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聚居點設置免費粥鋪,能不能徹底乞丐問題?

我的想法是,由政府出資設置免費粥鋪。只施粥,任何人都可以來吃。當然,粥要弄得特別難吃。一方面宣傳「要飯吃的都是騙子」,一方面給真正需要吃飯的乞丐提供最基本的食宿。

這種想法有沒有什麼問題?


謝同行邀請。

我的想法是,由政府出資設置免費粥鋪。只施粥,任何人都可以來吃。當然,粥要弄得特別難吃。一方面宣傳「要飯吃的都是騙子」,一方面給真正需要吃飯的乞丐提供最基本的食宿。

這種想法有沒有什麼問題?

我能想到的問題如下:

1 「由政府出資設置免費粥鋪」

資金哪裡來? 地稅?國稅?慈善捐款?還是和運動會一樣,由開發商負責最後便宜賣他們幾塊地?

2 「只施粥,任何人都可以來吃」

如何控制每天的量?如何杜絕浪費現象?不夠怎麼辦?

3 當然,粥要弄得特別難吃。

我很難想像如何把粥做的難吃。。因為我覺得我就不會做飯,但是做出來的粥一樣可以入口,大米/小米煮出來的東西,最多也就是稀一點,其他的所有讓他變難吃的方法都需要額外工作(多放鹽,撒把土等等),這些事兒你要是讓網友知道了。。。他們的水平理解不了啊。 懶得找例子了,自己去騰訊新聞評論區看看吧 。

4 一方面宣傳「要飯吃的都是騙子」

銀行說沒說直接要求匯款的都是騙子?

國家說沒說過私人借貸都是騙子?

電視台說沒說過傳銷都是騙子?

攔得住嗎?攔得住嗎?攔得住嗎?

你還別說說人家是騙子,人大立法都沒戲,反而還被說沒人權。

5 一方面給真正需要吃飯的乞丐提供最基本的食宿

這個「宿」 是哪裡來的?

目前就想到這麼多。

題主啊,你不能因為你是老師,就把所有人想的和你學生一樣單純啊。


謝邀。

題主的辦法,英國在維多利亞時代已經用過了。

在那個時代,貧窮是一種罪過,貧窮是因為道德不好。

收留窮人的濟貧院簡直是地域。

然而,維多利亞時代英國有窮人嗎?

有!

具體情況可以去看看狄更斯的小說。

所以,題主,這個辦法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有歧視乞丐的嫌疑,就說粥弄得難吃一點,這是在幫助乞丐嗎?而且粥弄得難吃了,又怎麼對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施以援手?區別對待?標準是什麼?就不要說無處不在的聖母了,乞丐們也不會滿意的。

再吐槽一下,既然都宣傳了「要飯吃的都是騙子」,那等於從道德上就否定了乞丐求助的合理性,那麼再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幫助——哪怕是最基本的——是否無法自洽?


會有一群社區大媽每天早上六點起床和乞丐們搶的。


社會人群的問題永遠不可能徹底解決


一個地方遭災了,國家開辦粥廠賑災,和珅去視察粥廠隨手抓了一把沙土灑在粥里,同行的大臣問和珅你這是幹什麼,和珅說,真正的災民飢腸轆轆是不會在乎粥里有沙子的,來蹭吃蹭喝的就不來了,這樣才能讓最困難的人活下來。


免費肯定不行,會導致上邊說的各種佔便宜心態的人來搶,即便他們用不到

個人認為比主樓提出的方案更可行的是搞個登記系統,用指紋做識別,全國聯網。每次領粥之前必須指紋識別。第一次來的前三個星期內免費給,三個星期之後不給。外表健康光鮮的一經查實直接取消資格。

當然了,這個想法只是隨便一說,執行起來肯定還是有很多問題。但是基本原則上,「無條件」給予肯定是行不通的。人之初性本惡,尤其是對於溫飽都不能解決的人你是無從要求道德的(滿足本能之後才談得上理性)。所以設計任何制度都必須從人性最黑暗最壞的一面出發。救濟是這之後的事情。


題主,你看看我的想法如何。

對於較為健全的或有一定勞動能力的,開展培訓班,組織培訓各種就業技能。讓其有一定的就業技能。

對於缺失勞動能力的,送到福利院吧。

以上支出可以由福利彩票的收入來解決。

單一的設置粥棚是只能解決表象問題。

倒不如授人以漁。


謝謝邀請。

其實我不是很明白題主的意思。

問題的目的在於什麼?

問題是#如果在居民區開免費粥鋪,能否徹底解決乞丐的問題?#

還是說 #一邊 粥要弄得特別難吃。一方面宣傳「要飯吃的都是騙子」,一方面給真正需要吃飯的乞丐提供最基本的食宿。 這種想法有沒有什麼問題?#

先給我的見解吧。

比起乞丐,我更願意稱他們為流浪乞討人員。

開免費粥鋪是不能徹底解決這些人的問題的。

1.要解這些人問題,首先要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人群存在問題。

人之所以為人,肯定有很多原因的。 要針對他們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幫助,才能解決真正他們的問題。

2.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說實話,粥吃不飽,也容易餓,滿足幾餐並不能幫助到什麼,就算是懶漢願一直吃粥不去工作,供應粥到死也不是個辦法。

除了基本生活所需的吃喝住方面,還要幫助他們謀生,用自己的能力在這個社會立足。

也就是說,給兩餐粥不如在保障他們基本生存條件的同時,拉他們一把。

3.不明白要粥很難吃和宣傳「要飯吃的是騙子」的用意。

也許題主是想阻止那些非需要幫助的人吃粥?但是,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動物啊。

如果是免費粥鋪的話,只要沒有限制條件,自己願意就能吃的話,肯定阻止不了想吃的人。如果想要防止這樣的情況出現,可以設立一些條件啊。

4.我覺得政府開免費粥鋪是不可行的。

開粥鋪要成本啊。要有地方有工作人員有工具有粥等等,這是一筆不少的開支。

那麼就算財政撥款開吧,那麼一天開多久?供應多少粥?周末開不?假期呢?等等都要考慮到,長遠來說不現實啊不可行。

也偏離了粥鋪的目的:幫助流浪乞討人員。

其實,我們國家是有《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可以查詢。只不過在現實中暴露出很多不好的問題,有些是因為制度設計不周,有些是因為經濟發展問題導致……這是個社會工程,需要各種配套制度去完善。

還有,政府可以作出行政給付行為的。

就是說當公民年老,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下,可以給予一定物質幫助,這當然是要申請的。

比如去收容所,福利院,申請低保,農村五保等等。

借這些制度去保障基本生存,再談發展。

比如去相關職業指導中心尋找幫助。

考試周在複習時寫的答案,條理有點亂,

想到再更新吧

歡迎指正。


授人與魚不如授人與漁,這樣只能加重懶惰。政府應該動員群眾工作,而不是施捨。


瀉藥。

不能。

和失業一樣,乞丐也是一種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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