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才算出軌?

和別人討論出軌的問題,爭議主要在如下兩個地方:

第一:一個有戀人的人,和異性交往,需要保持多遠的距離?和其他異性單獨吃飯算嗎?吵架之後和其他異性打電話傾訴算嗎?毫無感情純粹約炮的性算嗎?

第二:如果一個人,發現一個異性朋友比現任更合適做自己的戀人,於是和現任分手後,去追求了這個人。兩端感情沒有時間重疊,這算不算出軌?同理,如果一個人深愛一個有戀人的人,但沒有插足和介入,以朋友的名義等著對方,沒有任何曖昧和越軌行為。最終,他愛的那個人與現任分手和他在一起了,這算插足嗎?

大家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被抓到


1、保持1米的距離,和其他異性偶爾單獨吃飯1、2次不算,如果你每周都吃幾次就算了,傾訴1、2次不算,如果每次吵架都和同一個異性傾訴就算了,約炮必須算,無論有沒有感情。

2、見異思遷,如果不深入交流怎麼可能覺得更適合,道德上存在嚴重問題。後面的行為就是一個備胎,不地道反正,可以說是小三。


嚴格意義上精力越軌不包括你說的對其他人有喜愛的感覺,要知道愛和喜愛是兩碼事。精力越軌舉幾個比如:你zm的時分有想到另一個人,而不是你男友;或許你和男友ml的時分想什麼是越軌?判別這個沒有一個斷定的行為。所以百家爭嗚,不同人的界說各有不同算了。 現在是看你們現在的開展。由於過深過頻的交往勢必會傷害到你現在的感情。


嚴格意義上精力越軌不包括你說的對其他人有喜愛的感覺,要知道愛和喜愛是兩碼事。精力越軌舉幾個比如:你zm的時分有想到另一個人,而不是你男友;或許你和男友ml的時分想什麼是越軌?判別這個沒有一個斷定的行為。所以百家爭嗚,不同人的界說各有不同算了。 現在是看你們現在的開展。由於過深過頻的交往勢必會傷害到你現在的感情。


這個東西是不能用吃過幾次飯這種量化指標衡量的吧

首先 出軌分肉體出軌和精神出軌兩種 所謂肉體出軌就簡單咯 和除了伴侶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 當然這一定的是雙向的 單項叫強姦嘛

同理 精神出軌也一定是雙向的 和伴侶以外的人相互愛慕我覺得就叫精神出軌了 單項那叫意淫嘛 YY無罪 你可以YY整個宇宙

BTW 吵架後和異性傾訴這種行為還是少一些為妙 這個很容易導致和伴侶之間更大的嫌隙


第一個肯定算~第二個不算,我覺得


都不算,謝謝。

結婚以後才算。所以,少年你想多了,如果沒有遇到愛你愛的死去活來的那個妹子,其他女人,嘿嘿,你就隨便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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