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同性戀不被待見/歧視的方面有哪些?
我是90後,我不是同性戀,身邊有兩三個朋友是同性戀,和她們關係也挺好的,說實話每次和其他朋友談論同性戀時我說我有同性戀朋友心中還有點小小的自豪感。現在平權運動還在進行中,但是感覺大家對同性戀的態度已經好很多,甚至有些人以同性戀為榮,覺得同性戀很高尚,某些激進者還覺得同性戀要比異性戀優越。針對這些情況,我有些疑問。
1、除了同性戀婚姻未合法化、老一輩人還接受不了同性戀,請問同性戀還有哪些被歧視的地方?2、我們對待同性戀應該是怎樣的態度?個人認為對於同性戀的態度就如同我國政府對宗教的態度: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絕不鼓勵人們信仰宗教;同理,貫徹戀愛自由政策,絕不鼓勵人們同性戀。3、現今,網路媒體對於同性戀出櫃往往是歌頌讚揚的,但這給青少年其實不好的影響,就有很多懵懂少年因為虛榮而去搞同性戀,他們可能覺得這是件很酷很高尚的事,像紋身、抽煙,但其實危害很大,對青少年的成長十分不利。那麼媒體又該如何去報導同性戀現象呢?
題主能提出這種話題並且似乎有比較開明的態度,先給題主點贊支持。
以下回答可能會有尖銳之處,還請觀眾不要玻璃心不要對號入座。大家就事論事,謝絕亂噴。
1、除了同性戀婚姻未合法化、老一輩人還接受不了同性戀,請問同性戀還有哪些被歧視的地方?
不接受的人從老年到青少年都有,整個社會主流是不接受的。稍微開放一點的一般都表示不反對但是不要出現在我的親友甚至孩子身上。虛偽一點的一般都標榜著不反對甚至支持,然後聽到身邊誰誰誰是同性戀後就暗自懷疑他/她對自己有意思或者避免和那人繼續深入交往。看到社區誰誰誰和同性經常出雙入對,不結婚生子啦,就去八卦人家是不是同性戀的人也多,不限於大媽大叔,90後也會有。
很多時候歧視的表現方式根本不需要表明立場。你說自己「性向正常」的時候,言下之意就是同性戀是「不正常的性向」,這還不夠歧視么?以及那些很喜歡問同性戀朋友「這個妞兒/漢子你會不會喜歡/想上」的人,應該也不會這樣去問異性戀朋友吧?題主在第二問里提出「絕不鼓勵同性戀」的時候,有沒有想過「絕不鼓勵異性戀」?沒有吧?既然不提出絕不鼓勵異性戀,為啥要絕不鼓勵同性戀呢?
所謂歧視,其實就是拒絕把兩個事物同等看待。從這個意義上,我們專門把同性戀拿出來討論都是一種歧視了。不過,就像黑人爭權一樣,不經歷從重到輕的歧視就永遠沒有消除歧視的那一天。所以拿出來多討論也是很好的事。
2、我們對待同性戀應該是怎樣的態度?個人認為對於同性戀的態度就如同我國政府對宗教的態度: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絕不鼓勵人們信仰宗教;同理,貫徹戀愛自由政策,絕不鼓勵人們同性戀。
個人覺得 沒有應該不應該之說,但尊重是最基本的禮貌。政府處理宗教的態度是從上而下進行行政管理的思路,但您戀愛不需要別人甚至政府批准,別人喜歡同性還是異性也不關您的事,您尊重別人就感激不盡啦。
而且對同性戀的態度並不是政府或者團體或我們個人提出一個應該不應該就可以決定的,它是社會傳統價值理念和社會整體發展水平共同作用形成的,也會隨著社會整體進步而變化。
一個重視人丁興旺家族血脈傳承的社會(是的,我是在說我國)對同性戀的態度比沒有這種傳統文化價值理念的社會更苛刻一些。
一個主流思想開放寬容、對他人生活隱私的尊重水平以及社會個體的基本素質都較高的社會(是的,我是在說歐美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比社會整體發展水平較低的社會更寬容一些。這樣的社會更注重保護個人隱私和自由,個體獨立性較強且對多樣性的接納能力較高,性向如何或選擇怎樣的生活,對於其他人來說只是一種應予以尊重的生活方式而不值得被刻意重視或評判。回顧歐美社會的歷史發展軌跡,可以看到在社會發展水平較低階段對於同性戀的態度遠比現在苛刻極端,我們的社會也會經歷這樣的過程。
3、現今,網路媒體對於同性戀出櫃往往是歌頌讚揚的,但這給青少年其實不好的影響,就有很多懵懂少年因為虛榮而去搞同性戀,他們可能覺得這是件很酷很高尚的事,像紋身、抽煙,但其實危害很大,對青少年的成長十分不利。
不知道是哪個網路媒體進行了歌頌讚揚,我建議題主好好找出相關報道並且貼出來。我國傳媒管制對這塊的態度還不至於允許媒體做出歌頌讚揚的報道,因此我初步判斷題主所謂的網路傳媒歌頌讚揚應該只是網民出現一邊倒的支持態度,那這根本不能稱之為媒體,它的社會影響力也沒有樓主想像的那麼大。
另外,我不能很清楚地理解樓主的擔心,猜一猜,做以下回復吧:
如果是怕青少年早戀+同性戀,那這個跟早戀一樣沒辦法。而且你能保護好孩子(那種不是為了趕時髦而是真的喜歡同性的孩子)不因為性取向問題太痛苦而自殺就應該感謝上帝了。
如果是怕青少年為了趕時髦去找同性戀愛,那這種和為了趕時髦去抽煙去紋身的確沒什麼區別。
它的危害其實跟為了趕時髦去早戀的危害(成績下降,身體受損) 是一樣的,而且也小於抽煙危害(危害健康)紋身危害(以後後悔會留疤)。引導注意力放在學習上,採取安全措施等等就行了,其餘的也做不了什麼。而且題主可以看看自己和身邊的人,我們從前也覺得抽煙紋身很酷很想嘗試,但是真的嘗試的人並不多,家庭教育跟上了就不會有那麼多輕率的決定。想從大環境消除支持同性戀的言論,這是不可能的。如果是怕青少年從此以後踏上同性戀的路再也喜歡不上異性戀,那題主就更不用擔心了。孩子長大以後就會知道自己真的喜歡哪一類人,他會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如果孩子本來就喜歡同性,你打死他/她也不能讓他/她變成異性戀;如果孩子本來就喜歡異性,即使曾經喜歡過同性,最後還是會找個異性在一起,你打死他/她也不能讓他變成同性戀。在這之前,教導孩子對自己的言行負責,教會他們採取正確的安全措施才最重要。
以上。首先,同性戀並不是罪過,有些人迫於各種壓力將自己隱藏起來,有些人不畏懼別人的閑言碎語勇敢出櫃,後者難道不值得被讚揚嗎?不說別的,就從異性戀的利益來看,從今往後又會少掉一個同妻或者同夫這有什麼不好?
其次,青少年可能會因為時尚和虛榮去攪基,但是絕大多數因為時尚和虛榮去出櫃,可能在題主看來出櫃是很簡單很輕鬆的事情,但事實上並不,血的例子太多,說多了有點像博取同情,而且就算說出來,估計題主也覺得不以為然。
第三,抽煙對身體不好,但是紋身對健康沒啥問題(當然你去那種幾十元小店那真的是作死),題主對紋身有偏見我非常的angry,不過也非常無可奈何,畢竟這種傳統的、迂腐的大眾刻板印象是需要很多時間很多精力才能改變的,對於頑固人群我只表示本人很生氣,但平時也不會放在心上,所以後果一點都不嚴重,嗯,比題主這樣地圖炮的後果輕微多了。
第四,為自己為同性戀為榮沒啥不好的,總比為自己為同性戀為恥好吧?這種不妨害他人生活的自戀我覺得完全可以諒解嘛,又沒有鄙視你是異性戀(當然,確實沒必要鄙視),至於激進者,我覺得無論是異性戀優越者還是同性戀優越者都一樣煞筆。
第五,同性戀不是鼓勵出來的,而是天生的,你本身是個異性戀的話,我能把你鼓勵成同性戀?卧槽,這樣的話本人可以去做傳銷或者當邪教組織頭頭了,這洗腦能力肯定杠杠的。
第六,媒體報導只要符合普世價值觀就好了,別的想那麼多幹嘛?只要符合公平、正義、自由,這並沒有什麼不好,大眾對同性戀的態度也這樣便好,別說什麼寬容不寬容的,同性戀本來就沒錯,才不需要被寬容呢哼!
最後,鄙人似乎只顧著題主的問題描述而沒有回答答主的主要問題,是因為我認為某些人的某些行為也許能不被待見(比如說不安全性行為或者濫交再或者騙婚),但是身為同性戀沒啥好被歧視和不受待見的。就因為一個群體里某些人的不當行為就地圖炮整個群體,這種行為簡直是low到沒極限。不能去說,因為會被室友害怕。不能去愛,因為會被父母阻止。不能放縱,因為深知家庭責任。
每個人都有過好自己和被人尊重的權利,只要沒有傷害到你的利益,有什麼資格去評論人家。。。
僅僅是對於身邊那些提到同性戀就吃屎一樣表情的人表示無語。人家跟你什麼仇什麼怨一毛錢都不欠你,有必要提起就人蔘公雞嘛!我覺得我認識的她們和他們都人很好很有才華好嗎
最後的最後,對於那些啥都不懂還在扯著科學大旗和神馬心理學實際上啥文獻和資料都沒有查閱就大放闕詞的直男癌表示,省省吧,異性都看不上還擔心同性嗎╮( ̄▽ ̄")╭
迫於父母/社會輿論壓力的騙婚/形婚!
我是個充分尊重同性戀、完全gay-friendly的人,但是我最不待見那些因為輿論或種種壓力而最終選擇騙婚/形婚、甚至還讓女方給生了孩子的人.
不敢出櫃你就一輩子老老實實低調做自己,打著straight的旗號騙婚又是什麼玩意兒,強烈鄙視lee hom!!!! (宏粉輕拍)
Last but not least, 撐同志,反歧視!家長不接受,覺得是心理有問題;身邊的同事不理解,覺得是不正常的。有一次一個同事開玩笑對另一個同事說,你其實喜歡男的吧!那個同事說,滾,我是正常的好嗎!當時我心裡只想的是呵呵。還有一次有人提到另一個人男女都喜歡,其他同事露出一副厭惡的表情。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但是我意識到不管網上有多寬容,這才是現在大部分人們的態度。我也不懂同樣是愛,為什麼會不被待見。
因為在有些人眼裡,愛情是用來生孩子傳宗接代的
就是這樣,就這樣一句話,我被舉報了。
艾滋病 濫交 騙婚 穿著打扮過於異性化(很多人是分不清同性戀和性別認知障礙的)。
平權不能光靠政府 要想真正杜絕歧視 還得從同志圈內部開始改變。我個人最反感某些同志為了後代 為了安撫父母騙婚的行為 一個個同妻(也許還有同夫)的痛苦事例還歷歷在目。還有那些明明知道自己得了病 還堅持濫交甚至無套的人。這些問題光靠政府是沒用的 即使政府出台了同性戀可以結婚 禁止歧視的法律 還是管不了男人想要小孩騙肚子不是。而這些問題解決不了 同性戀在很多人眼裡就始終只是個貶義詞。
雖然和而不同是值得尊重的 但前提應該是這種不同不會以傷害他人為代價。我覺得最大的歧視是社會沒有投入足夠的資源對同性戀的成因、現狀和未來進行充分的研究。到底從生理學上,同性戀是否為一種非常規狀態?同性戀和戀物癖等性心理疾病這些嚴格的生理學、心理學界限是怎麼區分的?同性戀是否可以被更改?這些科學問題由於部分人群的強烈反對,上升到了歧視人格的高度,而被阻斷了客觀研究。現在在同性戀社群中,過於依靠政治權利還爭取利益,而非依靠科學來保護自我。我覺得在很多方面,同性戀社群的領袖會為自己目前乾的事情在歷史上付出代價。一個亞文化社群,連認知自我都沒做好,談何保護自我發展自我?另,我個人不歧視同性戀群體,但我認為這是一種病態的表現。我不知道這種病能不能得到治癒,如何得到治癒,因為現在主流科學界已經不敢進行研究了。為此我覺得特別的可惜,我們目前人類文明的某些基石性理念,被某些人給利用了。如果現在有一個同性戀患者,心理上特別的想成為主流異性戀,我們科學是無能為力的,因為我們已經沒有正當的研究轉變方式了。這,我認為是目前社會對於同性戀群體最大的失誤,我們從技術上阻斷了部分人群的選擇權。
我有一個同性戀的死黨 我們曾經喝酒的時候聊過
沒有發展到細水長流
所謂的的GAY 也只不過是所謂的「標新立異」(她和她女友談了三年,不久前她找到個男友,我從小就得玩在一起的死黨,他也用知乎,膩了)同性戀無所謂,但是性關係太亂我是很討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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