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三世是否在法律上構成侵權桃花債?

從路人角度看,抄襲是沒跑的了,而且人品也是一言難盡

不是哪一方的粉或黑,我只是疑慮,從法律層面上看,足不足以構成侵權?一般法律上判定抄襲的標準是什麼?大家不要歪樓哈,其他類似問題下面基本上都是不是法律層面的吐槽


其實中國的著作權法確實不完善。主要一點就是它相對短小。

那些什麼,百分之多少算抄襲,不知道是哪裡傳來的……基本上都不能作為肯定的標準。

簡單說一下,不引用條文了,因為條文里對於【剽竊】其實並沒有一個十分明確的概念,雖然對於剽竊確實是禁止的,但我們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標準。所以其實要告的話,很多都是可以告的,問題在於官司成本,以及判定的難度。

例如錦繡未央,雖然石錘到不能更石錘,可是法官依然要幾個月將證據一一整理。

這麼說吧,複製黏貼的話,一句都是可以告的,但是估計很難告贏……

判決的要點我了解過,自己總結一下大概是這樣:

  1.時間對比,這當然是無可爭議的。唐七寫在大風的後面。

  2.作品的獨創性。這個可能很難證明。但是不出意外的話,唐七確實用了大風的獨創梗。大風寫故事並不老套,文筆如何不說,有些梗還是很有新意的,具體可以自己看看,例如吃了老君掉下來的金丹飛升應該是獨創【雖然這個唐七沒用】。這方面如果有錯可以指出,總之唐七用的還……不算是一個兩個。不過有些地方都不能稱作梗,叫做細節了。

3.兩篇作品的各方面對比。主線來說比較麻煩,看過兩篇文的都明白唐七抄的並不是主線,而是細節,並且抄法是打亂的,這種抄法很高級。其實我認為在那個時候來說,她可能真的不認為這叫抄襲,這是一種很聰明的【致敬】。而被說主線抄《思凡》這件事情,又相當的微妙難以判定,反抄襲內部是有一定爭議的。而表達的主題、人物性格上、細節上,這些是要一一對比的。主要麻煩的判定就是在這裡,能不能打得贏,可能要看律師。

我個人覺得,確實很像,像到膈應。

  4.接觸性證據,這個有的話會方便很多。這方面截圖一堆一堆的,承認致敬、承認是大風的走狗,還有錄屏證明截圖真實性,沒得說。

貌似有一點偏題,我的意思大概是,能不能構成侵權,很可能要看最後的判定。現在其實很多非複製黏貼的主要靠自由心證,只能說是涉嫌抄襲。但是在唐七這件事情上,很多看過調色盤的人看法都是比較一致的。雖然標準確實模糊,但我們不是完全沒有標準的。

希望大家在這件事情上能盡量做到理智。要是有人就認為不算抄襲,我也是能夠理解的。但是認為它抄襲了還要護著的恕我無法理解。

所以說反抄襲不是按照法律而是按照自己的標準反抄襲我不能認同,雖然一些所謂反抄襲的眼裡大概法律真的不算什麼,但事實上,法律只是稍微模糊了一些。心證多少該有個限度。

希望幫到題主。


讀書人的事,能叫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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