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駁「任何人都沒有義務幫你」或者「我們沒有義務幫你」這句話?

似乎這些話用在老師,朋友以及現在社會的各種地方,而且越來越平凡,人們在推卸自己的責任,這樣下去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我氣憤,我看到他們似乎無法駁倒他們


這句話是對的,反駁幹嘛,你獨立一點好嗎。

而且也跟推卸責任沒關係。

--答題主

第一點,你是不是把「義務」「責任」「善良」混為一談了?

朋友之間幫你不是義務,那是對你的關心和本人的善良;

老師教人是責任,是工作的要求;

孩子需要父母是親情的體現,如果在成長中父母對孩子說沒人有義務幫你,我覺得是一種激勵孩子獨立的方式,雖然有待商榷。

至於親戚完全可以冷眼旁觀,你回想一下,年輕人大多心裡都有一種「我家裡的事你插什麼嘴」「我結不結婚跟你們什麼關係?」的吐槽出現把?

尤其過年之際,親戚催婚的段子成千上萬數不勝數。如果插手,那也是自願的 也跟義務扯不上關係。

第二點,見死必須要救是義務嗎?法律規定遇見行兇的就必須出面了嗎?所以也不是法定義務。出面的都是勇士。擔不是為了履行義務。

從另一方面,看百科。

「義務有兩個意思:一是,與權利相對。指政治上、法律上、道義上應盡的責任,包括作為義務與不作為義務。 康有為 《大同書》甲部第四章:「若夫應兵點籍,則凡有國之世,視為義務。」二是, 不要報酬的。 人類為了更好地生存與發展,人與人之間建立了各種各樣的社會關係,按維繫方式的不同,所有社會關係可以分為親戚關係、朋友關係與同事關係,按社會領域的不同,所有社會關係可以分為經濟關係、政治關係和文化關係,而所有社會關係的核心內容都是價值關係或利益關係,即在所有的社會關係中,任何人一方面應該進行一定的價值付出,另一方面又應該得到一定的價值回報。」

題主所遇到的「任何人都沒有義務幫你」「我們沒有義務幫你」,可以參考百科。

你捫心自問,當你遇到別人這樣說的時候,你又憑什麼以為周圍的人應該無償的無私的為你付出時間和精力呢?

我給題主說個故事吧。

曾經在我上學的路上,偶爾會遇到一個肢體健全的乞丐,他有手有腳 不去努力勞動養活自己,選擇了一個出賣尊嚴伸手拿錢的生活方式,我需要為他的選擇買單?我需要義務的幫他振作起來嗎?

我曾經問過他,如果我給你換一身新衣服,帶你去找份力氣活先干著怎麼樣?。他說不用了,你有零錢嗎兄弟?

請問,我為什麼要幫這樣的一個自甘墮落的人。我有什麼義務去拉一個自願下墜的手?

補充第二點,你所提到的見死不救是否構成犯罪,請詳參見如下法規。

見死不救是一種不作為。見死不救構成犯罪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行為人負有實施特定積極行為的法律性質的義務。這種義務要求是法律性質的義務,並且要求其內容是積極行為。這種義務的來源主要有:(1)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義務。如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因此,拒不撫養、贍養的行為,可能構成不作為犯罪。(2)職務或者業務要求的義務。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履行相應職責的義務,值勤的消防人員有消除火災的義務等等。(3)法律行為引起的義務。如合同行為、自願接受行為等可能導致行為人負有實施一定積極行為的義務。(4)先前行為引起的義務。這是指由於行為人的某種行為使刑法所保護的合法權益處於危險狀態時,行為人負有的排除危險或者防止危害結果發生的特定積極義務。成年人帶著兒童游泳時,就負有保護兒童生命安全的義務。

2、行為人能夠履行特定義務。

3、行為人不履行特定義務,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結果。

你提到的見死不救是什麼樣的呢?例如山東招遠麥當勞事件中的圍觀群眾?山東招遠麥當勞血案庭審現場:無目擊證人出庭

沒有目擊證人是不是就是你所認為的沒人有義務幫你的冷血典範?

這跟「義務」又有什麼關係呢?

還不明白?看看上面的法律條文

只能說他們沒有崇高的道德而已。

而人類,本就是自私而趨利避害的動物。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你渴望別人如何幫你,就得有如何去回饋別人的能力、覺悟和行動。

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如果別人有幫你的義務,自然就有向你索取同樣幫助的權利。

如果你不能為他們提供這樣的權利,為什麼要他們承擔這個義務?


本來就是啊,別人本來就沒有義務幫你,你氣憤啥?你氣憤的是別人不幫你?

「人們在推卸自己的責任」,不幫你還是推卸責任了?

我又想到了一句話:」你以為四海之內皆你媽呀!「

「我們沒有義務幫你」這句話如果是針對題主,你得想想自己的人品了~

「別人沒有義務幫我」,我想如果你經常對自己說這句話,倒是會有不少人願意幫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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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我表述不清楚,我就再說明白點。

甄繯娘娘告訴我們 「別人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

雖然我們這個社會倡導人人互助互愛,我相信多數人對身邊的人也都是能幫則幫。可是總不能要求每個人都必須怎麼地吧?!就算你要求,現實嗎?不幫你的就是壞人?對不起啊對於有些人我真的是不想理睬因為他們實在是太討厭啦~~

」自助者天助「。所以完全沒有必要因為別人拒絕幫助而氣憤。以後不跟他們玩兒了(ˇ^ˇ)

題主一定是個單純善良的娃,希望人人都能相互幫助。你自己儘力去做到就行了,別用自己的希望去要求別人。


首先我想說道德標準只適用於對己.其次反駁對方並不會得到除自我滿足外的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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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種話的人只是在找不幫助的借口,以及去幫助的借口.

如果無理由幫助一個沒有義務去幫助的人,相信我,對方不會有應有程度的謝意,只會當成理所當然的習慣.

如果對方有這樣的想法,有四種方法:

1:讓對方明白,如果你幫助我,在未來我會幫助你,又或是暗示在未來我不會幫助你.

2:因為這次幫助所帶來的損失,我願意彌補對方.又或是暗示不幫助的損失更多.

3:對方幫助我你會得到的即時利益.(請注意尺度及場合...)

4:賣 萌 *-*

...其實一般情況還是賣萌和威脅最有用,能用條件交換的簡單事情哪有那麼多.


行有不得,反求諸己。


無需反駁呀!

這句話不正是大實話嗎?!

別人的善意不是自己的權利。


這句話本身並沒有錯。人是自由的,他有幫你的自由,也有選擇不幫的自由。只是有些時候人過於強調這句話。似乎不幫才應該是正確的選擇。從而走向另一個極端,刻意淡化了選擇幫助的可能性。

如果你想反駁這句話,不妨提醒他一句:其實你一直有選擇幫助別人的自由。


舉個簡單的例子。

大學時找老師要推薦信。一個人是會找相對有過交情的老師,還是找那些名氣大但沒啥往來的呢?一般人肯定是找相對有過交情的老師,這樣一是好說話,二是就算推薦信把自己誇得過分點,老師忍忍也就簽了。而名氣大而且沒啥交情的老師可能會猶疑於申請人的素質,更加愛惜自己的羽毛,不想為其作擔保。

還有,一般是自己寫推薦信還是老師寫呢?當然不排除有的老師很穩很耐心得幫同學寫,但絕大多數情況下如果是申請人自己寫,初稿經過老師同意,他/她會覺得很省事,會非常高興的簽上自己的名字的。如果還需要老師費時間寫,他們心裡多多少少會犯嘀咕。

所以找別人幫忙也有類似的優先原則:

①有共同經歷的優先;

②舉手之勞的優先。

其中第一點最重要,但沒有第一點,能盡量做到第二點,也有不低的概率得到幫助。這不是推卸責任。與人方便,才能與己方便。


我覺得最和諧的模式是:一方面當A有困難找B幫助時B能主動自願的馬上幫助。另一方面A有困難時盡量自覺的自己解決,盡量不要麻煩別人,實在非常有困難再尋找幫助,且A要知趣!如果預料到這件事對B相當麻煩,要花費B較大精力資源,那A應盡量別麻煩B,或及時主動提供一些補償,且獲得幫助後及時對B表示感謝。(比如A非常需要B教他一些繁雜且量多的知識,這將花費B較多精力,有點影響B的學習時間,那A應該主動為B做點事或者可以請客甚至可以酌情支付點報酬)

只有雙方都做到為對方著想,平衡才能維持。

如果B第一次幫A,A就有所表示,即使與B的付出不相等價,那B第二次想必也會更樂意更主動的幫A。

資助者當樂於助人,受助者當知恩圖報,缺一不可,這是社會的隱形規則。

我覺得現在人們不願幫助別人,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受助者首先普遍違反了知恩圖報的規則,受了恩惠不感恩或不思報答,甚至恩將仇報,且似乎已社會共識:別人幫你是美德,是應該的,不需要太多感謝!這種情況下你怎麼能譴責資助者違規?

資助者幫助別人應該不圖回報,不以回報為目的是對的,但這不代表受助者就真的不需要表示感恩和一定的補償


小孩才問對錯,大人只看利弊。


不需要反駁。我認為「任何人都沒有義務幫你」或者「我們沒有義務幫你」這句話是正確的。

成年人的世界是利益的世界。你覺得別人不幫你是錯的,可是別人遇上麻煩的時候你會主動去幫別人嗎?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既然都是成年人了,憑什麼要求別人要什麼事請都幫你。

在農村裡,是宗族社會,大家都是熟人,甚至都有親緣關係,對一些小事互相幫助並不計較。但是城市社會是陌生人社會,誰也不欠誰的,陌生人沒有責任去無償幫助另一個陌生人。

各家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這是中國人上千年的智慧。中國人踐行了這句話上千年,也沒有出現文明被毀滅,社會的未來不需要你操心。


幫不幫你是我的權利,不是個人義務,要想我義務幫你,你特么給過我什麼權利么?最特么討厭有些人,要我幫他說話的時候好像我欠他一樣,老子幫認識多年的兄弟做個PPT,人家都跟我千恩萬謝,帶請吃飯?你特么連句謝謝都不會,你叫我如何幫你?

我幫你妹啊!


排名第一的答案說的很好了

我來補充一個例子吧

剛剛發生在我的身上

今天下午上課,但是我和另一個哥們A在校外,來不及回宿舍拿書了,我就拜託宿舍一哥們B幫我們倆帶書,是A發微信拜託B,我一看沒說我,我就和B說幫我也帶著吧,被告知他不帶我的,只帶A的,讓我去找C拿,我也沒當回事,以為開我玩笑呢,再說了,就算找C,他們都在宿舍不就是一句話的是么,我也沒和C說一聲。問題來了!

他們沒給我帶書,我去找C,C說B沒和他說。

開始我特別生氣,一個宿舍的,這點小忙都不幫,就一本書!也不多重!能拿一本就不能多拿一本?!他絕對討厭我啊!都住一起快三年了!真笑了

為這事和他吵,他說他沒義務給我拿

後面想想也挺對,這社會就這樣,可能他就是討厭我,覺得幫我做件小事的成本也巨高,索性就不幫,再說人家拒絕其實我也不能和人家吵,頂多從道義上說他是做的不對的,但從人性上來講,他的做法是沒有問題的!

別人確實沒有義務幫你做什麼,有的只是出於本身的善良,性格等等去幫你,除了父母,我真的想不到有什麼人會無私的幫你啊!

但是我也反思啊,平時我到底做了什麼令他這麼討厭我?想完我就笑了


如果人人都覺得世界應該圍著自己轉,這樣下去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

我們提倡互幫互助,但互幫互助絕不是一種義務,更不是一種責任。別人好心幫助你,被幫助的人倒反過來認為他人是在承擔一種「責任」,把這個擔子強加在別人身上,這樣做合適?

應該說,如果是你自己分內的事,你有義務,並且有責任獨立處理好。

最後還是想說,「責任」這個字眼在這裡敢這麼用,我還是第一次見到。


幫你是情份,不幫是本份。沒什麼好反駁的。


為什麼要幫你?


幫我就是幫你自己,我好了,就也能幫你,這樣互幫互助


憑啥要幫你?還氣憤呢,回家去撒野去。



題主你玩過爐石嗎?


說得難聽點,題主問出這種問題,活該沒人幫你。。。

自己心態就不對,還怪別人?

假如我是你朋友,我不幫你,怪我咯!


無合同,則無義務。

除非我承諾了幫助你,否則我當然沒有義務。


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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