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搞急救培訓有同學提出:法醫有辦法鑒定脊柱損傷後是否是急救過程翻動造成決定性死亡嗎?

一旦發生糾紛,法醫可以判定是事故導致死亡,還是進行急救搬運,翻動過程中導致的死亡嗎?


我覺得不能。

這個只能是流程管理,應該上頸托,如果沒上,不是你弄得也是你弄的。

上了頸托,是你弄得也找不上你。


謝邀。首先明確該不該法醫去鑒定。除非涉及刑事,否則公安法醫是不會參與的。社會鑒定機構有可能會接受委託,但一般也是會請專家出具意見或者討論後再出結論。不知道題主是哪裡的,至少本省有個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之類的機構,直接找他們可能更有效。至於說一定要問法醫是否有辦法,我只能說我能想到最好的辦法還是求助於專家了,畢竟法醫不是萬能的,不可能在醫療的各個領域都是專家。


組織急救普及是非常好的事情!法醫有辦法鑒定脊柱損傷後是否是急救過程翻動造成決定性死亡嗎?這個問題回答:法醫也不能確定。明白同學提問的意思,就是真的出現這樣問題,本來參加急救是好事,萬一被家屬告了,怎麼辦?怎麼自我保護?原則上正規操作,就不用擔心。 這樣的事情一旦出現,事故鑒定委員會會組織專家參與,包括法醫,都只能從致死原因,但是是否二次損傷不好判定。但是,一般原則是由被告方也就是參與急救的人舉證說明不是二次損傷造成。那就是要力證,說明如何正規操作。但是,如果人家有證據違規操作有可能就會輸官司了。


前期無法判斷有無頸椎損傷的傷員,如果患者有意識或有呼吸心跳,那就直接打120等待,如果無呼吸心跳,直接CPR。這個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我是這個問題的提問者,也是第一次在知乎上提問。我是江蘇大學急救協會的副會長,現在還在上學。我們協會是全國第一支大學生急救社團,2008年曾受團中央的指派到四川災區參與抗震救災工作。社團每學年都會招新,對新會員新同學以及與其他社團和學院合作進行急救的培訓,培訓的過程中也經常會被問到遇到XXXX情況怎麼辦,當下的社會形勢也是使急救普及工作受到了阻礙,造成很多同學即使掌握了急救技能也不敢伸手去救,使傷員貽誤了寶貴的搶救時機。我的提問主要是想降低他們的顧慮,在牢固的掌握技能的同時,遇到問題能發揮出來才完成了我們的初衷!現在的理念就是「三分提高,七分普及」,在最需要的時候能發揮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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