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三年,孩子兩歲,老公(軍人)一定要離婚,請問我應該怎麼辦?

背景:男方是軍人,駐地在一線城市,女方是老師,工作在三線城市。兩人異地。

離婚原因:他口頭上的原因是我們性格不合,他過的壓抑,還說過婆媳不合。但是有一次酒後他說了,如果他今年無法提拔,就離婚好不好。我才知曉原來他想轉業留在一線城市。所以,綜合分析了一下,我覺得這才是他想要離婚的一個比較真實的動機。

目前他逼我逼的挺緊的,通過來源可靠的信息渠道我發現這是因為他的轉業也提上了日程,好像是部隊的一些規定,在年限內如果還不能得到提拔,那部隊自己也會安排轉業。而他提拔的可能性不高。他的deadline是在明年,因為明年他一定會更加緊逼。

目前的轉機是:我得到了一個offer,可以調動去他所在的城市。但是我很猶豫,這一陣子的痛苦讓我對未來很不確定。

另:我們的關係僵化跟我婆婆不無關係,據來源可靠的消息顯示,暗裡她一直參與並告訴我老公要如何處理離婚。而我老公也確實是一五一十的按照她所講的這樣做。當然,明裡她一直表示非常反對離婚,說過「已經有小孩了,不能離婚,一定要離婚,除非我死了」之類的話。

關於這樁婚事,我個人已經不抱什麼信心,唯一痛惜的是我的小孩,不到兩歲,就要成為單親家庭的小孩。對我個人以後的發展,我可以隨遇而安,我也可以安撫我父母,可是我以後怎麼安撫我的孩子?尤其是在他喊爸爸的時候。(他去過他爸爸那兒幾次,現在一看見穿軍裝的就會大喊爸爸)

最重要的是, 我有什麼反制措施?從法律途徑來說,我能怎麼樣給自己和孩子爭取最大利益。我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離婚啊,這個跟對方 是不是軍人無關的。

我個人是反對軍婚政策的,因為一方是軍人就在婚姻關係裡面佔有主導權,所以我也同樣反對因為一方是軍人就剝奪或者削弱其對自己婚姻的自主權。

這個跟對方是不是軍人無關。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如果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是現役軍人,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須經軍人同意;如軍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礎和婚後感情較好,非軍人一方又無重要、正當理由的,應對非軍人一方進行說服,教育其珍惜與軍人的婚姻關係,調解或判決不準離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婚姻已不能繼續維持的,經調解和好無效,應當通過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向軍人做好思想工作,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

可以看出來法律對軍人在法律上是特殊保護的。那麼如果是軍人提出離婚,就和其他普通人離婚無異。

插入個人因素說一句,你老公真的是個low逼,對他無語。我男朋友以後這樣,我就滅了他。

繼續正題。

我國婚姻法所規定的離婚基礎是——夫妻感情卻已破裂。而題主所描述可以看出你們夫妻感情沒有問題,有問題的只是你老公的前途。他提起離婚很有可能法院在第一次不會判決離婚,但是六個月之後他仍然可以再次起訴,一般法院在第二次都會判決離婚。

如果非要離婚。那麼我建議女方應當而且可以多要補償。(合法且合理。)小孩的扶養問題,看題主個人了。媽媽對小孩的愛另說,但是是否有能力扶養小孩以及是否影響自己以後的生活,這都要仔細考量。個人建議,不要扶養。

拋開法律來說,我覺得在中國這個社會,離婚對女人影響還是有的,只是目前越來越淡化。如果你老公只是因為轉業問題而離婚,他的私心太重家庭責任感太弱,和這樣的人繼續一輩子好沒有保障,不知道什麼時候又要被拋棄。

怎麼辦,碰到這類現象,我都傾向於勸分。

當軍嫂,又累風險還大。

希望題主挺住。


1.在我印象中,如果一名已婚軍人轉業不能留在駐地,那麼他單身也不能留在駐地。能不能留在駐地,是根據級別來的。已婚可以多一個選擇(女方戶籍所在地),但不會少一個選擇。

當然,如果他想離了之後立刻在駐地找一個的話,倒是可行的;不過想在一線城市找一個火速結婚的女的,怕是不容易。

(這點希望懂轉業政策的軍人們詳細談談,我只是道聽途說)

2.如果1成立,那麼題主所描述的情況就值得商榷。

3.軍人和其實普通人一樣,壞人也有、好人也有,但是畢竟目前是一面之辭,而清官也難斷家務事,因此我覺得這種過於具體的私事不適合作為問題。

4.在事實未明之前,不要輕易對人進行道德判斷。

5.我有辦法,但是會給他人帶來很壞的後果,基於前面的幾點,因此就算了。


找他領導!他領導肯定會願意把他打回三線城市。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情況和你相似。答主現役男。

我今年年初鬧過離婚,協議都打好了。我放棄所有權益,女兒歸她,我給撫養費。

最後還是沒離,現在慢慢回暖。

我同意離婚是因為被老婆產後抑鬱症?折騰的沒有點耐心,是感覺到作為男人、老公的一點尊嚴都沒有了,才想到放手。

作為男人、丈夫、父親,我絕不會因為外在原因和誘惑,和老婆離婚的。因為於我來說世上沒有什麼比她們更珍貴了。


你老公這種人早離早好,太爛了。別浪費時間,多要點錢自己帶著孩子過。再說了,現在男多女少,你一個人民教師怕不到更好的!


體制內的人來告訴你

他一開始就沒想讓你去他的駐地

結婚這麼久 如果辦隨軍 你戶口遷過去滿兩年了 他轉業的話可以隨你的戶口(已經是一線城市戶口了)或他的原籍

所以你自己算個帳

如果他離婚是想留置一線城市 而且明天就必須轉業 現在辦轉業也來不及的話 你們商量好 假離婚是可以的 去跟他領導商量 領導都會幫忙辦

可是!重點不了 他怎麼確定自己明年就一定轉 這玩意兒可變性太大了 具體就不說了

以上!


擦……渣男……麻痹的又不是強制~走了就有自由了……純他媽的扯蛋扯蛋扯蛋~不要臉不要臉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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