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外形上怎麼區分盧舍那佛、釋迦牟尼佛、毗盧遮那佛?
看手印毗盧遮那佛——法界定印(胎藏界之大日如來手印)
毗盧遮那佛——智拳印(金剛界之大日如來手印)
盧舍那佛——結跏趺坐,左手安放於雙膝上,右手結施願印
釋迦牟尼佛——三山印(釋迦佛所獨有)
手印有時也不全然有用,比方無畏印和施願印就比較常見,三身都有可能用。
從小乘佛教到大乘佛教的轉變,以及大乘佛教自身的演化,有佛教內部原因,也有外部影響;它吸取和改造過不少屬於「外道」的哲學與民間的信仰,這已是佛教學術界的共識。「光明」之進入大乘佛教,最終樹立起《華嚴》體系的大日佛,則是其中之一。
《華嚴經》中的盧舍那佛
佛教延綿至今,不下兩千五百年,從其本土流經南亞、西亞、中亞諸國,以至紮根於我國,再傳到我國周邊近鄰,由此產生了難以準確記數的經籍,出現過數不清的宗派,因此,不論是它的宗教形態、哲學思想和文化影響,都稱得上豐富多彩,無與倫比。相對而言,我們今天對於佛教的整體研究,遠遠不足。且不說原始佛教,即使對較近的大乘一系,我們的了解也還有限。
唐義凈在其《南海寄歸內法傳》卷一中記其於當時印度及南海所見:「所云大乘,無過二種:一則中觀,二乃瑜伽。中觀則俗有真空,體虛如幻;瑜伽則外無內有,事皆唯識。」後作佛教史者,多依此說。但我認為,若說大乘佛教主要有這兩大派別是可以的,若即以中觀、瑜伽概括一切大乘思潮,就非常不全面。
僅從漢譯保存的經籍看,關係大乘理論體系的,就不是這兩個派的思想所能完全容納。在中國極有影響的一些大乘經典,與這兩個派別也沒有什麼關係。譬如,《維摩經》,從魏晉至隋唐,在士大夫中曾經何等風光,甚至可以說,不研究《維摩》的思想,就難以全面認識當時某些文人的心理和性格。《大般涅槃經》的譯出,在中國佛學思想史上,是終結「般若學」、轉向「佛性論」的革命性事件,類似的還有髙唱「如來藏」說的《勝鬘經》,是「如來藏緣起」說的原始根據。它們在中國佛教中佔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可在二大派中都沒有反應(傳世親撰《涅槃論》,誤)。《華嚴經》的遭遇類似:在我國,它是賢首宗創宗的經典依據,故通稱華嚴宗,就不為這二大派所重———據法相宗傳,瑜伽行派也把《華嚴》作為自己的立宗經典,事實上,只是這部經的《十地品》(《十地品》原是獨立單行的,世親曾經作過疏解,即漢譯的《十地經論》;龍樹撰《十住毗婆沙論》,詮釋的也是這一品經文)。但此品只是《華嚴經》的主要思想之一,不足以反映《華嚴經》的整體理論結構,也不能代表《華嚴》的整體風格。
我的意思是說,把大乘佛教僅限定在中觀和瑜伽兩大學派範圍,是一個很大的缺失。我們擁有數量眾多的大乘譯典,相比於國外學者而言,這是一個非常有利的條件,我們有責任、有義務對它們進行調查研究,擴大一下視野,將佛教研究的學術水平,提到一個新的高度。
現在即以《華嚴經》塑造的盧舍那佛,看看此經表達的另一種哲學觀念,以見與中觀、瑜伽二派的某些差別。
一 大乘經典與佛身光明
古代中國關於佛身形狀的傳說,大致有三:最早當是東漢末年《牟子理惑論》所記:「昔孝明皇帝夢見神人,身有日光,飛在殿前,欣然悅之。明日,博問群臣:此為何神?有通人傅毅曰:『臣聞天竺有得道者,號之曰佛,飛行虛空,身有日光,殆將其神也。』」其後的《四十二章經序》記這同一傳說,謂佛「身體有金色,項有日光」。至梁慧皎作《高僧傳·攝摩騰傳》,記漢明帝夢見的佛,惟「金人飛空」四個字。這三處記載跨時約二百五十年,佛的身形有了三種變化:一說,身有日光;二說,體有金色,項有日光;三惟說「金人」,即身為金色。
按照這些傳說,首先傳入我國內地的佛教應當是大乘,因為只有在某些大乘經典中才將佛與光明聯繫起來,在小乘經律中是沒有的;齊梁時期,中國佛教似乎在有意地將佛身發光淡化,所以只記其為「金人」———佛身是黃皮膚,所以用金色形容,而不再突出佛身發光,這倒更接近小乘教義了。
不過至今我們還弄不清前二傳說的依據是什麼。
最早而且影響最大的漢譯大乘經是《道行般若》;此經第二品記諸天子是「光明巍巍」,而解釋其所以能發此光明的原因,是持佛的威神力結果,故曰:「持佛威神、持佛力,諸天子光明徹照。」按部派佛教傳說,色界諸天普遍是自身發光,用於照明的;此處經文則進一步說明,諸天發光,不但是由於他們自身的業報,而且是信奉佛教、執持佛力所致。
鳩摩羅什譯《小品般若》,是《道行般若》的異譯本,其第二品的譯文則是這樣的:「娑婆世界主梵天王與萬梵天俱在會中,乃至凈居天眾無數千種俱在會中,是諸天眾業報光明,以佛身神力光明故皆不復現。」這裡最重要的變動是,在佛的道場範圍,色界諸天自身的光明,已被佛身光明所映蔽,不得顯現。但對於「佛身神力光明」自身,無更多的說明。
就是說,以《道行經》為代表的般若學,仍沒有明確講到佛身發光。到了羅什譯《摩訶般若波羅密經》(《大品般若》)的初品,已有這樣描述:「是時世尊,從三昧安詳而起,以天眼觀視世界,舉身微笑;從足下千輻相輪中放六百萬億光明,足十指、兩踝、兩髆、兩膝、兩髀、腰脊、腹脅、背心、胸德字、肩臂、手十指、項、口、四十齒、鼻兩孔、兩眼、兩耳、白毫相、肉髻,各各放六百萬億光明。從是諸光出大光明,遍照三千大千國土;從三千大千國土,遍照東方如恆河沙等諸佛國土,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若有眾生遇斯光者,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爾時世尊舉身毛孔,皆亦微笑而放諸光,遍照三千大千國土,復至十方如恆河沙等諸佛國土……爾時世尊以常光明,遍照三千大千國土,亦至東方如恆河沙等諸佛國土,乃至十方亦復如是。若有眾生遇斯光者,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大品》之前還有兩個異譯本,即西晉竺法護譯《光贊般若》和無羅叉等譯《放光般若》———用「光」作為佛經名稱,更有意突出佛為世界光明之源的意趣。竺法護和鳩摩羅什先後譯出的《正法華經》和《妙法蓮華經》,也有「佛放眉間白毫相光,照東方萬八千世界,靡不周遍」等神變的記載,但沒有《大品經》那樣細緻的描述。直到唐玄奘譯《解深密經》,稱薄伽梵「放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其間歷代所出的大乘譯籍,很少有關於佛身光明的記載(像《維摩經》《金剛經》就是例外)。
這一現象很值得注意。某些大乘佛經為什麼要把光明引進佛身,或者說,讓佛具有了光明的性能?
《大智度論》卷八對於佛身之所以發光有個長篇解釋,大略謂:「有人見佛無量身放大光明,心信凈恭敬,故知非常人;複次佛欲現智慧光明神相,故先出身光,眾生知佛身光既現,智慧光明亦應當出;複次一切眾生常著欲樂,五欲中第一者色,見此妙光必愛著,舍本所樂令其心漸離欲,然後為說智慧。」就是說,佛放光明,一是表示佛乃超人,便於眾生產生恭敬信仰之心;二是表示佛之智慧,對眾生有啟蒙的作用;三是令眾生愛著光明,驅除貪慾。
至於傳說有些天人亦能放光,其與佛放光明有根本性差異,因為「諸天人雖能放光,有限有量;日月所照唯四天下。佛放光明滿三千大千世界……餘人光明唯能令人歡喜而已,佛放光明能令一切聞法得度」。因此,佛光不只普被一切世界,而且能由此令眾生度脫苦難。
佛光是否也有熄滅的時候?回答說:「佛用神力欲住便住,舍神力便滅;佛光如燈神力如脂,若佛不舍神力光不滅也。」又問:「是光遠照,云何不滅?曰:光明以佛神力為本;本在故不滅……是諸光明以佛心故,遍照十方,中間不滅。」
上述問答明確了兩點:第一,佛是具有神力的,所以佛即是超越「常人」而與眾不同的「神」;第二,佛發光明,能令眾生得益;凡值此光明者,還會得道———成無上菩提。於是問題又來了:「若值光明便得道者,佛有大慈,何以不常放光明令一切得道,何須持戒、禪定、智慧然後得道?答曰:眾生種種因緣,得度不同,有禪定得度者,有持戒說法得度者,有光明觸身而得度者,譬如城有多門,入處各各至處不異,有人光明觸身而得度者。」
如此一來,佛便由人成了真正的神,由「覺者」,成了神力具備者;「得道」也不再但憑個人的精進修習,而且可以依靠外在於「常人」的佛及其神力和光明去實現。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佛教走上了它的非理性的宗教一面,奠定了偶像崇拜的思想基礎。
《智論》的這一解釋,把佛光的功能還僅限制在佛教諸多法門的一種法門之內,與佛教傳統共奉的戒、定、慧三學是並列的關係。就是說,獲得佛光照耀不過是傳統得道方法中新增的一種,並不享有優越於其它得道方法的特權。然而在《華嚴》系統中,情況則完全變了:佛教的所有其它法門,都只能作為佛光普照的一種結果而發揮作用,任何個別法門,都是佛光普照的特殊表現;佛光普照包容了一切法門,一切法門則是佛光普照的具體反映。
《華嚴》的這一思想,最早見於東漢支婁迦讖譯的《兜沙經》,此經謂「我佛光明」,「佛悉現光明威神」,「佛放光明,先從足下出,照一佛界中,極明現十億閻浮利天……如是等,各各照見諸天人所止處」,以至悉皆照明十方世界。它不像《智論》所說,眾生須有值此光明的機遇,才能獲得菩提無上,而是強調光明普照一切,萬物與眾生都在他的照耀之下,問題是眾生是否會覺知它。
《兜沙經》只是《華嚴》的萌芽,至《華嚴》成經,將佛光明發揮到了極致:不但說佛能發光,而且確定光明即是佛,因而有盧舍那佛(毗盧舍那佛)的出現;同時蒙受佛光照耀,具有反映佛法性質的人和物,也都能發光。
從小乘佛教到大乘佛教的轉變,以及大乘佛教自身的演化,有佛教內部原因,也有外部影響;它吸取和改造過不少屬於「外道」的哲學與民間的信仰,這已是佛教學術界的共識。「光明」之進入大乘佛教,最終樹立起《華嚴》體系的大日佛,則是其中之一。
在宗教史上,嚮往光明、歌頌光明以至崇拜光明的,可以上溯至公元前7~6世紀的瑣羅亞斯德教(祆教),下至3世紀出現的摩尼教(明教)。二者都被認為是善惡二元論者,善惡雖有鬥爭,而善為世界的本原,是世界的主流。前者認為善是光明與生命之本,惡是黑暗和死亡之源;後者則稱善神為光明之神,惡神是黑暗之神。這兩種宗教都產生於古代波斯,儘管受到種種壓迫,但影響範圍很大,時間很久,尤其是在地中海以東到我國新疆的廣袤地區,都曾經流行過。到了唐代,摩尼教還在內地建立寺院,後轉向民間,併產生過多樣變種,也製造過許多事變,遂成為我國歷史上一個矚目的現象。
在中國民間,祆教、摩尼教和佛教,往往被混同為一而流行。宋志磐撰《佛祖統紀》卷五四記:「末尼火祆者,初波斯國有蘇魯支,行火祅教。弟子來化中國。唐貞觀五年(631),其徒穆護何祿詣闕進祆教,敕京師建大秦寺。武后延載元年(694),波斯國拂多誕持《二宗經》偽教來朝。玄宗開元二十年(732)敕:末尼本是邪見,妄稱佛教;既為西胡師法,其徒自行,不須科罰。天寶四年(745)敕兩京諸郡有波斯寺者,並改名大秦。大曆三年(768),敕回紇及荊揚等州,奉末尼各建大雲光明寺;貞元六年(790),回紇請荊揚洪越等州置摩邪寺。其徒白衣白冠。會昌三年(843),敕天下末尼寺並廢,京城女末尼七十二人皆死,在回紇者流之諸道;五年(845)敕,大秦穆護火祆等二千人,並勒還俗。梁貞明六年(920),陳州末尼反,立母乙為天子,朝廷發兵禽斬之。」實際上摩尼教並沒有因此消亡,倒因此而成為元明期間農民造反的主要組織形式。
祆教對西方基督教也有過不小的影響。尼採的名著,郭沫若譯作《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的查氏,就是祆教的創始人瑣羅亞斯德,亦即中國古稱的蘇魯支,徐梵澄的全譯本,依魯迅意見,即名《蘇魯支語錄》。
但是,在《華嚴經》中,思想與祆教和摩尼教有極大的區別。在經文開篇就大力描繪的「華藏世界」里,惟有光明,沒有黑暗,而是一個純凈無染,至善又富足的理想國度。這樣的理想國度,在祆教和摩尼教布滿著明暗鬥爭中沒有得到實現,但在盧舍那的佛光普照下,通過大乘菩薩行實現了,而且讓那些達到此等菩薩水平的人親身目睹,證實了它的存在,並可以講說給世人聽。
於是,此後佛教的全部任務,就是教化人們棄惡從善,把惡神腐蝕了的世界,重新變得一片光明,令人們都變得互相饒益,互相為善起來。
二 《華嚴經》論佛身的光明普照
《華嚴經》開首《世間凈眼品》,對佛就有這樣的形容:「智慧日光,照除眾冥,悉能顯現諸佛國土;普放三世智海光明,照凈境界;無量光明,充滿十方……以力無畏,顯現無量自在力光……一切光明普現三世諸佛所行諸佛世界。」
這裡明確地說明,佛光即等同於日光,是佛「智慧」的物化、形象化。太陽有驅暗照明的功能,佛智就起著驅除眾生愚暗,令眾生變得聰明起來的功能。日光可以令人見到為黑暗隱蔽起來的所有事物,佛智則能令人見到世人所不能見的諸佛國土和清凈境界。所以說,佛具備「一切智」和「一切種智」,能「悉知一切眾生所行」,以及所有諸法的共相和別相。這樣的日光,遍照的能量無限,不會漏卻任何事物,而且平等,無所愛憎,所謂「普入一切世間之身……遍至一切世界,不可窮盡」。佛智也是如此,視諸法平等,澤被一切眾生,而無所偏依。日光能夠照耀一切事物,被其照耀的事物也就有了發光的能力;佛智能夠體現在一切事物,一切事物中,也就都蘊涵了佛的智慧。這樣,光明的第一義是佛智的啟蒙,同時將佛智普及到世界一切眾生,並體現於對一切事物的認識中。
這被太陽化了的佛身,就成了一個整體。他不但是傳統上具備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而且小到每一毛孔,都是這一整體的組成部分,所以佛身發光的部位,也是遍及佛的全身的,就像《大品般若》描述的那樣,從腳趾到頭頂,從眉毛到牙齒,以至全身所有毛孔,都可以大放光明。只要發光,就能啟蒙,就是智慧;近照佛的道場及其徒眾,遠至十方微塵數世界,微塵數各類眾生,無所不至,無所不被。
佛世界的諸大菩薩,當然是首被佛光的人,所以也都能發光,且多以光明命名:「普德智光」「普勝寶光」「普慧光照」「凈慧光焰」「超趣華光」「智雲日光」「香焰光幢」「光明尊德」,如此等等,隱喻佛光進入菩薩之身,佛法含藏著菩薩之智,因此,於諸菩薩亦悉能「普現諸佛功德光耀」。
世間的一切天王鬼神都可以成為菩薩,從而也都有發光能力。「菩薩所行,具足清凈,各隨本行,皆得出要,悉由如來光明照故;乘解脫力,入如來海,於佛法門悉得自在。」而諸天鬼神之所以能於種種法門中獲得自在,也是「如來光明」照耀的結果,其所發之光,也就各有特性,這也表現在各自不同的名字上。諸如諸「天」中,就有以「樂焰」、「須彌光」、「百光明」、「金剛善曜」、「凈光」、「樂光明」、「智慧妙光」、「大力光」等命名的。還有名作「堅固光耀」、「日光耀」、「勝光明」、「淳厚光藏」、「珠髻華光」等的「金剛力士」。也有稱作「摩尼光」、「喜寶光」、「凈身光」、「目寶光」等的諸種「龍神」。這說明,凡佛教傳聞的一切天龍鬼神,都能發光。
不止如此,其餘從道場、法堂等佛所在之處處,以至天地萬物,一切非情品類,諸如山河樹木、五穀花草、晝夜四時,皆悉有神,也都能夠成就佛之「大喜普照」或「大悲普照」,因而得以發出光芒,發揮著各自的作用。像道場上的「菩提樹」,其所發之光,「普興十方世界,種種現化,施作佛事」;又「常出一切眾妙之音」,讚揚如來無量功德。佛所坐「師子座」之光,能「周遍普照無數菩薩大海之藏,大音遠震」,「於一念頃,一切現化,充滿法界」。佛的其它「莊嚴具」,還能「一一各出一佛世界微塵數等大菩薩眾」,這些「大菩薩眾」,散眾妙花,燒諸雜香,作眾伎樂,「供養世尊,繞百千匝」。
這類描寫,都是為了烘托佛的智慧,威德神明,無邊無際,由此則使得一切萬物皆具有了佛性,從而也成了「神」。
如果用一個基督教辭彙表達,「佛光」的功能相當於「靈恩」:靈性充滿,眾生受恩;佛法普被,充滿世界;眾生信仰,即可蒙恩。不論有情世界和無情世界中的任何人或物,無不在自己的個體中體現著普遍的佛法、蘊涵著同一的佛性。
《華嚴經》這種將佛法遍在化和個性化的思想傾向,導致了佛教世界觀上的又一重大變化;其直接的表現,一是將光明擬人化,塑造了「盧舍那」的新佛;一是讓光明變成了佛教的象徵,具有了負荷全部佛法和一切善良的功能。光明所至,黑暗被逐;愚昧盡處,即是覺悟。於是世界從此變得只有善良美好,富貴自在;愚濁貧困、罪惡恐懼,就會完全徹底地消失。此經構畫的「華藏世界」,光明交織,無邊無涯,蓮花象徵純凈,珠寶表現富貴,當就是「光明普照」下的理想國。
三 光明普照中的萬物有神論和諸神性善論
《華嚴經》把自然界所有的非情物也都加以神化,使這些神化了的非情物,不但具有了人的性情品格,而且無例外地,一律都成了佛的信徒,既承擔著佛的教化使命,也發揮著他們固有的俗功能;這使命與功能集中於一點,那就是利益眾生。例如,藥草諸神,以其固有的醫療性能,體現佛對於眾生之「大悲」;穀物諸神,以其療飢和享樂的性能,體現佛給與眾生之「大喜」。如此類推,河神,「常能精勤利益眾生」;火神,「悉為眾生照除暗冥」;風神,「能和合眾生,令不分散」;虛空神,表現「一切心皆無垢,堅固精妙」;主方神,「能善照一切眾生」;主夜神,「於助道法,深重愛樂」;主晝神,「信樂正法莊嚴」。如此等等,令一切自然界物類各自固有的天然屬性,都具有了體現佛法和利益眾生的作用。或者說,凡與人類有益的自然物類,全都可以成神,也都是佛法的體現。
值得注意的是,《華嚴》對於印度傳說的種種鬼神,從品格上就作了根本性的改造:像「阿修羅」本是與「天」對立的一類神,屬惡魔的一類,現在成了「降伏慢、放逸」的象徵,變作有利於人們「勤於精進」的動力;其餘諸神,如「伽留羅王」,能「成就方便,廣潤眾生」;「緊那羅王」能「普於一切眾生精勤、勤發,能使樂法」;「摩睺羅伽王」能「普為眾生除諸疑網」;「鳩槃荼王」,能「悉修習無礙法門」;以至「無量鬼神王」,包括「毗沙門夜叉王」,「普能勤護一切眾生」。這樣一來,佛的光明使惡變成了善,害變成了利,以至本來無益於眾生的鬼類,都變成了利益眾生的神祇。
至於世間所見的日月星辰,更是皈依於佛,為眾生勤作佛事、善事不斷。如「月天子」「星宿天子」等,「勤以智慧普發眾生無上寶心」;「無量日天子」,「皆悉成就一切善根,常欲饒益一切眾生」。而「欲界」諸「天」也不例外:「無量三十三天王」,「皆悉具足清凈善業,能令眾生生精妙處」;「無量夜摩天王」,「皆悉勤修,出生歡喜,信樂知足」;「無量兜率天王」,「皆悉成就念佛三昧」;「不可思議化樂天王」,「皆悉成就寂靜法門,調伏眾生」;「無量他化自在天王」,「普皆勤修自在正法」。直到「色界」,「不可思議大梵天王」,「悉具大慈,度脫眾生」;「無量光音天子」,「安住喜光寂靜法門」,等等。
這樣,經過佛光普照的世界,一切變得美好起來;現實中所有動植物,神話中的所有精靈,都圍繞著護衛眾生、利益眾生而存在著,而行動著。
這樣的世界是怎樣形成的呢?《世間凈眼品》說:「如來往昔,於無量劫行菩薩道時,以『四攝法』善攝眾生,於諸如來集諸善根,方便教化,立如來道,深植無量如來善根,皆令安立一切智道,逮得無量功德勢力,皆悉成就如來願海———菩薩所行具足清凈,各隨本行,皆得出要,悉由如來光明照故。」原來世界萬物變得如此與人為善,都是如來作菩薩時,行「菩薩道」,團結眾生,「成就如來願海」的結果,「悉由如來光明照」的結果。
就是說,上述生靈之所以能夠成為菩薩,必須有一個基本前提,那就是接受佛的教誨,以成就作為菩薩內在根據的「善根」;同時履行佛的願望,實踐「菩薩道」;蒙受佛的光明,取得佛的智慧和神力。只要做到這一切,就會使他們「悉在如來大眾海數」;「於一切眾生悉行平等,無量妙色皆已成就;於『十力』中能善安住,處一切眾而不傾動,隨所至方無能壞者。如來所乘,常現在前,離煩惱障,其心清凈,諸結使山,皆已摧毀。睹佛姿顏無量妙色,光明普照」———意謂,此等生靈都已經屬於如來種姓,其心清凈無障,所作皆屬「如來乘」;故雖各有「妙色」,各行「本行」,但所體現的功德勢力和饒益眾生,卻是平等一致的。
承受光明普照,表達的是如來遍在於一切個體的共相;各行本行,指謂的是在同一光照下諸生靈的別相。別相令佛的存在不會空洞失落,共相令眾生悉具佛的慈悲,並使之成為現實。所以花果給人以喜,藥草施人以悲;日神驅冥散暗,夜神寧靜和諍;天龍鬼神也各以其獨特的身份、職責而各持一特種法門,能夠自由地利益眾生,如毗沙門王,「於平等觀方便,離一切惡,饒益眾生法門,而得自在」;持國乾達婆王,「於攝一切眾生娛樂方便法門,而得自在」;金剛眼照力士,「於示現如來無量色像法門,而得自在」;毗樓波叉龍王,「於一切龍趣中,除滅熾燃、恐怖救濟法門,而得自在」,等等。
《世間凈眼品》是描述萬物有神論的重點章節,唐譯將此品改名作《世主妙嚴品》。這一改變,更加突出了全經的主題,肯定了這些神靈作為世間萬物之主的地位,這對於大乘佛教向民間的普及,是有利的。因為萬物有神論就是來自民間流傳的萬物有靈論,將二者混同起來是很容易的。但在《華嚴》這裡,二者有根本的區別;它給萬物的靈性以佛教的洗禮,賦予了大乘以與人為善的品德和功能,也等於把整個世界佛教化和善良化了。這一切的根源,就出在佛的光明上。
四 盧舍那佛及其與眾生的關係
至少在太陽系,光明的本原是太陽。在佛教傳統的神話中,太陽的人格化是「日天」或「日天子」;他們所居處,稱作「日宮」。日月星辰都是「天」,同屬於三界五道內的芸芸眾生,地位並不高,佛教很少把這些場所作為布教的場所。但在《華嚴經》,作為處於生死輪迴的日天子或月天子,雖與傳統神話大致一樣,但卻把光明升華為智慧與幸福的象徵,從而將太陽化作智者、覺者、利益眾生者的表徵,因而也就人格化為一種全新的佛,以太陽命名的佛,即「大日佛」;日夜伴隨著我們的太陽、月亮及其光明,則變成了蒙受這大日佛的光明的反折,但也因此而具有了它們原來所無有的慈善性情。
盧舍那佛的創造,應該是《華嚴經》系統的專利;他的面世,開闢了佛教的又一個信仰系列,在推動佛教哲學的發展上,也有重要意義。唐代就特別推崇毗盧佛,《大毗盧舍那成佛神變加持經》的譯出,更把此佛引進了密教體系,開創了所謂「胎藏部」。
「盧舍那」是晉譯本的音譯,原意「光照」;唐譯作「毗盧遮那」———其中的「毗」,是普遍的意思,意謂光照普遍,多譯作「光明普照」;「大日佛」則是它的意譯。佛以毗盧舍那命名,是在什麼時候,最早出現在哪部經里,很難考證。至少在《兜沙經》中,尚只有光明而無此佛的名稱;《阿含經》中偶爾提到毗盧遮那之名,但那不是佛。
在《華嚴經》中,盧舍那佛除了發光之外,別無其它作為;他作為光明的本體,是驅逐一切黑暗,令所有惡濁的人或物完全改觀,使人或物的惡濁一面,消失殆盡,統統化作與人為善的因素;萬物眾生也由於蒙受他的光輝,得以自我凈化,主動為善不已。三世十方,一切如來,都凝結在盧舍那佛身上,盧舍那佛也就成了一切佛的代稱。於是萬物眾生對於如來無不感恩戴德,皈信佛教。經文到處都有對於佛的謳歌,表達眾生對佛的「恭敬供養」,歸根結底,都是來自對盧舍那佛的感恩。
關於此佛的形象,在《盧舍那佛品》中,是通過佛所居的「蓮華藏莊嚴世界海」來闡述的。這個「世界海」是由十方無限世界海組成的無限空間,以其具有「蓮花」的性質並以不可數的蓮花裝飾,故得名「蓮花藏莊嚴」。蓮花是高貴潔凈的象徵;它的生命不離污泥而又不為污泥沾染,所以佛教一直將蓮花的品格,喻作佛徒之雖居世間而能守其潔凈的情操;至大乘更用來昭示,菩薩惟有居於世間的卑污低下之處,始能展現其志趣的偉大高尚。這個由無限世界構成的的無限空間,簡稱即是「華藏世界」。
華藏世界的規模和景象被全面顯示出來,是在摩竭提國的一次集會上。爾時世尊發大光明,令諸大菩薩得以親見目睹;未曾與會,未被佛光照耀,非大菩薩者,當然就看不到那些既宏偉又神異的奇觀了。在諸大菩薩的視野里,此「世界海」由上下四方八面共十世界海構成,而十世界海外又各有十世界海圍繞;這些世界海中的每一世界均為佛剎,各有佛居,佛各有名,各坐師子座,各領有菩薩眾,數總有「十億佛剎塵數世界海」。這些數不盡的大菩薩,「各興一佛世界微塵數等妙莊嚴雲」,從十方佛土來至佛所,次第而坐。彼諸菩薩坐已,「一切毛孔各出十佛世界微塵數等一切妙寶凈光明雲;一一光中,各出十佛世界微塵數菩薩……一一塵中有十佛世界塵數佛剎,一一佛剎中三世諸佛皆悉顯現」,由此交織成一副令人眼花繚亂、層層疊疊、無窮無盡的光明之網,以及往來簇擁於這網中的憧憧菩薩。
集會於這裡的諸菩薩,仍在「念念中,於一一世界各化一佛剎塵數眾生,以『夢自在示現』法門教化、一切『諸天化生』法門教化、一切『菩薩行處音聲』法門教化、『震動一切佛剎建立』諸佛法門教化、『一切願海』法門教化、『一切眾生言辭入佛音聲』法門教化、『一切佛法雲雨』法門教化、『法界自在光明』法門教化、『建立一切大眾海於普賢菩薩』法門教化。以如是等一切法門,隨其所樂而教化之。於一念頃」,能滅一切世界塵數眾生諸惡道苦,統歸於佛道和功德智慧地。
由此形成了一條光明普照的通道:佛身發光;身被佛光的諸大菩薩向塵數眾生進行教化;教化的法門很多,最後目的,使「各如須彌山塵數眾生,令立盧舍那佛願、性海中」———令一切眾生都安身立命於盧舍那佛的願望和法性中。於是繞了一個圓圈:從盧舍那光明開始,經菩薩行,最後導向眾生回到盧舍那的光明之中。
《華嚴經》的光明普照說,富有哲學深意,中國華嚴宗就有許多精彩的總結;它以「十玄」、「六相」表達事物之間互相依存、互相滲透的關係,構造出一個以普遍聯繫和圓融和諧為核心的哲學體系,不但在中國佛教史上,即使在中國哲學史上,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
在西方,從太陽與萬物的關係上,也有充滿哲理的論述。尼採在《蘇魯支語錄》中,宣布「上帝已死」,就是震動文壇,解放思想的名句。《語錄》的《前言》第一節記,蘇魯支隱入山林十年,但一個早晨突然變了,他「在日光前,向日球作如是說,『偉大的星球,倘若不有為你所照耀之物你的幸福何有……但每日早晨我們等候你,挹取你的豐餘而向你祝福。看啊,我厭足了智慧,如採取了過多蜜的蜜蜂,我需要向我求索之手』」。
假若用《華嚴》的觀點詮釋這段話,那麼,隱入山林的蘇魯支就是那主張棄家出世的釋迦佛;出山而「墮落」到眾生之中的蘇魯支,則是那普照大地,需要眾生去信仰他、證實他的盧舍那佛。太陽必須有其照耀之物,才能夠現其光明的意義;而眾生由於得到太陽的照耀,才能夠獲得生命和幸福,所以必然要向太陽禮讚。
馬克思在《188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對黑格爾的辯證法和整個哲學的批判》一文中說:「太陽是植物的對象,是植物不可缺少的、確證它的生命的對象;正像植物是太陽的對象,是太陽的喚醒生命的力量的表現,是太陽的對象性的本質力量的表現一樣。」
在這些論述中,太陽是不可以也不能夠將自己從世界萬有中孤立出來而獨尊;太陽的偉大和性能,只有在它與萬有的關係中才能充分地顯示出來,只有在它與世有益有用中,才能成為一切生命不可或缺的對象,從而為萬物所依靠,受到人們的膜拜。《華嚴》中的大日佛就與此類似。他是一個偉大的,仁慈的,具有無限神威神力的存在,但必須在眾生中才能夠體現出來,因而一刻也不能脫離世界眾生。如果盧舍那只是一味的孤獨寂寞,他就無以表現他的清凈和導人向善的智慧和能力,眾生也無法獲得他的慈悲。換言之,如果他拒絕眾生,脫離眾生,排斥萬有,遺棄萬有,那不僅無以現示他的存在的無上價值,甚至連他自身是否存在也成了問題。太陽之於萬物,佛教之於眾生,互為主客關係,是絕對不同又必然緊密聯結的事物。
從盧舍那佛說,他的存在及其清凈善性全部表現在普及眾生上,對於一切眾生都是平等的,「普門」的,無分別的;就一切眾生言,則各具個性,互有差別,不可能是普門的;然而正是眾生的個性差別,決定著吸取大日佛遍照的多樣性渠道,分別發揮著佛給予的生命之光;同時也在眾生之間形成另一種互相依存、互為助力的聯繫。於是,佛與眾生的關係,就可以抽象為「一與一切」或「一與多」的關係,眾生之間的關係,同樣可以用這樣的抽象加以解釋;不過前一組關係中的「一」,是盧舍那,後一組關係中的「一」則指個體。為了避免用詞上可能發生的混亂,盧舍那多以「十」來表示,是完滿、整體性的象徵,「十與一」的關係,就成了大日佛與每一個體之間的關係。
可以說,《華嚴經》的核心教義,是要求密切佛教與眾生的關係;它的最有特色的理論形式,是處理「一與一切」的關係。這些在中觀和瑜伽二派中,沒有得到應有的發揮,倒是中國華嚴宗哲學,將其豐富發展起來了。
順便舉個例子,彌勒是大乘普遍尊崇的一大菩薩;他在中觀和瑜伽的經論中,都被安置在遠離人間的兜率天上,惟獨《華嚴經》將他安置到我們忍土的南方「海澗國」一個園林的「大樓觀」處,且與其「父母、親戚、眷屬及同行者」在一起。他是世人的菩薩,不是靜居天上享受極樂,天子天女圍繞講學答疑的候補佛。從這種神話的變化中,也可以看出《華嚴》與主流大乘二派不同的一些特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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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經 般若經 都是佛法,都是宣講緣起性空,證得菩提而知一切法空、一切法無相、無自性才是諸法實相。
般若經主要是說法理。
華嚴經主要採用方便法,為有情大眾宣說佛法、佛國、菩薩、諸佛的不可思議法相,主要是佛教在中亞地區傳播時,使用當地有情眾生對於神靈的崇拜的方法,描寫佛國的種種奇妙法相,所以文字顯得十分奇特。
下面是華嚴經 般若經 的經文,學人可以對照,自己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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