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620南京重大車禍媒體集體改口?


無良媒體為吸引眼球肆意炒作出來的唄。作為一名業內人士,我想當時的情況一定是這樣的:

一心想搞一個大新聞的記者小張奉主編之命來到石楊路事發地點準備就交通事故寫一篇報道。但是現場早已被圍觀群眾圍的里三層外三層,身高一米六五的小張根本看不到什麼情況。

群眾甲:「人死了沒?」

群眾乙:「肯定死了哇,寶馬車撞馬自達,人哪有不死的道理」

群眾丙:「吊,寶馬車車速快的一逼」

群眾乙:「吊,啊有200邁哇」

群眾丙:「有了有了,砰的一下子馬自達就撞成碎片了」

群眾甲:「這大馬路上車這麼多,吊車開這麼快乾嘛啊」

群眾乙:「一定是喝酒了唄」

群眾丙:「也有可能是吸毒了」

小張發現自己實在是擠不進現場去,只能悻悻而歸。剛回到自己的格子間,屁股還沒挨到凳子,主編就推門進來了。

「小張,車禍是怎麼回事?」

「嗯,就是在石楊路上,那個什麼,兩輛車碰了,後來,後來,哪個什麼...」

「什麼什麼,你到底去現場沒有?」

「去了」

「去了你連怎麼回事都不知道?」

「知道呢,就是一輛寶馬車撞了一輛馬自達,寶馬車速度可快了,有200邁,開車的還喝酒了,馬自達砰的一下就被撞飛了,車上的人全死了」

「喝酒了?飲酒還是醉酒,酒檢結果是多少?」

「嗯...不對,不是喝酒,是吸毒來著,我記錯了」

「這也能記錯,寶馬車司機是男的女的?」

「不知道」

「怎麼不知道?」

"因為,因為,因為司機不在現場,撞完人就跑了,我沒看見"

「行了行了,辦點事情一點也不利索,快這篇報道我自己寫吧」


我親身經歷的案件:最初的「目擊者」所提供給媒體的信息包含大量虛假的信息,當時我看報紙之後心裏面都在罵這些媒體完全沒有認真做新聞的心思,拿到一個熱點就開始炒。

很多「目擊者」所知道的情況都是道聽途說的、自行腦補的、自我猜想的。有很多明明沒有涉酒或者逃逸頂包的事故,都會被媒體報導為「據目擊者稱xxx」。這些媒體雖然加了一句這樣的話來表明自己是轉達目擊者的原話,但是這種不負責任的引用完全是為了新聞多爆點。

我們單位處理過的幾宗上報紙的事故很少會有記者來採訪我們,我和媒體打交道的時候一般是後期的案情公開或者單個事故專訪。就這樣完全憑「目擊者」的口供就做出了一個新聞,這個新聞的可信度多高呢?建議你看一個bbc的紀錄片《test your brain》裡面一期模擬個犯罪現場然後測試「目擊者」的供詞的真實程度,這些不是故意撒謊,而是真的大腦記憶出現腦補了。

而後期的改風向,往往是事情已經初步調查清楚,不再憑不靠譜的推測來報道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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