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聯能商業化嗎?

成立專業的盈利性文化公司來管理和推廣模聯有可行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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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設想是常駐的秘書長會務總監學術總監財務總監,然後找幾位常任主席和學團來帶散主席和學團,每個假期都舉辦200人以上的大型會議,用這一次的會議利潤辦下一屆,和政府學校合作


成立公司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成本和收益的可計量性。

我國稅法中關於公司納稅的判定都相對比較詳盡,公司需要建立現金流,資金需要走公賬,職工薪酬、固定資產、股東股權這些都需要在考慮的範圍之內,在這些基礎之上判定收益、收益需要繳納稅收等等,對於模聯來說,先不說整體好壞,那麼很大一部分程度上會改變模聯會議模式現有的格局。

一、組織權力問題

一般而言,辦會需要有公關、技術、會務、學術等幾個方面的團隊組成,而不同的團隊都有不同的需求。公關希望能夠招攬更多的代表,但是希望學術團隊給予更多的支持(比如來代表多的學校招攬其社團幹部成為主席,給予常來學校的代表獎項等等),技術團隊希望能夠儘可能的掌握會議信息,從而不需要一改再改,會務團隊希望最大化的利用會務資源,協調學術和會務安排,減輕組委和志願者的負擔與壓力。

所以辦會一般都是由幾個團隊的負責人來溝通協調,但是協調不可能讓人人都完完全全的滿意,所以很大程度或有所割捨。(maybe愛夢之前的碰頭會機制是這樣?具體的不甚了解可向大佬求證)

一般而言,學術團隊和會務團隊的負責人在組織權力上佔有一定的相對優勢,學術設計需要多少房間、需要志願者的什麼配合,一般都盡量滿足。但是學術團隊的組織權力並不是法律條例確定的,而是模聯長久的慣例形成的權力布局,崇尚學術之風成為學術團隊能夠在模聯組織團隊中佔據權力相對優勢地位的重要依據,而會務團隊掌握了更為實際的組織權力(比如組委會堅持只給學團兩個房間,那也沒辦法最後還是學團妥協,因為學團也變不出來第三個房間),實際上各個總監也是名義隸屬於秘書長的協從人員,負責分管秘書長的諸多事務(個人理解)。

但是成立公司必然涉及到股權歸屬問題,而股權歸屬相當一部分程度上決定了歸屬人所屬團隊的組織權力,一般而言,成立公司的模聯股權歸屬於秘書長,不精確的說屬於會務團隊,所以會務團隊為了省錢、或者為了能夠結餘可能會影響甚至干預學術設計,比如讓學團設計代表體驗相對不高的席位以最大化利用會場。

即便是秘書長拍著胸脯保證,他一心只為模聯,但是他要是真就想賺錢,學術團隊也拿他沒辦法,要不然就只能重新辦會。

雖然說我們無需用惡意揣測秘書長或會務人員,但是他們一旦擁有了股權即擁有了合法擁有該模聯的權力,其名號是公司的無形資產,其資金屬於公司的流動資產,其談判地位產生了極大差異,從而對學術設計產生較為嚴重的負面影響。

即便是非會務人員掌握了股權,那麼由於資金的使用、對接都需要這個人負責,久而久之也會變成實際上會務團隊的一員甚至負責人,而且學術人轉為會務人的案例並不少見,但是之後能夠兼顧學術人想法的也並不多見。

二、成本計量問題。

主席學術工作的成本,秘書長會務工作的成本等等。為什麼要計量成本是因為只有計量成本才能計算利潤,從而產生稅基,即公司納稅的基本依據。但是主席以及秘書長作為全日制學生來說,其工作成本難以計量,因為其涉及到階段性的「機會成本」的問題,即辦會人員會時不時的面臨參加模聯還是搞學習考研、出國等問題。而現實生活中的工作者,他們只在入職前面臨這個抉擇,而在入職之後則轉化為沉沒成本而無需考慮。

那麼辦會人員工作如何價值化,也是公司成立面臨的問題。

由於這個問題較多,就不一一說明了。

三、風險承擔問題。

事情並不總是一帆風順的,就像不是所有的虧損都能被彌補一樣。那麼一般而言辦會賠錢是秘書長(可能還有幾個主要人員)的鍋,有時候是整個組織團隊分擔(但是聽聞較少),但是成立公司之後,市場經濟的原則是承擔風險是需要相應的回報的。那麼萬一賠錢了怎麼賠,賺回來的錢補了進去需不需要補償這些賠錢的人承擔的風險。這些都是要考慮的事情。

當然,因為權力的事情搞風搞雨的很多,所以從文字量來說看起來更重要,但是說實話,我還是更關心後面的一些基本問題如何解決╮(╯_╰)╭

最後就是,摸著石頭過河,總有摸得著的也有摸不著的,大家多擔待,說那麼多藥丸並沒什麼用。

要麼你把葯給模聯餵了,要麼把葯扔了,別老**……*……()

最近答的題略多,事情比較忙,還是先悶聲一段時間,就不回應邀請了?(? ???ω??? ?)?


謝 @Michael Lin 邀 占坑一直沒填 問題下各路大佬回答得很棒了 考慮有無別的角度回答這個問題 _(:з」∠)_


這的確是個坑,我不一定回來填了,就淺淺地先說幾句。

這個問題和珏楊,林輝,健超等同仁倒是都聊過。簡單來說,評價一個行業,如果有修讀過項目投資分析一類課程,大致都會從行業准入門檻,上游,下游,行業內部競爭與市場是否飽和,即是不是仍有空間留給你,以及投資回報率及回報周期,風險等幾個方面來過一遍腦子。

模聯,行業准入門檻低,高中在讀的學歷就能組織一個會議,

上游主要是酒店,下游是學生,中間利潤空間並不大,

市場飽和情況,大家都應該有感受到,

投資回報率,與市場份額,也就是能招募到多少代表,直接掛鉤,因此並不穩定,

回報周期,一般一個會議組委半年或一年做一屆,回報周期也因此比較長,

風險方面,倒不是很高,甚至可以及時止損,也就是發現要虧就停辦。

商業化,不是不可能,而是更需要已佔有一定市場份額的大會自身做商業化轉型,指望做了市場調研的正常盈利公司投入到裡面的話,需要有比較大的耐心。

比起商業化,體制化,目前走的更快(雖然走的不早,十年之前蔚藍早就開始了模聯商業化),體制化不太考慮投資回報,市場飽和這類事情,體制化要的是科教文化角度完成指標……

好了,就先說這麼多,回頭繼續填

估計會有一堆大佬來答,我也就匿了~~


占坑
先給結論,商業化的合理模式與合理存在環境是模聯活動的助力,吃相太難看才會導致死亡。

看到之前高贊題主@唐三徑 站在一個商業公司存活的角度來比較圓滿的回答了這個問題,那麼我就從具體的運作模式來回答這個問題吧。

提出自己認為的幾種有可能的運營模式吧。重點是【2】

1.自籌會議式

例如愛夢等。

這種形式的優點是受時間和空間、以及某些外部因素的影響最小,營造的會議外部環境最為穩定(外部風險係數低),在不考慮代表數量是否充足的情況下會議預期可預見。

缺點是內部風險係數高,內部運作機制、內部人員關係等,這些問題在高贊回答中已經涉及,不予贅述。

我的評價是,自籌會議在彈性限度內,是有利於地區模聯生態發展,也能夠維持一個長期的存在,例如早期的愛夢。但隨著近幾年自籌會議爆髮式增長,許多地區模聯的生態急劇惡化,自籌會議的風險愈發增加,

2.代辦會議式

這是我所要提出的重點【敲黑板】

採取工作室制,集中有影響力的學術人才,有較多活動舉辦經驗的會務人才,有許多社會資源、最好能和不少酒店、印刷、紀念品等有些關係的公關人才。

那麼人集中起來了,幹什麼呢?

承包啊。

某個會突然沒有好的主席團了,談好價錢我來替你解決。

酒店談不到合適的價格?沒問題我去談(低於你談的價格,我從最後談成的價格中抽成)。

紀念品、印刷、茶點貴?沒有美工?沒問題你給錢你放心。

籌集不到會務人員?不會培訓?沒問題你給錢我解決。

事實上我身邊已經有人成立了這樣的公司,並且已經做了不少生意了。

商業化的一個重要優勢,就是能夠為了利益最高效的配置資源,這是學校自辦會議難以達到的。為了百分之30的利潤可以把絞死自己的絞索賣給無產階級的道理我想諸位應該都能明白。所以這是為什麼我說,商業化是可行的未來。

3.掛羊頭賣狗肉式

環球令德、蔚藍等,嘛,這個各取所需,交道不多,不過蔚藍既然能賣一千多萬,這行肯定還是能掙錢的,說不定深圳市公務員都沒他們工資高。

誠然,這只是一個大餅,具體的操作中依舊千難萬險。誠信問題、校方壓力、資質......商業化的未來道路必然艱辛,不過我想,這也是一條可行的出路。


脫離成本講情懷都是在耍流氓


我在想我該不該說利益相關,因為畢竟已經退模一年多了,雖然偶爾會跟進特定會議的法務工作,但事實上並沒有再回歸到圈子裡去。曾經是模聯人(2011-2016.2),現在是企業負責人。前面幾位其實答的都很棒,尤其是 @唐三徑 的回答。

在我參加模聯的那個時代,模聯商業化似乎是大逆不道的一件事情,印象中很多位知模都有發表過文章論述過相關的弊端,以及從一些前輩嘴裡得知了相關商業化模聯組織發展初期的篳路藍縷,這些都給我們造成了一種認知就是「模聯商業化是不可取的」and「誰敢支持模聯商業化,就砸爛他的狗頭」。

但是事實上,市場化、商業化的確會帶來很多問題,同時也帶來了新的機遇,同時,模聯商業化也將會形成新的圈內規則,從某種意義上我認為更能促使模聯法治化發展——因為資本的運作需要成熟健全的規則約束和支持,而法律法規比圈內規則更加強而有力,同時,依照法律,許多模聯內現在的亂象也有可能會有所改變。商業化之下,大家秉持一個目的,那就是付出努力,做大會議,賺更多的代表費用,然後分蛋糕,蛋糕越做越大,越分越好,最終多方獲利。

然而,問題並沒有這麼簡單,正如不知道哪一位前輩曾經說過,一旦涉及到錢,很多東西就會變得恩複雜,詳細的情況 @唐三徑的回答里也有說明,不再贅述,不過想要補充說明一點。

但是成立公司之後,市場經濟的原則是承擔風險是需要相應的回報的。那麼萬一賠錢了怎麼賠,賺回來的錢補了進去需不需要補償這些賠錢的人承擔的風險。這些都是要考慮的事情。

我國《公司法》給公司賦予了有限責任的保護傘,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公司化的模聯所承擔的責任會比一般的非官辦模聯要小很多,一般的民間辦的模聯出了什麼事情,首要主辦人可能要承擔無限連帶的民事責任,而公司化之後,股東對可能出現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某種程度上也是對年輕人的一種保護。

我個人支持模聯商業化,理由當然跟我所處的位置和我本人自身的角色有關。歡迎相關公司、組委會找我們羚羊合作,我們有著較為豐富的針對教育文創、信息技術類企業的法務經驗,力求「在活動中保護代表,在無法保護代表的情況下保護組委」。

當然,要給錢。

我的聯繫方式是136-4299-3465,郵箱是yipjustice@163.com。公司新來了個實習律師,正好可以讓他去熟悉一下業務。順便,如果你們的模聯要搞公司,廣東地區的我們可以提供工商登記代理、代記賬等服務。

此問題同時邀請 @藏羚羊臧叔來回答,以上本人的回答僅當拋磚引玉。


樓上扯這麼多大道理幹嘛。。。。

究其原因,ROI太低,人力物力耗費、資金占用與收入不成比例。

一句話賺不到錢唄,說那麼多做什麼。

anyway,我估計會有反駁我的。但是我還真不信在座各位比我知道的真實數據多。不過我懶得回複評論了,隨便你們吧。


參見復旦

部分參見匯文

只要你敢做,敢掛個公司名就開始做違法集資的事兒,敢把名聲頂到全國各地再安排幾乎零成本的宿舍,當然可以商業化

問題是,你敢么?你能么?


模聯就是個社團活動,你想辦培訓班也沒人說不行,畢竟現在最支持取消英語考試的人,也是英語培訓班的負責人,而且高中生么,只要是補課,都會有人去的。


能,但不應該過度。

某度中你可以查到商業化的概念,

商業化指的是權利人以自由、平等的交換為手段,以營利為主要目的的行為。

會不會有個別人(或集體)以此為工具獲取某些利益呢

(我指的不是營利,營利和盈利大家都明白區別)?

如若把交換的內容看做損失,那代表的權益如何保障?(按題主所說,我姑且先把其當做商業活動中的消費行為)


商學的告訴自己,最重要的現金流就無法保證。成立公司或許可以,但是不可能作為一個人或者一個公司的主要業務。類似一些留學機構什麼的或許可以舉辦商業會議或者獨立會議,這種商業性質的模聯會在國內存在,但並不是十分廣泛。或許可以推廣一下

模聯小萌新的無知回答,各位大佬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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