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台灣一審通過同性婚姻法案」?

台灣婚姻平權(同性婚姻合法化)民法修正案,已於12月19日一讀通過,並交付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草案中明訂,婚約應由不分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之雙方當事人自行訂定,而且同性伴侶也可望收養子女。 後續的二讀,三讀也能順利通過嗎?立法院各黨團支持該法案的立法委員有多少?


不管你對同性婚姻或者台灣有什麼態度,都請你認真看我講完。因為台灣現在推行的這一套人權標準是遠超國際人權標準的,這塊資料在國內也是一個空白。

首先,台灣要推動的「婚姻平權」和單純的「同性婚姻合法化」還不是一回事。婚姻平權的基礎是把原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擴展到允許「兩個人」,無論性別。接下去才是「平權」。看一個例子,A女士離婚後帶著孩子與B女士成婚,請問A女士孩子的現任「父親」是誰?沒有。所以「父母」這個概念必須被雙親替換。A女士的現任丈夫是誰?沒有。所以「夫妻」這個概念還必須被「伴侶」替換。再進一步,A女士如何向自己的孩子解釋她與B女士的性行為?所以要改換孩子在學校里的教材,告訴他無論男女,男男,女女之間的性行為都是「正常」的,既然是正常的,那麼就必須告知孩子這些東西可以嘗試...

這僅僅只是「婚姻平權」的一個起步改動而已。婚姻平權的推動撕裂的是兩岸的文化脈絡。

婚姻平權配套的還有台灣現在已經通過初審的難民法。台灣難民法的標準也遠高於國際社會,連遇到自然遭害都可以去台灣當難民。東南亞有數量龐大的穆斯林,由於不容於教法所以同性戀者會在當地受到迫害,一旦台灣設立難民法,這些人到達台灣後台灣都不可以將他們遣返。台灣一瞬間就成了東南亞的同性戀之都。

東南亞無國籍流民數量也極多。舉例比如現大都居住在緬甸的羅興亞穆斯林船民,他們都是無國籍者。一旦坐船進入台灣也受到難民法保護,無法被遣返。蔡英文如果能夠利用台灣安置這批總數上百萬的羅興亞人,她一定可以拿到諾貝爾和平獎。但對台灣來說,這叫換種。

台灣定出的遠超國際人權標準的難民法與婚姻平權,帶來的結果就是文脈的撕裂和種族的更換。背後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台獨 。如果真被她一步到位達到這種遠超台灣接受能力的人權「進步」,帶給現在台灣人的可不僅僅是「陣痛而已」。

轉載自微博sven_shi


先祝賀台灣同胞,

大陸就別想了,先說我支持lgbt

你人大剛提出來,大陸幾千萬穆斯林集體鬧事信不信?

你要通過,啥矛盾都立馬被激化,

我覺得現在大陸能讓大部分非穆接受lgbt就可以了。


這條消息告訴我們,台灣會在2019年5月24日之前回歸。


已經通過了


很簡單,同性戀問題是占面相當相當小的次要矛盾。台灣不踏踏實實在社會民生方面解決主要矛盾,反倒在同性戀問題上大做文章,也是讓人無語。只能說,可能是異性戀的愛不夠用來發電,需要藉助同性戀的力量了。


沒有人覺得,換個大法官不就可以讓這些人空歡喜一場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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