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自己是愛無力還有沒有救?或者說每個人在成長過程中都會經歷過這個階段?

昨天同學聚會,一個女生基本上沒吃飯而是大談她多麼多麼愛一個男生,我們年齡相當,但是我活了20多年從未體驗過深深愛一個人的感覺,就像傳說中的「愛無力」,生活平淡如水,雖然也有幾個男生追我,但是米有任何感覺。還有沒有救?


當然有救。

愛是藝術的一種,也是需要學習和體會的。

從女生的角度來講,性價比最高的方式就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多去各種社交場所,提高自己的人脈圈子,自然會有各種男性追求你,然後才能找到讓你心動的人。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人生,莫比較。


從來無人規定你在多少歲之前熱烈地愛了才叫人生完整,

我們對愛的定義不同,

有些人每一次愛似乎都很投入,但也許這樣的投入帶給了對方更多的負擔和傷害,亦或者對方根本沒有感覺到多少愛。可是我們從這些人口中聽到的,是震古爍今的愛情故事也不一定。

你也許是比較理性,也許是要求比較高,也許就是還沒到屬於你的時候。

大可不必有壓力。


我是一個自我意識非常強的人,記得從自我察覺起,我就沒有讓她替我做過決定。

其實很早的時候就不太喜歡她替我安排生活。如果周末,她說,「這個星期去姨媽家。」我會非常不樂意,甚至生氣——明明剛好也很想去的,但就因她一句類似欽點的話,頓生反感。

她是我媽,無需忍著情緒,每一次,我的不配合全都寫在臉上。鬧過幾次後,再也沒了諸如此類不情不願的回憶。

於是,我真的是從記憶中就開始:只看自己欣賞的書,只參加自己認為有用的培訓班,只吃自己想吃的東西,只去自己願意去的地方,只與自己喜歡的人交朋友。

特別是初高中寄宿,更是:只買自己喜歡的衣服,只寫自己挑選的參考書,只在想睡時睡覺,只在想家時回家。

我在外面,她早就放手。或許有時她也想過要管,但知我性格總是又倔又強,每每插手,總是適得其反。她也問過我,「其他人的爸媽陪讀,幫孩子做這做那,我們家這种放養,真的好嗎?你心裡會怪我們嗎?」

我撇撇嘴,提起我幼時因為被安排與她爭吵的回憶——就算她的安排是合理的,就算我恰巧也想這樣,那也應該是我思考、判斷後做出的決定。況且年輕,真是聽不進一點意見的。那些大道理,那些雞湯,只能豐富故事、寫寫意林。他們老了啊,只希望指點歧路,可是讓我們直面彎路才是真正的捷徑,不是么?

媽媽尚且不管,爸爸更是那種「只要我女兒開心什麼都好」的溫柔人物,我的人生十八年,可以說是自由極了。任何事情,我都只用通知他們,連商量都很少。

高考填志願,我說想去廈大,去看海,他們說好;我說想去中山,喜歡粵語,他們說好;最後倒計時兩個小時,我說我想改成東南,他們說好,你決定了就好。

上了大學,致電家中,說想去台灣交換。後來又遇到些難題,幾欲放棄,她反而會鼓勵我,「你不是想去嗎?想去就去啊!」

之前我填寫一份問卷,上面寫「你覺得你的家庭比別人幸福嗎?為什麼?」

我的答案是:是的。因為他們從不干涉我任何的選擇。

當然自由只有建立在約束上才有意義。也可以說,從小我幾乎所有願望都能滿足,是因為我的願望一直都在現實的框架和合情理的範圍中。我會去買一張上千的演唱會門票,卻不會要求買一個幾萬的名牌包。沒有過不可遮蔽的覬覦之情,只有一些年輕的希冀和不甘心,所以生活才能順遂如心吧。

昨天在圖書館看書,最後走時隨意翻了翻泰戈爾詩集——可能是想起童年她最愛給我念《園丁集》。書中一頁寫著:

「願我的愛

像陽光一樣包圍著你

而又給你

光輝燦爛的自由」

剎那間思緒蕪雜。

那是兒時,她最愛在我日記本前寫的一句話。圓柱筆微微上斜的幾行字,歷歷分明地映現在我的眼前。

塵封的記憶如此深不可測如此黑,浮出彩色斑斕的水面。奇怪,居然會想起十幾年前可能根本沒記住的一句詩。大概是這些年轉瞬即逝的光和影里,她確實從未有過扼殺和束縛。生活讓我我明白,她的愛,就是一首詩,就是這首她最喜歡的詩。

高中時大多不愛讀語文課本,我卻通過語文書認識了最欣賞的兩個作家之一。一個是以散文見長的蒲寧,一個是心理學家弗洛姆。

因為那篇《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愛》,我把弗洛姆《愛的藝術》找來,看了一遍又一遍。他在書中寫,「如果不努力發展自己的全部人格,那麼每種愛的努力都會失敗;如果沒有愛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謙恭地、勇敢地、真誠地和有紀律地愛他人,那麼人們,在自己的愛情生活中永遠得不到滿足。」

這些天我一直有反思自己,我真的有愛一個人的能力嗎?任何事情,我的唯一評判標準就是自己內心。從某個層面來說,我是完全的王陽明心學和叔本華悲觀哲學的支持者。

因為我做事的標準只有自己開不開心,很多時候,我容易忽略他人的想法。或者說,即使我察覺到了,也沒有刻意去照顧他人感受。

堅持這種生活選擇才使我從來不必在乎周遭眼光,從而活得開心,活得自由。之前我以為這是幸運,一個不受控制完全自主的人生,一個自我卻獨立的人格。但是近來的思考越來越把我推向懷疑,這樣的我,真的有愛一個人的能力嗎?

我太崇尚自由了。好奇心重,又貪玩,興趣對於我來說大於生活。什麼都想試試,卻又不能持久,每次什麼都不能留下,除了一些意料之中的遺憾。我早就認識到這是我性格中的一部分,淡然接受,以為並無大礙。最近發生的事使我開始質疑自己一直以來的人生信念:只要自己開心就好。

求索於哲學,無用之學,只在困惑時有用。我花了一些時間讀《西方幸福論》,萊布尼茨說愛有兩種,一種是「我們自己的快樂」,另一種是「他人的快樂」。而他人的快樂也是構成自己快樂的條件,即它是以某種方式返回到我們身上的快樂。否則,我們對它是不會發生興趣的。昆布蘭認為,個人幸福是個人內心的感受,但它絕不能不顧及「其它有理性的存在者」的幸福,進而回答「如何調節個人幸福與他人幸福之間的關係」,昆布蘭強調:必須運用仁愛。

如果說在伏爾泰那裡還有一種「愛人」與「愛自己」相陪襯的話,在愛爾維修這裡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愛自己。他說,自愛的感情產生出人的各種愛好和慾望,是支配人的行動的唯一準則。人們為什麼貪圖名譽地位呢?就是因為人們愛自己。因為人們要求自己幸福,因而要求享受幸福的權利。「從我們幼年起就銘刻在我們心裡的唯一的情感,是對我們自己的愛。」「在任何時代,任何國家,人們過去、現在和未來都是愛自己甚於愛別人的。」」

其實看書再多,也還是選擇性接收觀點。我有時越讀越明白,有時越讀越糊塗。

什麼時候,才能做到像她一樣「願我的愛/像陽光一樣包圍著你/而又給你/光輝燦爛的自由」的愛別人啊?

我踟躇,在黑夜裡灼灼欲燃。

我一直堅信,把問題想明白是避免錯誤的唯一可能,不想再重蹈覆轍。

與她的詩來自同樣一本詩集。

「今天我的心

對昨夜的眼淚微笑

彷彿潮濕的樹木

在雨後的陽光里熠熠生輝」

——《流螢集》


你那同學也配叫懂愛?

不過是在炫耀自己的眼光有多好!

真正愛一個人,是會卑微得不敢出聲。

做真實的自己,等待那支丘比特之箭吧!


愛是一種能量,也是一種期待。只有當你期待的對象出現的時候,才可以使用和釋放這種能量。

你就像一節充滿電的電池,手電筒都沒出現過,你又怎麼知道你有沒有電呢?

只有插上手電筒了(那個你期待的人出現了並和你開始發展),你卻發現沒電,這才叫愛無力。

要是你期待的人總沒出現!嗯。。。這有可能你是節1949年的紐扣電池。


當你失去了一段平平淡淡的感情後,你也會覺得當時自己愛的轟轟烈烈。


如果說我感受過的「愛無力」的感覺,是在我轟轟烈烈的愛過一個人以後,覺得自己的付出沒有回報,甚至對方都毫不在乎,心灰意冷,覺得自己再也不會再愛上誰。

你這情況,只是沒遇到心動的人,不是」愛無能「。再者說,我知道自己會走出來的,現在已經遇到深愛並想與之共度一生的人。


愛分很多種,愛情是對愛的狹義理解。你對親人的愛也是愛,對自然的愛也是愛,所以,不要輕易說自己愛無力。


必須匿了,我也是過了二十多個光棍節的大齡青年,沒愛過,沒被愛過,啥都沒有,算四無新人了。看了上面的答案,私以為,這世界上總有一類人,是無愛的,也可以說無性人。他們對愛情來說,算絕緣體,也許出於繁殖本能,這種人很少,但不是沒有,而對於這種事情,也許世俗壓力會比同性戀小點,但也會煩惱於適婚的年紀。我對異性現在也算葉公好龍,也許在談吐中,我仍心嚮往之,但若真有人闖進我的生活,那大概就像沙子進了蚌吧。一言以蔽之,不是找到另一半人生才完整,而是完整的人生是最平庸的人生。


其實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就是無所謂了。

跟他分手以後感覺沒力氣去愛一個人。

無所謂。跟誰都無所謂。

反正我早已明白真相。

人是個體。

感同身受這種東西不存在的。

再相愛的兩個人。

越是相愛,越是無法包容差異。

就越能感覺到孤獨。

就像日本人追溯自己歷史。

越追溯越發現自己人種有大可能是中國的。

人的孤獨至死。

是註定了的。

所以我便不再相信永恆。


我也有,對誰都不感興趣,可能還是更愛自己


1首先語言描述本身就帶有自己感性的認識,特別為了表達自己某種情感的時候就會越顯誇張了。真的有多愛么?值得思考。

2每個人戀愛的方式不同,有的人是乾柴烈火形,一碰就著,激情四射。愛的轟轟烈烈,有的人是溫潤如水形,感情細膩不火,卻也自得其樂,

3理性的人談戀愛,一開始會不溫不火,慢慢就情到深處,自然會深深愛上。

4隻有在失戀時,才會強烈感受到多麼深愛著對方,因為這種失去痛徹心扉,像失去家人一般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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