就是屠殺。」

這裡實際上是這樣的:

胚胎是人。

殺死胚胎是殺人。

殺人是要被禁止的。

所以我們應該禁止殺死胚胎。

所以我們應該禁止這種技術的研究。

這個論證有以下幾個問題,實際上殺人不是要被禁止的,殺自然人才是(這裡假定自然人具有一些基本權益不可侵犯),而生物學上的人類是否都是社會科學上的自然人,這是個有很大疑問的問題……甚至實際上如果我們不假定自然人的基本權益中有生命權這一項的話,這也不是不可以的……

3. 「允許遺傳學實驗、胚胎幹細胞研究等等,有可能導致不可預料的災難性後果。就像多米諾骨牌一樣,對一種行為的縱容,將導致變本加厲的行為。允許拿人類胚胎當做實驗材料,以後則有可能導致人類全面徹底地忽視人的生命。現在允許修改胚胎基因,明天就可能允許克隆人實驗,如果有些瘋狂的科學家製造出克隆人,那麼該如何界定這些克隆人的身份?我們的親屬關係、家庭倫理都有可能受到顛覆性的影響。」

這個理由總結成論證大概是這個樣子的:

允許遺傳學實驗、胚胎幹細胞研究等等,有可能導致不可預料的災難性後果。

災難性後果是不可接受的。

所以應該禁止一切有可能導致不可預料的災難性後果的事情。

所以應該禁止這些技術。

這個論證的問題就在於,第一點未能說清這裡的所謂「災難性後果」究竟是什麼,因此我們實際上並不知道這個災難性後果究竟是不是不可接受的,甚至不知道究竟是不是一個災難,第二點沒有說清這些技術與這個災難性後果之間是否有正相關性。不過這一點都不奇怪,因為是「不可預料的」。不過,吃飯也有可能導致不可預料的災難性後果(例如噎死),甚至如果我們考慮蝴蝶效應的話,說不定你下一口飯就導致了外星人對地球的一次超遠程打擊,而我們並沒有禁止吃飯。

4. 「胚胎的形成是男女生殖的結果,那麼編輯胚胎去何處孕育?孕育成熟後,他是否又會攜帶孕育者的基因,那麼胚胎就有3個遺傳學上的父母。和代孕為何同樣違反倫理是有相似之處的,所以小朋友到底叫誰做媽呢?他長大了會想,哎呀嗎,我咋一個人有倆媽呢?」

這個理由總結成論證大概是:

顛覆家庭結構的事情是不可接受的。

這項技術會導致大量顛覆家庭結構的事情發生。

所以要禁止這項技術。

這裡最大的問題就是,實際上顛覆這種「一個父親一個母親」的家庭結構的事情多了,舊時代的三妻四妾就是一個例子,甚至在現代社會當中還有收養這麼一個顯而易見的例子,同性戀領養子女被允許以後還會出現有「兩個父親沒有母親」或者「兩個母親沒有父親」這種事情,這根本沒什麼不可接受的,以這個理由甚至無法有效反對代孕(現有的反對代孕的最好的理由大概是「代孕母親本人的意志並未被考慮到,她並不清楚自己對於自己生下來的孩子的感情究竟是怎樣的,讓一個還不知道會承擔什麼樣的風險的人去承擔風險,這是令人難以接受的」)。

5. 「再則,如果他繼承了三個人的遺傳病,那麼,他極有可能是不健康的…這種不健康也會是倫理上所質疑的。」

這個就不總結成論證了,實際上這種基因編輯技術就是為了避免這種問題才產生的,不要忘了,遺傳了一個人或者兩個人(孩子的父母)的遺傳病也是遺傳病,並不比遺傳了三個人的遺傳病要更可以接受一點,這裡是犯了一個嚴重的事實不清的錯誤。

6. 「其次,你說的關於人腦畫面重建,必然是危險的,此類技術如果被皇家特工里塞繆爾那種角色運用了,那麼,你的腦袋將變成一個機器而已。人為何為人,因為有思維,有理性,能勞動。當大多人被廣泛運用這類技術時,混亂和不幸是必然的。」

這個總結成論證大概是這樣的:

當這項技術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的時候會產生不可接受的後果。

所以我們不能讓這項技術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所以我們不能讓這項技術被推廣。

這裡就不必去管這個後果是什麼好了,因為所有的技術被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的時候都會產生不可接受的後果,包括我們的語言本身,邪教就是用語言傳播的,難道我們不應該教會我們的子女說話和聽懂別人說話嗎?……


看下《美妙的新世界》就明白了


不謝邀,對這方面不了解。

阻止編輯人類胚胎最重要的原因應該是:人類還沒有足夠的科學技術和意識來面對對人類自身改造這件事。

沒有足夠的科學技術就是說我們現在的科學水平不夠完善,我們不知道每一個基因片段代表著什麼,也不知道對一個基因的改動會發生什麼樣的後果,也沒有足夠的技術保證我們的改動不出現差錯。

這意味著,如果我們的產物——胚胎出現差錯,我們將面對一個『怪物』,而我們不可能將其殺死。

沒有足夠的意識是說我們民眾科學精神沒跟上、對人類胚胎的倫理研究沒跟上以及技術所產生後果的處置辦法沒有考慮等等。

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編輯人類胚胎最終還是會出現,只不過我們不知道它將會引起怎樣的後果。如果它的發展是緩慢而又循序漸進的,那麼皆大歡喜,我們會有足夠的時間考量與討論。如果它的發展是迅速的,那麼很有可能會在社會上掀起巨浪。


當然是為了藍色清凈的世界咯233


主要還是宗教原因

美國藥丸

真的

lgbt結婚合法了

人造人卻禁止了

等著伊斯蘭和黑叔叔來霸佔吧

天道循環 誠不欺我

中國的機會在這裡 所謂的天人合一觀念 導致明清兩代不敢解刨屍體 而落後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

什麼基督教的倫理 佛教的慈悲 伊斯蘭的律條

勤勞勇敢的中國人民 不怕鬼 不信神


有部電影叫《人獸雜交》。可供參考。


我學藝不精 不知道美國國會怎麼考慮 但就自己學倫理的感受就是 倫理情境下還沒有準備好如何處理如何解釋和如何面對的科技成果 是會被反對的


當自身無法對未來的走向做出判定的時候,最好的方法就是先立足眼前,尋找合適的條件出現。

倫理學學者所研究的是「行為正當與否」的內容。

包括三方面內容:道德推理的有效性問題、判斷是非善惡的標準問題、道德的應用和實現問題。提問者所說的問題應該是「判斷是非善惡的標準問題」

從工業革命開始,對行為善的論證遠滯後於科技的發展。誠然,新技術的價值給人類帶來了豐富的生活體驗。但,我們所認為「服務於人類生活」的初衷會因忽視「惡」的存在而帶來深遠影響。比如:核技術本身是為了服務於生活,結果現在更多的人談核色變。

就算編輯技術已成熟(我猜的),能大面積推廣,可效用暫時還難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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