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陸委會要求台灣民眾不得領用大陸護照?

在陸台商和台籍務工人員鬱悶了 。但素,這是藍營票倉,民進黨政府一石二鳥。至於被損害的台灣利益,民進黨政府不care 吖。


偽政權已經風聲鶴唳了——台灣人本來也不能憑台胞證領紅皮護照


其實呢,我們不用太關注台灣怎麼想的,他們現在年輕人,不是我說,腦子稀里糊塗的比如這位回答同一問題的仁兄,懷疑你是戰忽局的還是真的腦子太6


關鍵是我們不在乎你們的感情.


我們懟他們:破壞現狀,無益於兩岸關係

他們懟我們:請不要無視台灣民意


台灣人民雖然不可以領用大陸護照,

但是可以領用美國護照。

其實領了也沒事,別被發現就行了。


在之前的幾十年里 台灣居民來大陸大部分是持有台胞證,但是的確有少部分人是直接拿ROC護照換了大陸身份證和護照的。

比如前台灣十大財團之一的財主 陳由豪 在島內被通緝 來大陸漳州投資古雷px 結果爆炸

福建漳州PX爆炸 老闆是台灣十大通緝犯

前高雄市市長 台當局前「國策顧問」 王玉雲

王玉雲病逝北京 曾任高雄市長 叱吒政商-搜狐新聞

當然也有大家熟悉的林毅夫 陳雲英夫婦。

在兩岸開始民間交流之後來大陸用台胞證換大陸身份證的都不是一般人

台灣人在島內得罪了某人 犯了事情 逃亡到大陸也是持有台胞證且多數情況會被遣返回島內。

但是如果這些人掌握了島內政治的一些秘密或者政客的黑幕 就會被大陸方面關注,比如上面這兩位,直接換PRC身份了。


我只想知道怎麼領(逃


張口南京大屠殺好 閉嘴大陸豬狗的垃圾好意思跟我提感情??

感情和善意是相互的~單方面的付出是父母對子女~ 想要單方面的你倒是喊爹啊~~再說了你美國爸爸你還每年上貢買垃圾呢。

嚴重傷害台灣人民感情這句話已經讓我越來越噁心了~


早兩年公安部對有多個戶口和身份證的人員進行大清查,撤銷多餘的戶籍和身份證。從台灣省到大陸任何一個省市設籍自然喪失台灣戶籍,這不是很正常?一個國家內,一個人不可能設兩個戶籍。


只是奇怪…合著以前可以領。

看上面科普,以前也不行。看來只是強調而已。散了散了吧。


台灣人傻了幹嘛不拿, 拿了也不信台灣政府能幹嘛, 我出國多一本, 有本事的人還可以拿個美國公民, 有雙重或三重國籍的中國人!!! 台灣人在大陸根本高人一等~ 要統一?你打過來或自己跟美國談好, 反正該繳保護費給美國我們也不會少繳, 別指望我們想獨立啦, 吵獨立也是吵給美國好交差


其實吧,灣灣都不傻的,自身利益化永遠還是要高於政治正確的,哪個護照方便用哪個,戰狼2里那個雜貨店老闆開始說自己不是中國人後來因為非洲爆發武裝戰爭,中國派自己的艦隊開始撤僑,雜貨店老闆開始改口說自己是中國人了,這事兒要是同樣發生在灣灣身上,沒任何區別,「兩岸一家親,都是同胞」嘛,不過不妨礙他們回去繼續仇視憎惡大陸,所謂的吃著碗里飯,罵著灶邊娘,骨氣?呵呵


國台辦聲明憑台胞證可以申領中國人民共和國護照就可以了,總不能把拿了台胞證的人都開除國籍吧,況且台方也不掌握台胞證的信息


不想站隊、兩頭下注、豈不美哉


幹嘛要來這種茶葉蛋都吃不起的地方


其實這不是新的修法或規定,"中華民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9-1 條"在1992年時就規定了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只而二選一的本質。

對兩岸而言,也符合一個中國的法律本質,基於這個關係條例,大陸民眾不會因為同意一個中國(中華民國)而有權獲取中華民國身分,在沒有被發現的情況,那等於同時擁有了兩個中國的身分。反之,台灣民眾也不會因為來到中國大陸發展,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及戶籍,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法干預這樣的民眾放棄中華民國與否,所以這樣的台灣民眾有可能同時獲得兩個中國的身分,這更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一方向。

據我所知,是有極小部分台灣人在大陸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但一定是因為官方及該台灣人有特殊政治原因考量,不然其實有違國台辦及統一方針。從民眾角度來說,申請中國人民共和國護照,沒有太多實質利益,因為台胞證已經足夠在中國大陸生活、工作、學習使用了,就與港澳回鄉證是同樣意思。

如看待這條規定?這是一條對兩岸合情也合理的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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