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故事中的人物的行為邏輯合適嗎?
我有時候會考慮人物是作者筆下的產品,是作者意志的體現,這樣的人物真的具備自身的行為邏輯嗎?當我們在討論人物時,是在討論人物還是在討論作者?
首先,當我們在談小說人物的行為是否符合邏輯時,我們通常是看這麼兩個問題:
1.該人物的行為是否符合作者之前為他塑造的性格。
不同的性格的人在面對相同的狀況時,他們的想法、反應和行為是不同的。比如當我們被欺負時,有人選擇躲避,有人選擇硬幹,有人選擇尋求幫助。不同的人行為方式是有很大區別的。如果一篇小說中,作者前麵塑造了一個懦弱的人,到了後面他突然就能去搶劫了了,稍微有點邏輯的人都會忍不了,說這什麼鬼,這他媽的明明就換了個人嗎。
因此我們對於小說中的人物可以這樣理解,在小說前面一部分,作者有掌控人物的能力,但是當人物的性格以及其他特徵被作者描繪得較為豐滿時,作者對於人物的行為已經失去了相當大部分的掌控權。可以說,這時小說人物幾乎有了自主行動的權力,小說人物跟現實生活中的人物相差無幾,簡直就是個活生生的人了。雖說作者依然可以把握故事情節的走向,但是此時也要受到小說人物本身的限制,如果此時作者硬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寫故事的情節與發展,往往會導致人物的行為與人物本身性格發生衝突,給讀者造成故事生硬虛假,不和邏輯的感覺,這就是人物行為發生邏輯上的錯誤。
2.該人物行為是否符合生活常識以及科學。
這個就比較簡單了。比如,一個普通的人不可能舉起一輛小轎車,如果你寫「他抓起身邊的一輛賓士就給扔到了河裡」,大家都會笑你沒有常識,不懂科學,故事毫無邏輯。大部分人對錢都有慾望,如果你寫「他把鈔票撒了一地,獃獃地看著直到它們被清潔工阿姨掃進垃圾桶」,讀者看到這裡肯定要罵你傻X,說要我是那清潔工早把錢撿走辭職不幹了。這也是人物的行為沒有邏輯,清潔工簡直像是遊戲里的npc了。
當然,如果一個故事是充滿幻想的,不是這種偏現實的,而是各種超人,超能力,外星人,超級科學等等,故事受到科學和生活常識的限制會大幅降低。
但是同時因為少了這些限制,這類故事的情節很容易變得非常混亂,沒有調理,為了讓故事變得有序,作者往往會自己構思一套關於新世界的常識和科學,但這樣的構思非常複雜而且麻煩,因此我個人認為那些虛構世界的故事,特別是幾乎完全虛構出整個世界的故事是特別難於創作的。準確地說,是非常難寫得好的。
所以說,好的故事,人物的行為還是要受到常識自己科學的限制,只是有時候此時的常識與科學變成彼時的常識與科學。對了,歷史故事裡的生活常識與科學就和現在的不一樣。
我再補充一點。
關於人物性格和人物行為邏輯之間的關係,其實還比較複雜。因為許多好的故事裡,人物的性格並非是一成不變,在許多小說中,人物的性格會隨著小說情節的發展逐漸發生變化。並且人物的性格往往是非常複雜的。
比如一個人的性格里很可能懦弱與殘暴並存,當作者想展示人物的另一面時,可能通過閃回來展現他的過去,解釋他這部分性格的成因。因此作者也能得以操控人物的行為,並且控制著故事的走向。並且,這樣做還不會讓讀者對人物行為邏輯產生懷疑。
但是,這是否就意味著作者可以隨意地操控小說人物的行為了呢?答案毫無疑問是否定的。
事實是,當我們創造了一個性格複雜的人物,它會充實你的故事,但同時也讓你的故事難於掌控。你可以想像一下,如果有這麼一個人,他同時擁有人性上的所有優點和缺點,當他遇到某件事時他會有什麼行動呢,你可以說他無論作出什麼樣的行為都是有邏輯的,因為總有一種性格能夠支撐住。可是以我們的常識來看,這樣的人怎麼可能存在。實際上並不需要所有的性格融合在一起,僅僅是幾個性格的融合,也會讓讀者質疑,畢竟太超出人類常識了。因此這樣也會導致人物行為產生邏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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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合適。
不這麼考慮就沒法更深入的體查一個作品的好壞。
拿我的經驗來說,這個問題還可以延伸為:
故事中的世界是否具備一個完整的邏輯體系—— 討論故事中的人物的行為邏輯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作者為什麼這麼處理。
首先,故事是必須具有一套完整的邏輯體系的。有邏輯,才有對立,有對立,才有衝突。有衝突才能正式切入故事。邏輯在故事裡,起碼在低配版中,我以為某種程度上可以替換為倫理和關係。
討論故事中人物的行為邏輯是否合理,就是想要故事的人物落實起來,像一個自然存在的生命體——在虛構中真實。但客觀地講,什麼才是真實,什麼程度的真實,什麼角度的真實。這是一個問題串。就拿電影來說,演員的一些表演,我們會覺得真實可信,更多程度上是符合我們想像的真實,似是而非,似非而是。
不符合邏輯的部分(虛構和真實的比例)——我們應該怎樣對待真實——作者處理的真實。
譬如說殺人者和一般人的心理是不同的,而我們必須給出一個應該這樣子的理由才能理解並同情,然後產生尊重和寬容。這是一個片面的真相。在殺人者成為殺人者之前的這個人,需要理解和同情。因為他是我們的一部分。但殺人這個過程和殺人之後,則是另一種狀態。我們沒法理解也很難做到同情。電影就是情緒上的互動。將變態還原出正常人的那一部分,才足夠震撼和感動。
以上屬於高標,偽理性的探討。下面以五十年前的套路聖經金庸小說《神鵰》舉例好了:
神鵰里的人物,很多人的行為邏輯都說不通。譬如楊過,如果按一個十來歲喪母的孤兒小乞丐來說,固然會有看淡生死至情至性的一方面,可必然有對社會的殘酷有非常深刻體悟的另一面。楊過的前半部的大多數小聰明都跟人設相矛盾,只有楊過他爹楊康那樣的生存環境,才會容許小聰明。寫孤兒,寫浪子。金庸太不如古龍了。這樣的少年,最最起碼也是小魚兒,有小聰明,可有更多絕處求生的技能。不管是耍賤還是真性情,都是一種保護色。絕不至於將自己一次次逼入絕境。對生死不在乎,不等於處處尋死。
而另一些配角的行為邏輯也前後矛盾,譬如黃蓉。知乎上不少人吹金庸對中年黃蓉的刻畫是神來之筆,可仔細想,黃蓉的很多行為都不成立。以黃蓉的智力設定,真要去破壞或者懷疑楊過,肯定不至於每次都雷聲大雨點小,最後還被楊過折服了。這完全是一個庸俗婦人的心態,而不是有著絕世之姿又兼天下第一幫幫主的正常水準。
可是,在反轉,如果一切都按人物設定來推演,那麼很多情節就沒法發生,楊過的成長史也沒法像旅遊一樣,前進後退前進後退莫名其妙就成了一代宗師級人物。黃蓉也必然有十分心狠毒辣的一部分,而不再是隔壁漂亮姐姐中年美婦人的形象。
歸根結底,金庸為了爭取最大範圍內的讀者好感,將每一個絕代人物刻畫為奇遇連連的普通人。這是從一開始就心知肚明的。有意思的地方在於,金庸不滿足於此,在獲得最大銷量的同時,仍想取得上流人士的認可,越來越多的放入儒釋道的各類養料,看起來很高端的樣子。當然,這僅僅是樣子而已。
討論故事中的人物的行為邏輯,是必要的階段。我想每一個有想法的作者都是如此吧。
小說中,人物的邏輯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情節。
一篇小說有N個不同的要素要把握,如果非要給這些要素排序的話,人物邏輯的重要性恐怕還不能在前十。
作者精力有限,沒辦法全部顧及到。大部分的要素,都是「及格就好」。
-------擦,那誰誰竟然看了不點贊,看來得拿點乾貨出來了-------
具體到題主的問題
我有時候會考慮人物是作者筆下的產品,是作者意志的體現,這樣的人物真的具備自身的行為邏輯嗎?
人物在塑造的時候有一個重要的作用。
我稱之為Ta的功能屬性,例如:信使(通報消息),導師(給予你指導),陰影(承擔負面情緒),Boss,夥伴,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一個具體的人物,有時候並不只有一種功能屬性。
例如愛情片,常見的一種功能人物就是導師:《sunmmer的五百天》中,科洛·莫瑞茲 擔任的角色,為主人公泡妞提供技巧上的支援;日本戀愛遊戲,通常會有一個「萬事通」類角色,不但要給你泡妞技巧,還要通知你妹子的動向,這就又多了信使屬性;你想泡他的妹妹,他就變身成boss;或者喝醉酒訴說內心陰暗,又有了陰影;本身又是夥伴,如此等等,功能屬性無限可疊加。
光靠對角色的功能屬性的設置,就足夠寫出一篇不錯的作品了。
所以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一個成熟的作者筆下的人物,必定會是作者意志的體現。這是難以避免的:我們在構思人物和情節交互的同時,就已經註定好他的命運中必定有這一遭了。
題主想知道會不會有角色自由的做出符合他性格設定的事?呵呵,只有新手和超級高手才會這麼寫,大部分的作者,都知道這是怎樣的災難。
「筆下的人物活了起來」,聽起來很美,只限於枝幹末節。若是敢影響主線情節,斬立決!
參考書目:《作家之旅》
(打個補丁,故事一般有兩種寫法,一種是制定好大綱,然後把人物放進去;另一種是設計好出彩的人物,讓他們自由發揮。兩種故事要分別對待。)
小說里的人物一定要符合小說自身的邏輯。
每個作者在寫小說的時候都有自己的邏輯,這個邏輯不一定要和現實邏輯完全一樣,(否則古龍的小說簡直沒法理解了)。但是一定要邏輯自洽。
如果寫的是寫實小說,那就應該和現實的邏輯一樣,否則如何體現出你是寫實風格呢?
我們所謂的討論劇情本身就是在驗證這個小說是否邏輯自洽。
好的小說最大的特點就是,不合情理卻合邏輯。如果讓讀者猜到下面的劇情是作者的失敗,但是為了讓作者猜不出來,就胡編故事,那就有點本末倒置了。
舉個例子,我讀推理小說最討厭的套路就是精神分裂套路,簡直就是在侮辱讀者的智商。
推理小說的樂趣就是帶動讀者思考,你把解釋不了的事都推給精神分裂,好嘛。
確實,故事是你寫的,但是也是給別人看的。
當然可以討論,故事有很多類型,涉及到人物刻畫的就肯定不是一般的故事了,應以小說為宜。我喜歡看書的時候自覺地把書中情節、人物刻畫等對比現實,想像其可能性。現實社會中比書中情節荒謬百倍、比書中人物更加複雜另類的比比皆是,難保書中杜撰之事正在現實中上演,或將在未來某一時刻上演,又或已經上演而不自知。探討其邏輯性是一件十分有趣味的事,有助於我們加深理解,舉一反三,韓愈稱其讀書習慣用「八面受敵」法,從不同方面反覆咀嚼一本書,更毋論邏輯合理性了。換個角度想,若一本書一讀之下就覺荒謬之極異想天開,那麼此書一定不是本好書。作者與書中人物並無多大關聯,但以自身為模型刻畫的人物除外。(自動忽略某些類型書中的玄幻情節,即使如《鹿鼎記》中的所謂上乘武功,亦不在討論之列)
劉備冷笑一聲,從褲襠里掏出40米MK2激光軍刀,大喝道,「維多利亞!你可敢與我sala中單!」
當然可以這樣寫,這是你的自由,但我想這時候讀者們連吐槽的心情都沒有了吧?^_^
邏輯很重要。「出乎意料之外,合乎情理之中。」理解了這句,才能夠寫出更好的劇情。
對了,還有一點。要了解作者的意志,絕對不能只盯著一個人物去看。整個世界的運行規律,老王昨天為什麼光腚在大街上跑,鹹魚為什麼掛在樹上--魯迅寫過迅哥兒,但他可不是全文思想的中心。拋磚引玉
看到這個題目想到以下這一坨:
亞里士多德的Poetic里講所有的故事必須要「必然」會發生,既必須是符合邏輯,讓讀者覺得有道理的。
(中間的人都沒學過,所以直接跳了)
Searl 表示fiction是pretend speech act
David Lewis 說fiction是possible world
Kendall Walton 表示fiction是game of make-believe
Catherina Z. Elgin 則表示fiction is like thought experiment. fiction exemplifies human psychology/moral/etc.
當然還有關於fiction作為counterfactual的那部分討論
關於fiction的話題在philosophy of language 里這幾年突然很火。因為題主問的是合不合適,作為一個判斷,根據不同的對fiction的解釋和看法應該都會得出不同的結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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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排名第一的答案。
一個場景,可能有多個合理的選擇都是符合正常人的思路的,但是作為小說中的人物(或者說你想要塑造的人物),他只有屬於他的那個決定可以做,他也只有屬於他的那句話可以說。
我覺得吧,大多數人物的行為應該符合他們的性格,當然,那種自控力超強的,比如陳長生,寧缺那種的,應該符合功利邏輯。。。
當然有啊,要不然世界上哪來那麼多閱讀理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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